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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白山市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 白山脱贫组〔2019〕3号

白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白山市2019年脱贫攻坚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白山市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白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9422

 

 

 

白山市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2019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战决胜之年,是实施三年行动的关键之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中共白山市委、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吉林省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制定我市2019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以 “五个一批”和“扶贫十大重点工程”为抓手,坚定信心、咬定目标、真抓实干、落实责任、转变作风,确保实现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村全部退出、绝大部分贫困人口脱贫,为2020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目标。始终坚持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扎实推进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2019年全市完成2763名贫困人口脱贫、34个贫困村退出,靖宇县“摘帽”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强化《实施意见》的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细化实化具体举措。明确任务分工,进一步压实责任,狠抓落地落实。

(三)切实强化落实举措。加强对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社会兜底保障等方面的指导,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确保脱贫攻坚任务落实到位。

三、聚焦重点地区攻坚

(四)加大深度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对靖宇县(那尔轰镇朝阳村、景山镇亮甸子村、景山镇双沟村、江乡珠子河村、江乡后双山村、花园口镇花园村、花园口镇兴农村、三道湖镇四道沟村、三道湖镇护林村、赤松镇赤松村)、长白县(十二道沟镇十二道沟村)11个深度贫困村优先布局、统筹安排、集中力量。在政策倾斜、资金投入、项目支持、干部人才等方面,进一步强化支持帮扶,着力解决其脱贫攻坚的短板和弱项,坚决攻克深度贫困堡垒。

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薄弱环节

(五)解决饮水安全。进一步核查贫困地区饮水安全状况,掌握贫困户安全饮水底数。建设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03处,让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有保障。

(六)保障义务教育。扎实推进教育扶贫,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贫困学生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核实比对、逐人落实,确保应助尽助,不漏一人。加大控辍保学力度,确保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贫辍学。推进靖宇县中心校以上学校食堂供餐比例达到100%。按标准为贫困地区在编在岗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

(七)保障基本医疗。落实大病保险倾斜性支付政策,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障和医疗救助有效衔接,减轻贫困患者医疗支出负担。开展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和阵地建设、骨干培养“五项行动”。增加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覆盖病种。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重点加强贫困慢病患者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推进贫困地区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指导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建设。

(八)保障住房安全。完成现有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现行扶贫标准1.5倍的农户危房改造收尾工作。实行简便易行的危房鉴定程序,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认定标准和信息公示要求,加强资金保障,实施台账管理,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问题。

五、强化到村到户帮扶举措

(九)加大产业扶贫力度。立足地区实际,市县两级编制和完善产业精准扶贫规划。通过培育5个“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加大对贫困地区认证扶持力度,助力贫困地区农产品发展。优先认定贫困地区符合标准要求的市级龙头企业。加快培育贫困村农业产业新型经营主体。各县(市、区)确定专职人员,负责对农业产业扶贫项目跟踪和调查,确保项目能够平稳发展。建立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加强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服务。利用“合作社+贫困户”“龙头企业+贫困户”的扶贫模式,促进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依托网络数据平台,实时掌握行情动态,开展数据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保障扶贫产业平稳发展。深入落实《吉林省扶贫产业保险实施办法(暂行)》,确保“6+N+1”范式落地生根。

(十)大力推进就业扶贫。落实乡村振兴服务计划,开展实用职业技能人才培训。扎实推进技能脱贫工作,继续开展就业扶贫车间创建工作,对贫困家庭适龄子女开展免费技工教育。积极开展与吉林市的扶贫劳务协作。通过“春风行动”、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送岗下乡等活动,实现与吉林市用工信息的交流互动和资源共享。

(十一)规范发展光伏扶贫。结合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相关县(市、区)制定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的意见,对光伏收益分配进行明确规定,从源头预防,严格控制光伏收益分配资金组成结构,确保收益分配规范化,坚决防止“寅吃卯粮”。

(十二)稳步实施生态保护扶贫。在靖宇县开展选聘生态护林员工作,支持贫困地区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推动绿色发展。

(十三)开展消费扶贫。落实好省里出台的消费扶贫指导性文件。动员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等各类帮扶资源积极参与消费扶贫。结合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布局和县域内乡村旅游资源,整合瓜果采摘、花海观赏、农事体验、农家菜肴品尝等乡村旅游产品,发展贫困村乡村旅游,带动农民致富,打造具有本土特点的乡村旅游节事活动。

(十四)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扫尾,指导各地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等后续扶持措施。

六、全面实施保障兜底扶贫

(十五)完善救助体系。推进脱贫攻坚低保支持计划,实现低保和扶贫“两线合一”。持续开展“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确保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完善和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救助范围,确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对象100%给予临时救助。

(十六)加强兜底保障。统筹发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综合保障作用,加大对贫困老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特殊贫困人口兜底保障力度,进一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地方政府为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因地制宜开展特殊贫困人口集中照料和集中供养,支持地方通过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对特殊贫困人口照料护理。

七、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十七)推进交通扶贫。新、改建农村公路130公里,改造危桥3座,实施安防工程65.3公里,积极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

(十八)实施网络扶贫。继续增加贫困偏远地区、边境地区移动4G基站数量,提升贫困村信息通信服务能力。

(十九)加强电力扶贫。实施农村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4500万元,在浑江、江源农村电网状况不好的区域更换或新增配电变压器102台,改造10千伏线路140公里,改造0.4千伏线路123公里。建立贫困地区电力普遍服务监测评价体系。

(二十)切实提升贫困村人居环境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启动全市“六清一改”百日攻坚会战,实现贫困村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加强贫困村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大力实施贫困村“厕所革命”,努力补齐影响贫困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

八、强化社会扶贫各项措施

(二十一)持续深化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协作和省内扶贫协作。制定与中央单位定点扶贫联系机制,进一步加强主动对接意识,争取更大对口支援力度。在人才交流、资金帮扶、产业协作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和吉林市的省内扶贫协作。

(二十二)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推进民企帮扶脱贫攻坚光彩行动。强化社会力量参与扶贫,鼓励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充分调动工青妇等各界力量的积极性,形成各个层面推动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九、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

(二十三)巩固脱贫成果。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贫困县脱贫摘帽后不脱政策、不脱帮扶。建立扶贫协作和各级部门(单位)包保长效帮扶机制。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后,相关政策保持一段时间。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退出后驻村工作队不得撤离,帮扶力度不能削弱。

(二十四)加强返贫监测。建立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提升监测机制,对脱贫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及时了解其生产生活情况,着力解决共性和倾向性问题。

十、夯实脱贫攻坚工作基础

(二十五)完善建档立卡工作。运用扶贫开发大数据管理平台和信息服务功能,加强数据共享,深化数据分析。继续做好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加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和农村贫困统计监测数据衔接。

(二十六)加强驻村帮扶工作。深入落实《吉林省驻村干部管理办法》,充实帮扶力量,推动帮扶资源和扶贫政策进村入户。加强对驻村工作队的选派管理,完善制度体系。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加大对驻村工作先进典型宣传力度,营造驻村帮扶工作良好氛围。

十一、加大扶贫投入加强监管

(二十七)加大扶贫投入力度。健全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不低于上级安排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10%。在市本级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700万元用于支持靖宇县及保障市直包保帮扶部门经费。

(二十八)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将扶贫资金纳入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对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健全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

十二、加大总结宣传教育力度

(二十九)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组织安排市级媒体,协调邀请中省直媒体加强脱贫攻坚典型经验宣传。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开展脱贫攻坚理论宣讲活动,组织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

(三十)加强经验典型宣传。广泛宣传各地各部门脱贫攻坚的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做好学习推广。宣传好各级各类脱贫攻坚典型做法典型人物,传播脱贫攻坚好故事,提高扶贫工作认可度和满意度。组织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

(三十一)开展扶贫扶志行动。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做到扶志和扶智相结合,增强贫困群众脱贫攻坚的必胜信念。开展“白山好人引领风尚”主题实践活动,实施“贫困地区(贫困村)核心价值观提升”项目,教育引导贫困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倡导树立文明新风。

十三、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

(三十二)加快研究具体衔接办法。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措施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优先扶持脱贫摘帽县、贫困退出村,保持帮扶政策和支持力度连续稳定,用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三十三)推进贫困村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大对贫困村提升工程的支持力度,聚焦短板、盘活资源、整合资金、批次推进,培育主导产业,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健全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打通贫困村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十四、强化脱贫攻坚保障措施

(三十四)加强脱贫攻坚组织领导。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扶贫。扎实开展四级党政主要领导遍访贫困对象行动,严禁年末突击遍访或结合其他调研慰问搭车走访。落实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市委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贫困县党委政府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压实部门扶贫责任,对市直部门(单位)责任清单完成情况和扶贫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贫困村党组织书记。

(三十五)完善脱贫攻坚考核评估督查巡查。统筹规范各类脱贫攻坚考核,提高考核评估质量和水平。适时开展督查巡查和暗访。稳步组织对拟退出的34个贫困村查验全覆盖,配合省里开展好贫困县退出验收。较真碰硬抓好各级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确保各类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不反弹。

(三十六)加大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力度。贯彻落实《20192022年吉林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相关部署,分级分类抓好扶贫干部培训,重点推进贫困村驻村干部、村干部培训和贫困村致富带头人等人员培训。把脱贫攻坚培训纳入市、县党校主体班次教学计划。

(三十七)做好巡视整改巩固提升工作。全力做好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继续做好跟踪工作,防止问题反弹,需要长期坚持的,坚持久久为功,一抓到底,着力形成长效机制。

(三十八)深化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持续开展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急躁厌战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附件:12019年市直部门(单位)脱贫攻坚主要任务责任清

        22019年全市脱贫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