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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00013561683B/2016-01552
分  类: 其他 ; 意见
发文机关: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04月12日
标      题: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监督管理的意见
发文字号: 白山政办发〔2016〕8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4月13日
索  引 号: 11220600013561683B/2016-01552 分  类: 其他 ; 意见
发文机关: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04月12日
标      题: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监督管理的意见
发文字号: 白山政办发〔2016〕8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4月13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监督管理的意见

 

白山政办发〔20168

 

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清单制度配套建设,确保“按单行权”、“按单履职”,让清单在规范管理中“活”起来。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加强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监督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行权责清单“阳光运行”

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政府公布责任清单后,在部门门户网站同步公开本部门调整确定实施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运行要严格按单行权,防止乱作为,照单履责,避免不作为。不得在公开的清单之外行使行政权力,不得随意扩大行政权力,不得放弃履行职责义务。要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对于“边减边增”、“明放暗不放”和“钻空子,找借口”的部门,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鼓励群众、企业投诉举报,真正做到“门不难进,事不难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推行权责清单“精细管理”

加强对行政权力、责任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施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监管体系,依托市政府督查室、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部门行权履职考核评价机制、清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机制、违法违规责任追究机制。积极开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定期督查工作,确保清单管理的严肃性、时效性、规范性、科学性。从有利于服务人民、有利于群众办事的角度,不断巩固行政审批权集中管理成果,推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全部进厅、全部进网、全部公开。营造有权必有责、用权要监督、违法必追究、侵权要赔偿的浓厚氛围。

三、推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调整,或因法律法规修改需要调整职权事项、机构改革后部门撤并需要调整职权行使主体、管理任务变化需要调整职权运行流程等情况,各有关部门需要对权力清单进行调整更新的,要及时上报市审改办(市编办),由市审改办会同市法制办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权力清单调整时,应当对行政权力对应的责任清单一并予以调整并公布,确保两单同步实时准确,实现动态管理。坚持“全面清权、大力减权、科学确权、公开晒权、强化治权”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工作思路,避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公布成为一次“空口号”。

    四、推行权责清单“监管转型”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简政放权要求,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修改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审批后监管工作,明确监管重点,细化监管措施和流程标准。通过设立监督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监管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推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随机确定抽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打造实时责任监管平台,向随机监管转型;探索“互联网+”时代,加快部门、上下之间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打造网络监管平台,向智能监管转型;挖掘群众所需所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百姓关注平台,向社会监管转型。

    五、推行权责清单“资源共享”
  开门搞改革是民之所望,施政所向。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启动“群众点菜”机制,向社会征集推进简政放权的意见建议,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政府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要把主要由政府部门“端菜”变为更多由人民群众“点菜”,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从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确定深化改革的重点、措施和路径,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反馈机制,让群众真正能够“点菜”的目标和要求落到实处。加强部门之间、上下级政府之间的会商联动,实现资源开放,打破信息“孤岛”,做到左右衔接、上下对接,按照权责统一原则,权力与责任同步转移或下放,改革成果资源共享,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绩效。

六、推行权责清单“融合贯通”

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建立不能简单将按清单行权、履职与依法行政等同起来,要将促进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经济发展绿色转型、“十大工程(战役)”等工作有机融合发展。各有关部门是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通过规范政府部门行为,强化职权法定、依法追责的刚性约束,破除不作为、乱作为。建立动态调整、问责监督的管理机制,探索监管体制转型,以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纵深发展的实干作风,实现企业、群众少跑腿而办成事,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要把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纳入法治轨道,做到依法监管,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64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