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官方微博发布“关于校园整治工作的说明”,回应12日中午发生的闽江学院“禁止外卖”风波。记者看到,该“说明”称,学校并未禁止学生通过网络订餐,会统一在校门口设置取餐点。同时配合交管部门,加大对无牌、无证、超标电动车和摩托车的整治力度。(新京报网)
点评:此次整治的初衷:此前一到用餐高峰期,大量一次性餐盒堆在宿舍楼、教室的地上,甚至直接放在垃圾桶盖上,不但影响环境,也不卫生。同时,用餐时间是人流高峰期,送餐人员车速过快,发生过多起交通事故,且有送餐人员攀爬围墙,存在治安和交通隐患。此外,少数同学宅在宿舍,依赖“外卖”上门送货,作息紊乱,缺乏户外锻炼,健康状况令人担忧。
虾丸里没有虾,蟹肉棒里没有蟹……你可能吃了一顿假火锅。近日,南京市民小吴向现代快报反映,一直以来在海底捞必点的蟹肉棒,前段时间改了名字,变成了蟹味棒,一番打听才知道,蟹肉棒里本来就没有蟹,有顾客反映后,店内才改成蟹味棒。(现代快报)
点评:蟹味棒、虾味丸等其实都是仿真食品,通过添加剂来保持口感和色泽,其营养价值确实不及新鲜的海产品。
记者从上海市工商局获悉,市工商、法制办、12345热线办、公安局、食药监局、质监局、物价局7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有效应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维护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于执法部门如何有效应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提出了最新指导意见。(新闻晨报)
点评:职业打假人的举报索赔,究竟是否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一直备受争议。长久以来,职业打假人也通过“知假买假”、“调包、夹带”等手段,获取了巨大利益。不仅严重影响、干扰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也挤占了市场监管领域大量的行政资源。
未使用过期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 海宁一家餐厅为何还被罚款5万元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任何餐饮场所不得使用过期的食品或食品添加剂。近日,海宁市场监管部门到当地一家餐厅检查时,发现了已开封的食品添加剂,尽管该餐厅表示并未使用这些添加剂,市场监管部门还是对其罚款5万元。(南湖晚报)
点评:是否实际使用过期食品并不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的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食品安全执法行为适用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问题的复函》明确规定‘超过保质期盒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进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处理区,应视为违法经营’,该复函已明确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允许进入食品处理区。”
11月10日下午,山东烟台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辖区内北大公学天越湾国际幼儿园(烟台)食堂存在食品安全问题。高新区管委立即组织成立工作专班进驻幼儿园进行现场调查处理,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员现场指导,对该幼儿园食堂加工、储存场所、索证索票等资料进行了查封,对涉嫌存在问题的原辅材料、器用具、饮用水进行了取样封存,送烟台市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食品安全检验。(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
点评:高新区将第一时间公布事件调查处理结果,反映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3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涉及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基围虾,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11月12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市龙华区食药监局了解到,该局把该案件移送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椰网)
点评: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海口市龙华区食药监局把该案件移送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据欧盟食品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消息,近日,瑞典通过RASFF通报美国一款网售食品补充剂检出农残和未授权新型食品成分。(食品伙伴网)
点评:提醒出口企业,规范原料采购,保证食品补充剂的原料符合相应指标,同时严格控制产品生产工艺,保证各项成分含量符合出口国标准。
2018年11月12日,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发布消息,拟修订氟苯脲(teflubenzuron)在葡萄柚、桔子和花椰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食品伙伴网)
点评: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欧盟食品安全局得出结论,使用氟苯脲的残留物对消费者的健康不太可能构成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