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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00013561683B/2017-10570
分  类: 其他 ; 意见
发文机关: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09月29日
标      题: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白山政办发〔2017〕30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12日
索  引 号: 11220600013561683B/2017-10570 分  类: 其他 ; 意见
发文机关: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09月29日
标      题: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白山政办发〔2017〕30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12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

 

白山政办发〔20173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启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程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36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普惠性与扶持性政策兼顾、盘活存量与创造增量并举、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协同、优化农民结构与提高整体素质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统筹谋划,完善扶持政策,优化创业服务,加强创业保障,全面激发农民工返乡创业热情,使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工能创业、创成业,创新农业经营,促进产业融合,加大农村投入,提高生产能力,加快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

2017年,全市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主要任务是:确保全年实现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人数突破8千人,返乡下乡创业人数占农民工总数的3.5%以上;创建返乡创业示范县1个以上;新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3个以上;开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200人;培育返乡创业带头人100人,每个乡镇至少培育4人。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计划,分解任务指标,逐级抓好落实。

二、健全创业服务体系

(一)完善创业公共服务。发挥县、乡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作用,强化创业服务职能,加强与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等协作。每个县(市、区)都要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综合公共服务中心,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注册登记、政策咨询、创业指导、社保关系接续和优惠政策享受等“一站式”服务。各县(市、区)要定期发布产业发展引导目录和创业项目信息,引导返乡农民工围绕当地产业规划选择创业项目,从有经验和行业资源的成功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电商辅导员、天使投资人、返乡创业带头人中选拔一批创业导师,成立专家技术服务团队,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创业辅导服务,加强农田水利、公路交通、仓储物流、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支撑。

(二)发展创业市场中介服务。充分发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作用,调动创业孵化平台、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企业、电子商务平台、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社会各方参与的主动性,帮助返乡创业农民工解决企业开办、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信息、能力、经验、资源不足等难題。培育和壮大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市场分析、管理辅导、专业技术指导、产品开发、专利申请和使用等深度服务,帮助返乡创业农民工选择创业项目、提升管理能力。鼓励大型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跨区域发展,推动形成专业化、社会化、网络化的市场中介服务体系,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多方位社会化服务。

(三)强化创业培训服务。持续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加强县级创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县级创业培训标准化、规模化发展。针对返乡农民工不同创业阶段、不同业态、不同群体以及不同地域经济特色等所需知识技能特点,编制差异化的创业培训规划,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农产品经纪人”、“乡村旅游”、“巾帼农家乐负责人”、“巧媳妇工程”等专项创业培训计划,提高创业培训针对性。创新创业培训模式,探索实行“课堂培训+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示范基地培训+创业项目案例培训”等模式。推广“互联网+”创业培训,开展开放式在线培训,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网络创业培训体系,提高创业培训有效性,选择一批知名村、乡镇工业园区、大型农贸市场、农产品加工企业、休闲农(林、牧、渔)业企业等,开展返乡创业实训基地认定工作,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必要的见习、实习和实训服务,提高创业培训实用性。每年开展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和创业辅导1000人以上,力争使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已创业的返乡创业者都能参加一次创业培训,有效提升创业能力。

(四)优化创业政务服务。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服务流程,降低创业门槛。全面清理涉及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政府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政务环境。

三、完善创业政策体系

(一)适度放宽准入政策,扩大返乡创业规模。凡是国家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和限制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开放;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放宽登记条件;优化返乡创业登记方式。实施“五证合一、一证一码”、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制度改革。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拓宽返乡创业渠道。白山市承接产业转移、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过程中,大力拓展新五样产业,支持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发挥既熟悉外地市场又熟悉家乡资源的优势,借力“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现代行业模式,使家乡的名优产品、特色农产品与外地市场对接。

(三)利用创业培训资源,提升返乡创业质量。在实训基地项目争取上超前谋划,紧扣白山地区技能培训现状,围绕为五大产业发展大力培养技能人才、推进返乡创业人员培训安置等关键点,迅速落实白山返乡创业孵化示范项目论证及报送工作,确保白山市实训孵化基地项目通过国家和省立项申请,实训基地和孵化示范基地等项目建成后,必将为返乡创业者提供更优质的就业创业培训,为五大产业输送大量的专业技能人才。

(四)依托金融信贷扶持,助推返乡创业发展。整合落实创业就业各项扶持政策,引导返乡创业人员充分运用创业资金,确保返乡创业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创业担保贷款。

(五)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挖掘返乡创业潜力。统筹发展全市经济,协调推进农业、农村工业、农副产品深加工业、农村服务业,着力培育优势产业带和集中发展区,引导返乡农民工等人员融入区域专业市场,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产业集群。鼓励创业基础好、创业能力强的返乡人员,充分开发乡村、乡土、乡韵潜在价值,发展休闲农业、林下经济和乡村旅游,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六)借助农村电商发展,打造返乡创业品牌。借助知名电商农村战略,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鼓励和扶持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等人员利用互联网技术,发展以农产品销售、“农家乐”为代表的休闲观光、商贸流通等城乡各类服务业,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七)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创造返乡创业领域。一方面引导和鼓励返乡创业人员通过流转、租赁、承包以及办理项目征占用林地手续等合法方式,利用闲置土地、闲置厂房、镇村边角地、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荒山、荒沟、荒滩等场地进行创业。倡导通过农村土地确权等方式盘活集体建设用地存量,将清理出来的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返乡创业人员。另一方面在工业园区、农业园区、旅游景区等规划建设返乡创业园区或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在城镇化建设、“美丽乡村”规划建设中预留部分土地用于打造返乡创业基地,积极落实国家和省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助力返乡创业快速发展。

(八)依托基层典型带动,完善表彰激励政策。一是培育创业文化,营造大返乡、大创业、大发展氛围,举办创业竞赛,评选“十大返乡创业明星”,树立一批创业典型。同时对返乡创业典型和促进返乡创业成效显著的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二是采取党组织包保、党员结对等措施,对积极要求加入党组织的返乡创业人员,安排专人负责,把优秀返乡创业人员作为重点培养对象,优先发展。打破地域、行业、城乡、身份界限,按照“一好双强”标准,注重从优秀的返乡创业党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三是增加创业成功人员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类模范中的比例。

四、建立创业保障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政府农民工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各级人社部门发挥牵头作用,整合部门优势,加强对本地返乡创业工作的组织协调。进一步畅通渠道,建立部门沟通机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做好年度返乡创业工作任务的下达、方案制定、政策落实、调研督查等顶层设计。按照部门责任分工,定期调度各有关部门承担支持返乡创业的工作开展情况,做好统计和报告工作,协调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保证推进工作取得显著效果。

(二)强化示范带动。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市、区)建设,抓好一批示范园区创建,培育一批返乡创业示范项目。每年认定一批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市、区),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全省或全国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县(市、区);每年认定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被认定为省、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的,市财政一次性给予相应的奖补政策。

(三)强化社会保障。探索完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解除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后顾之忧。对已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返乡农民工,为其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确保其各项社会保险关系顺利衔接。鼓励农民工返乡创办的企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引导和帮助企业和职工办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登记、缴费,符合有关规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四)强化考核督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健全目标责任制,切实将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纳入政绩考核内容,建立统计、监督考核指标体系,细化任务,层层分解,督促落实。

(五)营造社会氛围。加大表彰力度,市政府定期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市、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典型、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先进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对在返乡创业中做出突出功效的农民工,在“创业先锋”、“创新尖兵”、“返乡创业带头人”等评选中给予倾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介,广泛宣传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强农民工返乡创业典型宣传,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积极营造创业、兴业、乐业的良好环境。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79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