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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加强全市中小学教材管理,切实提高教材管理水平,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省教育厅《吉林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称中小学教材是指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地方课程计划编写的、供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使用的教学用书,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主要包括教材配套的音视频、图册和活动手册等),以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专题教育规划开发的教材和读本。
一、管理职责
白山市中小学教材实行省、市、县和学校分级管理。
市教育局负责本市中小学国家和地方课程教材选用、使用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各学校课程教材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严格在市教育局选用结果范围内使用教材,指导、监督学校的教材使用管理工作。学校严格执行教材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选好、用好教材。
二、国家课程教材选用使用
(一)组建选用委员会
市教育局组建由教育行政人员、教研员、学校管理者和一线教师组成的教材选用委员会,具体负责教材的选用工作。教材编写、出版、发行以及与所选教材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不得担任教材选用委员会成员。
(二)教材选用与备案
1.教材选用委员会分学科组提出初选意见,提交选用委员会进行充分讨论,决定选用结果,会议讨论情况和选用结果要记录在案,确保优先选用国家精品教材。
2.国家课程教材必须在教育部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教材选用结果须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将教材选用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
3.在教材选用过程中,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履职尽责,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干预教材选用。
4.教材选用工作违反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由上级或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并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列入负面清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教材使用
1.各县(市、区)教育局应严格遵照选用结果使用教材。不得以地方课程教材、校本课程教材等替代国家课程教材,不得以校本教材替代地方课程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使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选用境外教材,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2.教材一经选用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各学段周期内一般中途不得更换。如需更换教材版本,须由市教育局委托教材选用委员会征求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意见,形成评估报告,并向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请。省教育厅同意后,按程序选用其他版本教材。
3.2024年秋季学期,所有国家课程科目各学段开设的起始年级均应使用新教材。在三年之内完成小学、初中各年级的新旧教材替换,即到2026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各年级全部使用新教材。
三、地方课程教材与专题教育教材、读本选用使用
1.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选用以市为单位进行,选用程序和办法按国家课程教材选用使用规定执行。地方课程教材必须在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
2.各类专题教育中央明确部署单独编写教材或读本的,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省教育厅组织落实,按国家课程教材选用使用政策执行。国家或省提出的专题教育,以融入国家、地方课程教材为主,原则上不另设课程,不统一组织编写和选用专题教育教材或读本。
四、校本课程教材管理
1.校本课程由学校开发,要立足学校特色教学资源,以多种呈现方式服务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
2.原则上不编写出版校本课程教材,鼓励开发运用多形态课程资源。确需编写出版的应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3.各地要建立校本课程教材监管机制,落实“凡编必审、凡选必审、凡用必审、凡审必严”要求。严格控制校本课程教材数量,对数量过多、质量不高的及时进行清理。原则上校本课程教材不得跨校使用。
五、校本教材、教辅材料、进校园课外读物排查
(一)排查管理内容
1.严格按照《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审核细则》《大中小学教材插图排查要点》和《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等文件进行排查管理。
内容审核。对校本教材、教辅材料和进校园课外读物的内容进行审核,严把政治关,严格审查政治方向与价值导向,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筑牢意识形态阵地。
质量评估。对校本教材、教辅材料和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质量进行评估,包括文字表述、插图设计、排版印刷等方面,确保其符合教育教学需要,有利于学生的阅读和理解。
来源审查。对校本教材、教辅材料和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来源进行审查,确保其来自正规出版机构,有合法的出版许可证和ISBN号。
2.如果国家、省进行专项排查,则按照专项排查要求落实。
(二)排查形式与实施
采用常规排查与专项排查两种形式。市教育局统筹指导全市中小学校排查工作,对各地各校校本教材、教辅材料和进校园课外读物进行抽查。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属地学校抽查与相关材料汇总上报;市教育局负责市直中小学抽查、相关材料汇总,汇总各县(市、区)相关材料,形成工作报告。各中小学校按照排查管理要求组织实施常规排查与专项排查自查。
(三)排查处理措施
1.下架处理。对违反《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内容、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和课外读物立即下架、清理,并逐级上报,同时纳入负面清单管理。
2.替换处理。对于下架的校本教材、教辅材料,及时替换为符合要求的正版校本教材、教辅材料。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学校要将教材管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组建教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管理工作,加强审核与排查,将教材管理作为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序有力推进落实。
(二)建强工作队伍。各地各学校要组建教研员、党员领导干部、班主任以及思政教师等任课教师为主体的工作队伍。加强工作培训,提升相关教师教材管理能力。
(三)完善管理制度。各地各学校要严格落实相关文件制度,坚决把好入校关,加强监督检查管理,不断完善教材管理制度,提升教材管理工作水平。
(四)健全追究机制。各地要严格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教材工作责任追究的指导意见》《吉林省教育系统教材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要坚持惩建结合,以惩促建,对违反规定、未履行职责造成教材工作出现问题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