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吉林省民政厅关于推荐评选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通过单位推荐、市县审核、集体研究,拟确定临江市社会救助中心为“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白山市社会救助中心副主任田芳华同志为“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现向社会进行公示,请予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4月3日至2022年4月8日
监督电话:0439—3225429
0439—3227188
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附: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主要先进事迹
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事迹材料
临江市社会救助事业中心成立于2002年5月,现有14名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多年来,该中心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宗旨,立足部门职责,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立足“四个坚持”,从困难群体入手、着眼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探索创新思路,认真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切实做到“兜住、兜牢、兜好”民生底线。
一、巩固脱贫成果,扎实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指导,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救助政策,保持现在政策的总体稳定,坚持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制度,相继出台《临江市民政局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临江市民政局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努力在动态管理、返贫监测预警、主动发现上下功夫,真正实现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切实发挥民政在乡村振兴中兜底性、基础性作用,确保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形成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强大合力。截至目前,我市已脱贫人口1197人,现已纳入农村低保范围942人,纳入农村特困供养范围59人;边缘易致贫人口有69人,纳入农村低保范围51人,纳入农村特困供养范围5人。
二、推动权限下放,开创救助审批工作新局面。随着救助工作制度的完善,我市本着“紧紧抓住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这个核心,积极推进服务职能转变,从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能入手,将社会救助工作中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积极开创了社会救助审批新模式,实现审批职能和监管职能有效分离,有效强化了乡镇级主体责任意识和村级配合参与意识,体现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理念,切实突出了社会救助工作的“简政便民”“提升效能”的工作原则。全市审批权限下放后,乡镇(街道)共审批城乡低保3514户,5339人,特困供养196人,临时救助共救助12663人次、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874户,乡镇(街道)直接审批,减少了审批环节,提高了救助效率,从源头上减少困难群众在社会救助申请办理时“两头跑、反复跑”的问题,降低了信访量,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行政权力的规范高效运行,权责的相对统一,审核确认程序的简化,工作效率的提高,为困难群众提供了更好、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增强了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群众满意度得到了大幅提升。
三、强化规范管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努力提升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一是严格执行低保差额救助政策,全面开展低保“补差式”救助工作,加强低保家庭分类管理,加大特殊困难群体保障力度,实施重点保障政策,落实低保增发补助待遇;二是扎实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全面落实委托照料服务,乡镇、村、照料护理人或供养机构与供养对象签订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相关职责,确保特困供养对象“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三是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积极开展“先行救助”,按照救助对象的急难情形,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切实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四是加强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作用,了解辖区困难群众家庭生活状况,履行主动发现责任,对生活困难需要救助的居民,主动帮助申请及时给予相应救助,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全国社会救助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田芳华,女,198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现任白山市社会救助事业中心副主任。2009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在白山市委党史研究室、国家统计局白山调查队工作,2019年任现职务。该同志2012年开始从事社会救助工作,至今已有10年,具备优良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
立场坚定,政治觉悟高。坚持学用结合、知行结合,不断增强政治坚定性和政治敏锐性,始终旗帜鲜明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的理论观点体现在日常工作和服务中。本人积极投身于脱贫攻坚战中,切实做到思想行动向脱贫攻坚统一,5年来全程参与制定了《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中民政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白山市脱贫攻坚最低生活保障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等30余个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文件,开展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三类人员”监测预警机制和“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同时多次参加省、市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工作,通过健全工作机制,拓宽帮扶思路,落实帮扶方法,入户走访、调研摸底等方式,认真履行一名脱贫工作者的义务和责任,为攻坚战胜利贡献了民政力量。
扎实勤奋,成绩突出。坚持用心谋事、务实干事,踏实勤恳,熟悉业务工作,为社会救助工作提出了很多行之有效的合理化建议。本人一直从事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业务工作,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对城乡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范围、标准、申请审核确认程序、家庭经济状况核算等相关政策法规理解透彻,对本市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困难群体状况掌握十分清楚详细,全程参与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工作举措》、《白山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的落实措施》、《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等重要文件的制定,同时以宣传国家、省、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法规和相关文件为出发点开展“阳光救助暖万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宣传”等活动。
勇于担当,能力较强。按照组织安排,能够在负责主持单位日常工作期间,敢抓、敢管,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加强对上、对下和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同志们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先后在2012—2015年、2017年、2020年、2021年等8年的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工作人员”,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留下踏实的脚印,发挥了社会工作的带头作用。
助力疫情防控,服务民生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先后参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困难群众保障工作流程》等5个文件,通过建立加强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和完善困难群众主动申请“两项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困难群众家庭生活状态和困难需求,在防疫期间落实落细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为重点,保障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一名民政志愿者,积极投身到社区的建设中,每周到我市宜宾社区开展一次卫生清洁活动,为广大社区居民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参与“敲门行动”等各项防疫工作,通过上门问询、面对面核实,精准精细开展排查,以社区为阵营,扩大疫情防控政策宣传覆盖的深度和广度,守牢守好疫情防控的安全底线,用实际行动诠释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与担当。
值班值守,耐心接访。发挥带头作用,主动要求接听防疫期间24小时社会救助热线电话,连续24小时值守15天,接听电话135条,做到了服务热线打得通、有人接、能办理,接听电话坚持首问负责制,对群众诉求、工作进展、结果反馈等全程跟踪,形成闭环。对业务范畴以外的咨询,做到与相关部门的有效转介,坚决避免责任推诿、阻断咨询,确保疫情期间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