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吉林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吉政公组〔2020〕1号)要求,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现结合白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实际,以全国 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为引领,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充分运用“标准化+政务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20年12月底前,全市基层政府(指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编制完成本级政府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公开事项信息,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2021年12月底前,全市基层政府对照国务院部门确定的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按照省市政府相关部门的督促指导,抓好标准指引的落实工作,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再提升。
2022年12月底前,全市基层政府实现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有效衔接。
2023年,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公开内容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基层政府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基层政府要按照省政府对口部门统一要求,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本级政府权责清单以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内容,在市政府对口部门指导下,制定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现基层政府各对口部门公开事项产生的信息与国家部委标准指引中要求各事项公开发布的平台渠道相符合,公开的事项在承诺发布的平台渠道中均能精准链接、查阅到对应信息。
基层政府对口部门梳理、细化的各领域政务公开事项,要参照国家部委印发的标准指引目录格式制作形成清单,目录中每个公开事项至少应包括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公开层级等9个方面要素。编制目录清单要因地制宜,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目录中涉及的办事服务类公开事项要与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事服务事项的信息协同一致,衔接顺畅。公开主体涉及到乡(镇)、街的公开事项统一由基层政府各对口部门在梳理公开事项时汇总到对应领域的目录中,通过标准化要素中的公开层级进行区分。
(二)实现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事项信息集成发布在线查询。依托全省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公开基层政府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事项信息。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会同市政府对口职能部门及辖区内各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及省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指导基层政府各对口部门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中涉及的共性公开事项融入各自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中,并对各对口职能部门梳理编制的26个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进行复核,防止缺项少项,实现公开事项应公开尽公开,在事项承诺公开的渠道上可以找到对应信息。同时,要组织指导基层政府各对口职能部门将梳理出的事项逐项上传至全省统一开发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基层政府对口部门在梳理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时,除本领域指引中要求公开的事项进行梳理外,还要将已梳理出来的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中的涉及本领域事项在合理归类后,全部纳入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确保公开事项目录与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的编制、调整、优化相协同。全省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开查询的便利服务,同时接受社会公众对行政机关承诺公开的事项信息是否准确、渠道是否畅通、公开是否及时、内容是否清晰进行监督。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的规范化建设。县级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要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乡镇(街道)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规范建设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互动交流栏目和在线办事平台,方便企业和群众获取信息、了解政策和网上办事。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中的办事服务事项要与本级政府网上办事系统中的各项服务办理项目相关联,做到数据互联共享,点击查询系统中的办事服务事项即可直接跳转至办事服务办理流程页面;查询系统中的公开事项涉及到政策类的信息要与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中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部门网站中对应发布的信息相关联,确保公开内容同源一致。基层政府部门的政务新媒体,也应当采用数据同源方式,同步公开相关信息,要积极借助县区级融媒体中心的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规范嵌入政府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四)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和信息获取便利化。各县(市、区)、开发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通过实体政务大厅和政府网站全面准确公开办事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办进度等信息,实行办事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办事服务公开项目的信息和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事服务信息要保持协同联动,并依托政府网站和移动端主动推送办事进度、结果等信息,确保材料不完整或审批未通过要一次告知清楚,避免群众往返补材料。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主题,要将梳理出来的与“一件事”办理相关联办事服务事项,统一归类、整合到同类办事服务公开的事项中,推动一张表单受理,围绕“一件事”的办事服务逻辑,逐步推动实现串并联审批。此外,要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大厅“应进必进”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同时,要组织编制《办事指南一本通》汇编,放置政务公开专区供群众免费取阅,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五)做好村(居)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的有序衔接。基层政府要指导推动村(居)民委员会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编制公开事项目录,并录入到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推动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要拓展村屯、社区政务公开渠道,通过电视、公开栏、微信群、广播等贴近村(居)民生活的方式,扩大政策传播范围。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内容。各村(居)民委员会可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系列特色活动,探索适合本区域的政务公开新路径,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
三、进度安排及任务分工
(一)编制目录。2020年5月30日前,26 个领域涉及到的对口职能部门要参照国家部委和省直部门印发的对应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制定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梳理编制的工作方案,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并指导督促各基层政府对口部门开展公开事项梳理、目录编制和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数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扶贫办等分别牵头对口指导,各基层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二)组织培训。2020年7月上旬开始,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将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统一思路、答疑解惑,对梳理编制目录及信息发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个研究解决,对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的操作使用方法进行培训(责任单位: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各基层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三)复核目录。2020年8月30日前,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本辖区内各基层政府统筹调度推进各对口部门目录的编制情况,并完成对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的复核。10月15日前,组织基层政府对口业务部门将复核后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录入全省统一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责任单位: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各相关部门负责牵头对口指导,各基层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四)验收目录。2020年11月30日前,市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对上传到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的各领域公开事项的要素进行验收,查找不足、指出问题、反馈改正。2020年12月底前,全市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查询系统正式上线公开。(责任单位: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各相关部门、各基层政府负责落实。)
(五)其他任务。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梳理及标准目录编制工作以外的其它具体任务,由基层政府在规定的时限内自主安排开展相应工作,并对工作进度和成效进行核验。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将按照总体工作目标中的时间节点适时进行验收。(责任单位: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各相关部门、各基层政府负责落实。)
四、强化监督考核。
按照对口原则,市政府各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基层政府对接,做好相关领域目录标准编制的指导、审核工作,对本领域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将各部门指导督促基层政府工作情况及各基层政府事项梳理、目录编制、信息公开等工作推进情况,列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并适时组织专业机构、第三方机构等多方参与考核评估,确保工作统筹协调、有序推进。26个领域涉及到的市政府各对口部门、各基层政府于5月30日前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报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联系电话:3255077,电子邮箱:bsszwgk@sina.com。
白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2020年4 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