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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各地区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情况

  一、发放范围

  年满80周岁具有白山市户籍的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
  全市80—89周岁非低保老年人为25元/人/月。
  长白县:80—89周岁低保老年人100元/人/月;90—99周岁老年人200元/人/月;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600元/人/月。
  其他地区:80—89周岁低保老年人50元/人/月;90—99周岁老年人100元/人/月;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300元/人/月。
  三、发放频率
  (一)浑江区
  每季度发放一次。
  (二)江源区
  每季度发放一次。
  (三)临江市
  每季度发放一次。
  (四)靖宇县
  每月发放一次。
  (五)抚松县
  高龄津贴实行社会化发放。每年6月(12月)1日-15日通过微信小程序《抚松养老服务》进行生存认证后,按半年足额存入老年人(亲属)银行卡。
  (六)长白县
  每半年发放一次。
  四、申请程序和所需材料
  (一)浑江区
  由本人或家属向其户籍地社区(村)提出申请。申请人须填写《浑江区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申请表》,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江源区
  由本人或家属向其户籍地社区(村)提出申请。填写《江源区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申请表》,申请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老人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临江市
  由本人或家属向其户籍地社区(村)提出申请。申请人须填写《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申请表》、《老年人情况入户调查表》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1寸彩色照片6张。
  (四)靖宇县
  本人或代理人向其户籍地社区(村)提出申请,申请人(代办人)按规定填写《靖宇县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申请确认表》和《靖宇县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申请书》,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如果不是农村商业银行银行的卡或折需要提供对应银行的清算行行号),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如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抚松县
  具有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申请高龄津贴时,登录微信小程序《抚松养老服务》进行信息登记。老年人没有智能手机又没有亲属代为办理的,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省内农村信用社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到长期居住社区(村)居(村)民委员会申请,由社区、村工作人员将老年人信息录入到《抚松县老年人管理服务平台》。如本人行动不便提供不了银行卡的,需到社区、村备案,提供亲属银行卡和持卡人姓名、联系电话。
  (六)长白县
  由本人或家属向其户籍地社区(村)提出申请。申请人须填写《长白县高龄津贴申请表》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
  五、各县(市、区)业务科室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