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组建“1+N”特殊教育联盟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教基〔2024〕2号)要求,进一步健全特殊教育专业支撑体系,提高融合教育水平,推进白山市教育系统组建“1+6+N”特殊教育联盟体(以下简称联盟体),制定合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特殊教育规律,以优质融合为目标,加强联盟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做到因材施教,实现适宜发展,让残疾儿童少年和普通儿童少年在融合的环境中相互理解尊重,共同成长,促进残疾儿童少年更好融入社会生活,满足特殊儿童的教育需求。
二、发展目标
2024年底前,由白山市教育局牵头、白山市教育学院统筹、白山市逸夫特殊教育学校联合招收残疾儿童少年的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组建联盟体,统筹特殊教育资源,推进联盟体成员单位共融理念、共享资源、共行教研、共建课程、共培师资、共提质量,促进全市学校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
三、组建形式
采取“1+6+N”形式组建联盟体,“1”是指以白山市教育局牵头,以白山市教育学院统筹(教研指导)和以白山市逸夫特殊教育学校引领;“6”是指以六个县(市、区)教育局为主体落实的联盟体;“N”是指招收残疾儿童少年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四、共建原则
(一)资源共享。联盟体成员应共享教育资源、教学设施、师资培训等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二)协同创新。联盟体成员应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探索特殊教育的新理念、新模式和新方法。
(三)注重实效。联盟体合作应注重实际效果,确保合作项目能够落地并产生积极影响。
五、共建方式
(一)市教育局牵头,定期召开联盟体会议;市教育学院指导,交流工作经验和成果;白山市逸夫特殊教育学校引领,开展特殊教育实践活动和案例分享,促进经验交流和借鉴。
(二)联盟体定期组织专题研讨和培训,提高特殊教育师资队伍的专业素养。
(三)联盟体开展教研活动,共同研发特殊教育课程和教材。
(四)联盟体建立特殊教育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互通。
六、共建内容
(一)创设融合教育环境。特殊教育学校指导普通学校,通过配备专职特教教师、设置特教班、配建资源教室、改造无障碍环境等方式,建设适合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发展需求的融合教育环境。普通学校为特殊教育学校的残疾儿童少年参与普通学校学习生活创造条件,积极吸纳参加本校组织的各类校园活动,建立与本校师生的亲密联系,提升参与感、幸福感、荣誉感。
(二)加强特教师资建设。特殊教育学校配合教研部门,加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研究和生涯规划指导,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包括管理人员、特教教师和资源教师等培训,重点加强对兼职、转岗特教教师及骨干教师的指导与培养,整体提升特教师资队伍建设质量。选派工作经验丰富的管理者和教师,配合白山市特殊教育工作专家委员会,对属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提出教育安置和转介建议。
(三)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特殊教育学校依据国家普通学校课程标准和特殊教育课程标准,指导普通学校制订残疾学生个别化教育方案,深入学校听课、评课,了解和指导随班就读课堂教学;指导普通学校实施送教上门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服务质量。
(四)争取高等院校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结合需求,采取“引进来”的方式,邀请高等院校专家开展特殊教育技能、职业发展等方面的讲座和实践指导,在校本课程开发等方面进行深入研讨、合作共研。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在本校成立服务于高等院校学生的见习、实习、实训基地,提供实践导师和实习岗位,充实教师队伍。
七、实施步骤
启动准备:市教育局制定联盟体合作方案,成立联盟体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白山市特殊教育联盟体组建工作启动仪式。
试点建设:由市教育学院牵头制定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逸夫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落实计划各项合作项目,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
总结推广:加强宣传、扩大影响,挖掘典型、实践融合教育,总结成功模式,定期评估合作成效,建立联盟体长效机制,确保合作持续深入发展。有关经验做法定期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盟体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逸夫特殊教育学校,主任由汤湘江担任。
联盟体成员单位
“1”:白山市教育局 白山市教育学院 白山市逸夫特殊教育学校
“6”:浑江区教育局 江源区教育局 临江市教育局 抚松县教育局 靖宇县教育局 长白县教育局
“N”: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联盟体组织机构
主 任:韩玉春 白山市教育局局长
副主任:和锡华 白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督学
李 海 白山市教育学院院务委员
韩 峰 白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人
汤湘江 白山市逸夫特殊教育学校校长
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
成 员: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分管副校长(副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