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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校园工程实施方案

平安校园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省教育厅安全稳定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积极化解矛盾纠纷,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和不稳定因素,维护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按照《白山市教育局关于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五项工程”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稳定工作总体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及省、市具体实施意见,牢固树立“大安全观”和安全发展理念,积极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稳定责任,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努力构筑全员尽责、上下互动、齐抓共管的安全稳定工作格局,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广大师生合法权益,营造平安、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原则。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将生命安全作为第一安全,切实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担当,时刻绷紧安全之弦,认真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全力防控安全事故发生。

――居安思危、预防为先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理念和“源头预防、综合治理”的维稳工作理念,将抓好预防作为基础性、保障性工作,强教育、重管理,切实维护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

――依法依规、科学管理原则。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始终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科学规范安全管理工作流程,制定详实的安全工作预案,有效提升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科学规范信访维权流程,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维护师生正当权益。

――属地管理、分层负责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严格落实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监督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干部与职工在履行行政管理责任和教育教学职责的同时,必须履行抓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稳定工作局面。

二、总体目标

利用3年的时间,通过实施“平安校园工程”,逐步建立平安校园建设的有效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安全教育常态化、专项治理经常化、安全责任网格化、安全基础有保障,学校依法治校、依规办学有效推进,办学行为更加规范有序,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校园安全基础能力进一步提升,安全稳定隐患得到及时排查和整治,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加强,广大师生员工安全稳定意识进一步增强,自救自护和守法意识进一步提高,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

(一)抓教育,提认识

1.开展法治教育,提升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思维,坚持把依法治校和法制宣传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始终。按照大纲要求开足上好法制教育课,并有计划地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意外事故伤害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从司法部门聘请有经验的同志担任法制副校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学校规章制度,完善教职工大会、校务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制度,引导师生、家长以及社区积极参与学校的依法管理、民主管理。

2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内容,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现安全教育师资、教材、课时、培训、演练五落实,2018年底前所有学校100%全覆盖。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至少安排1次安全教育讲座,每周在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媒体至少刊播1次安全教育内容,在教室、餐厅等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提示栏或提示信息强化安全警示教育,切实开展好日常警示宣传、集中警示教育、安全教育日警示教育等活动。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

3.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升心理素质。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心理健康教育规划、制度和工作规则,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和教科研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专题讲座和专题辅导。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拓宽教育渠道,通过家长学校开展好家庭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每所学校都要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心理咨询教师,规范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及时帮助有需求学生做好心理辅导。

4.开展安全演练,提升应急能力。以提升预防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为目标,培养师生自救自护能力,有计划地开展好各种安全演练活动。按《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安全演练,高校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安全演练。各级各类学校还要结合全国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月,有计划、经常性地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和演练。

(二)抓治理,除隐患

1.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依据《校园消防安全建设标准》《校园消防安全检查办法》,围绕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基础设施建设能力、火灾自救逃生能力等,针对校园消防安全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扎实开展治理。重点抓好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在宿舍内点蜡烛、用明火、用液化气罐、私接电线、私接插座等现象。加大投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配齐并及时更新消防器材,切实保证完好管用。对不符合消防要求的教学楼、宿舍、食堂等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对未经消防验收的建筑要厘清原因,形成专题报告,积极协调政府和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2.开展学生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积极主动协调配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整治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开展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和沿途线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学生上下学提供安全便捷的交通工具和环境。加强对学生、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学生候车、乘车、交接三个重点环节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园接送学生班车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幼儿园和家长监管责任。

3.开展饮食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落实《餐饮服务安全管理条例》《吉林省学校食堂饮食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储存、加工、食品留样等各环节安全工作和饮用水日常监察,确保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加强季节性流行性传染病监控工作,认真做好晨检筛查,坚决防止出现重大疫情。

4.开展危险化学药品专项整治。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尤其是高校,要认真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定期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建立档案数据库。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重点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和风险管控。

5.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整治。按照建立“学校内部守控、学校周边联控”的立体化、全方位治安防控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门卫安保力量,在中小学(幼儿园)上课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规范出入制度,同时不断加大学校内部巡逻巡视的力度和密度。禁止学生收藏、携带、使用管制刀具,排查消除校园持刀伤害等不安全因素。与综治、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建立起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强化警校联动,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周边治安处于可控状态。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全面清查校园周边黄赌毒、黑网吧等治安乱点,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6.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与暴力专项整治。坚持“宽容但不纵容,关爱而又严管”的原则,按照系统治理、综合施策要求,落实政府、学校、家庭的教育管理责任。坚持教育为主,积极完善对师生不良行为早期教育干预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坚持惩罚为辅,依法依规处置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对受害人及时进行心理辅导,对施暴者开展心理和行为矫治,并予以适当的教育惩戒。构成违法犯罪的,及时报告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有效遏制校园欺凌与暴力事件发生。

7.认真抓好信访稳定专项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强源头预防,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盲区、全覆盖的信访排查网络,做到群众诉求底数清、情况明、动向准,把握工作主动权。深入分析师生思想动态,研判校园稳定形势,认真梳理学校各领域存在的显性和隐性问题,重点排查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有针对性地落实防范措施和工作力量,作好工作预案。突出抓好信访疑难案件化解工作,对重点人员、重点问题,逐件建立台账,化解一件,销号一件。对无理缠访闹访人员严格落实包保责任,违法的坚决依法处置。

8.认真抓好教育教学及各类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强化各环节安全保障,重点加强对体育课、化学及物理实验课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不出现责任事故。建立健全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学生档案,并确保任课教师对“重点学生”有全面、深入的了解,实施好“关爱行动”。加强各类活动的安全管理,凡开展师生集体活动必须事先制定安全预案,较大型活动需经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备案。

(三)抓基础,强保障

1.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工程,开启“智慧平安校园”建设,努力提升校园安全工作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校园监控设施,在校园周边安装视频监控和入侵报警装置,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必须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存储时间30天以上。加快老旧设备更新换代,保证全部监控设施完好使用,力争3年内实现高清摄像头覆盖率达到100%。加快推进监控平台联通工作,实现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监控设施与当地教育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各地校车校园监控平台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

2.进一步强化校园安防基础能力建设。巩固中小学(幼儿园)警务室建设,强化警务室作用发挥。巩固和推进“一键式报警”装置安装和联网,中小学安装率和联网率都要保持100%。加强警务器材配备,中小学(幼儿园)每名保安人员不少于8件(套)。继续推动落实“一校(园)一警”“一警多校(园)”和警务联络官派驻机制,确保每所学校都有1名责任民警。持续推进学校安全教育体验教室(中心)建设,不断组织开展学生安全实践和体验教学,使安全教育收到实效。力争通过3年,30%的县(市、区)建成校园安全体验中心,50%的中小学校建成校园安全体验教室。继续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处突队伍建设,确保每所学校都有一个处突小组。

3.进一步强化校车的安全运营保障。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针对校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运营管理不专业、运营行为不规范、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按照《关于做好政府购买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校车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吉财综〔2014987),政府购买校车服务新机制,大力推进公司化运营,全面实现校车运行管理专业化。及时对校车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安装率和完好率达到100%,与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联网率达到80%以上。健全完善校车基本信息数据库,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校车安全检测和保险等保障措施。

4.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强校园保安人员。继续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校车司机、随车照管人员及消防值班员、保安等一线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保证特种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进一步做好幼儿园安全骨干、中小学班主任、高校辅导员校园安全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学校安全管理能力。

5.进一步强化事故风险分担机制建设。积极落实国家、省保险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风险管控机制,有效规避和化解学校风险。重点要落实好校方责任险、医疗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医疗补充保险工作。一要全面做好校方责任险、医疗保险工作,实现参投学校和参保人数全覆盖;二要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各级各类幼儿园食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校食堂、校园超市要纳入参保范围;三要积极推进医疗补充保险,大力增强师生和家长的保险意识,引导家长根据自愿原则参加保险,分散学生在校期间因意外而发生的风险。

(四)抓机制,促落实

1.强化校园安全管理责任。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校园安全责任落实的实施意见》《校园安全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要求,厘清各学校、各层级的安全监管责任,逐级建立校园安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按照网格化方式划分安全责任区,把安全管理目标和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重点落实好校长和园长的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履行好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努力做到履职尽责,确保学校和师生安全。按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民办学校(幼儿园)安全监管责任,对民办学校(幼儿园)实行与公办学校(幼儿园)同一标准进行安全管理。

2.强化风险评估和不稳定因素排查。事关学校发展和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要进行风险评估,深入分析师生和家长思想动态,研判事项发展态势,为科学决策做好充分准备。经常性梳理学校各领域、各方面存在的显性和隐性问题,重点排查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的难点问题,及时落实防范措施,解决好群众利益诉求,将各种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3.强化校园安全监督检查。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校园安全督查、检查作为常态工作来抓,经常性深入到基层学校(幼儿园)检查指导安全管理工作,让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始终绷紧安全管理这根弦。学校要认真落实四项制度,坚持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季报告,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马上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安全检查、排查、整改、验收闭环式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已经整改的隐患要进行再检查、再验收,确保不放过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4强化校园安全工作督导。按照国家、省具体要求,由教育督导室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对各地、各学校落实校园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督导,通过随机督导、专项督导和定期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压紧压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和安全工作任务。

5强化校园安全考核评价。根据省里制定的校园安全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相应的考评体系和制度,将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结合起来,对校园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评价,促进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行校园安全管理问责机制,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出现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追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追究学校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82—20183):动员部署阶段

1.制定工作方案。市教育局印发“平安校园工程”实施方案。各地、各学校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地、本学校“平安校园工程”实施方案。

2.抓好宣传动员。各地、各校根据实际,通过召开会议、开展培训等形式,做好舆论宣传,加强对实施“平安校园工程”重要性和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保障学校安全稳定、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上来。

(二)第二阶段(20184月—202011月):全面落实阶段

1.强化责任抓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监管职责,全面抓好“平安校园工程”的组织实施。

2.分年部署抓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平安校园工程任务时间表,明确重点内容、具体时间,有计划地推进“平安校园工程”各项任务的落实。

3.加强督导抓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要结合活动安排,定期对“平安校园工程”的实施进行督查指导,确保工程任务得到扎实推进和有效落实。

(三)第三阶段(202012月)总结提升阶段

1.评估验收,表彰先进。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和学校实施“平安校园工程”情况进行评估和验收,重点总结典型经验、典型做法,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2.推广经验,建立长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总结“平安校园工程”实施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积极推广有效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工程”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建立健全实施“平安校园工程”的组织机构,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平安校园工程”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成员为安全监督管理科和政策法规科全体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平安校园工程”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督导、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精心组织,有序推进

各地各学校要突出重点、明确要求、强化措施、周密组织,分层次、分步骤有序推进“平安校园工程”。要认真研究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调动各部门和广大师生的参与热情,形成齐抓共管共建的良好局面。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各地各学校工作指导,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提出整改措施,帮助解决困难,积极促进工作落实。

(三)广泛宣传,推广经验

建立健全教育系统舆论宣传工作协作机制,加大对“平安校园工程”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为全市平安校园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市校园安全工作水平。

 

 

 

                                                                    白山市教育局

                                                                    2018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