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白山市人民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情况的报告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领导体制。2010年我市为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政府秘书长为副组长,发改委、财政、审计、人事、监察、机关党工委、法制办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和监督工作。各县(市区)、乡(镇、街),各部门都相应成立由行政一把手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实行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工作机制。在工作机制上,我们确立了市政府主管,市政务公开办主抓,各部门齐抓共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工作运行机制。在工作流程上,市、县政府及各部门,每年都列出本级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形式公开;对于行政相对人的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机构负责处理;在提供信息的过程中,责任部门要对提供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于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信息,启动保密审查机制,确定是否可以公开;对于涉及第三方利益的,要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在公开过程中,无论主动公开还是依申请公开,主办部门都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发布一致信息;对于必须经过上级批准的信息,要批准后才能公开。工作流程的建立,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条不紊。
3.人员配置。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为56人,兼职人员为275人。县区级政府信息工作专职人员为7人,兼职人员92人。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1.工作部署和安排情况。2010年4月3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确定了以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和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为抓手,以公众需求为向导,以快捷优化服务为重点,以完善形式为手段,以加强监督为保障的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思路。并制定下发了《白山市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白山市政办发〔2010〕3号)、《白山市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白山政办〔2010〕7号)、《白山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白山政办〔2010〕21号)等文件,从而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为全市深入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2.学习、培训情况。2010年市本级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录入培训班1次,57人次。全市参加省级培训1次,12人次。
3.软件开发、使用情况。2010年2月初,我市信息公开目录依照省政务公开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调配标准已升级为拥有独立域名的网站:白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网站。是继延边州第一家升级完毕的网站。链接于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专栏。2010年市本级57个部门已实现网上发布13374条。各县(市)区均已进入正常运行阶段,其中八道江区属自主开发研制,长白、抚松、靖宇、临江、江源都使用吉大软件。
4.清理政府信息和信息录入情况。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全市共清理录入信息16246条。其中县(市)区5325条。
5.细化、优化工作流程情况。通过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打造“阳光政府”,使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率逐年提高,行政权力实现规范透明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充分利用政府信息查阅点便民服务作用,进一步丰富、充实信息量,收集整理全市各部门可对外公开又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文件资料500份,已全部分类、归档、立卷完毕,随时可投放到信息查阅点。群众办事所需信息即可直接通过设在市档案馆或登录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和办事流程,全市共接受群众咨询4052人次,其中县(市)区1512人次。全市网上查询为92576次,其中县(市)区25359次。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会议精神,我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市政府阳光政务五项制度的重要内容。先后印发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办法、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社会评议制度、举报受理等八项具体制度,对全市总体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使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1.在《条例》实施过程中,我市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就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数据库编制和网站专栏设置、行政审批权利行使的动态公开作为全年培训工作的重点。采取分类培训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培训工作。全年进行一对一培训达57人次。通过有效的培训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同时对网上信息进行检查,清查异常信息94条均已进行规范和调整。
2.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2010年初,制定创建工作标准,提高工作层次,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和带动作用。经与市纪委多次指导调研,确定市级示范点6个,各县(市)区确定县级示范点49个。促进示范点完善提高,使政府信息工作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层次、上台阶。
3.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评估。专门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纪律作风硬的人员组成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小组,对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结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评比。并在政府门户网点设立了投诉意见公开专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16246条。其中,网上公开信息的13374条,所占比例82.3%;市本级公开政府信息的10538条,所占比例64.8%,县(市)公开政府信息的4659条,所占比例28.6%,乡(镇)公开政府信息1049条,所占比例6.4%。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从与群众密切关系角度划分,涉及规范性文件2369条,所占比例14.6%,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的信息978条和所占比例6%,涉及与公众密切相关重大事项(如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的信息4227条,所占比例26%,涉及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的信息123条,所占比例0.7%,涉及机构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动的信息103条,所占比例0.6%,其他类信息8446条,所占比例51.9%。
(三)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3374条及所占比例82.3%,专栏的点击67217次。
2.公共查阅点。全市设公共查阅点10个(县区9个),其中可以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7个(县区)。查阅点共汇集纸制信息1663条(其中县区454条)、电子信息6111条(其中县区2192条)。接待公众查阅4052人次(其中县区1512人次),借阅文件2867件(其中县区459件)。
3.政府公报(吉林政报)发放7912份。
4.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发布信息3条。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1市委、市政府关于“白山方大”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的新闻发布会;2市工商局关于“敞开工商窗口,透明行政审批”的新闻发布会;3白山市公安局关于白山公安惠民网开通仪式的新闻发布会。
(四)公开的及时性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13176件,比例98.5%,超过20个工作日的198件,比例1.5%。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4999,比例97.5%,超过30个工作日的129,比例2.5%。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其中网上申请1条,当面申请0条,信函申请0条,其他形式申请0条。
(二)申请处理情况
全市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条,其中同意公开答复0条,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0条,否决公开答复数1条(涉密免予公开)。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市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
全市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全市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2010年,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初见成效,但对照《条例》和上级要求,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仍不平衡,一些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一些单位公开的内容与群众需求结合的还不够紧密;三是主动公开事项还不够及时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以解决,努力把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七、2011年工作安排
(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充分发扬民主,广泛集中民智,保证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建立行之有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和程序,逐步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实行预公开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需要群众参与决策的具体事项和参与的方式方法,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完善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论证。
2.着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和程序化。各类行政程序都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按照权利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行使依法、运行公开、监督到位的要求,着力改革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依法梳理审核行政职权,编制行政职权目录,明确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并向社会公布。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程序,设定和公开裁量幅度与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抓好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性事业收费等权力行使的动态公开。开展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利运行的监控。
3.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配套措施。及时准确公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重点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产权交易以及住房、物价、环保、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等情况,抓好社会矛盾和重大事故事件处置情况公开。
(二) 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加大教育、医疗、社保、农资、供水、供电、供气、电信、金融等公共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等内容。坚持行为规范、公开透明、优质高效、便民利民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编制好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开展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社会评议。
(三)搞好宣传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1.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群众掌握和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种途径和渠道,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同时,加强对各单位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做到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严谨细致,不厌其烦,把为民服务的意识提高到关注民生的高度去认识。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务信息。
2.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继续采取一对一以及现场模拟录入、现场演示等培训方式,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要通过树立示范点单位,及时总结工作,推广先进经验,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3.年末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与市直机关年度绩效目标考评挂钩。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