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政办发〔202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依据吉林省关于缩减规划编制数量,省级专项规划能有效统筹的不再重复编制市县专项规划工作要求,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吉政办函〔2022〕136号)、《白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白山政发〔2022〕10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决定将由市工信局承办的《白山市工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白山市矿泉水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两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出市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调出2025年度白山市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
1.《白山市工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决策承办单位:白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白山市矿泉水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决策承办单位:白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