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三去一降一补”
任务实施定向精准调控稳定经济增长的意见》落实方案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2016〕14号
浑江区、江源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关于贯彻<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实施定向精准调控稳定经济增长的意见>的落实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6年6月15日
关于贯彻《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实施
定向精准调控稳定经济增长的意见》的落实方案
为稳定经济增长,确保“十三五”起好步、开好局,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为重点,着力解决当前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运行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通过增量补齐短板,通过增量促进转型升级,通过增量调整优化结构,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实施定向精准调控稳定经济增长的意见》(吉政办发〔2016〕17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就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实施定向精准调控提出如下落实方案:
一、坚持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原则,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
(一)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的有关政策,加快推进小煤矿的关闭退出工作,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无力投入整改的矿井,关闭灾害严重且现有技术条件无法治理的矿井,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矿井。同时加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力度,关闭拒不执行政府停产整顿指令的矿井。有序退出年产15万吨以下(不含15万吨煤矿)的过剩产能,严格控制新增和核增产能。(市安监局负责)
(二)化解水泥过剩产能。2016年,市内一律停止熟料、水泥新建项目审批(包括熟料线、水泥粉磨站),对已建成项目,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环保标准,完善手续后方可生产。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企业兼并重组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水泥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鼓励企业通过关停并转等方式,主动退出或转产,永久性减少产能。积极争取国家相关专项资金,对关停并转企业在人员安置、转岗培训等方面予以支持。(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人社局负责。列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三)加大国际贸易市场开拓力度。通过省商务厅境外展示中心、“吉林制造网”推介优秀企业和名牌产品。开展网上业务对接,全面提高产品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扩大产品出口规模。不断强化与各类组织的联系沟通,加强与各级贸促会、各国使馆、驻外机构以及商协会的密切联系,共同推动外贸企业开拓国际贸易市场。(市商务局负责)
二、努力打通供需通道,有效化解重点行业和领域产品库存
(四)积极化解房地产库存。充分利用好国开行支持吉林省棚户区改造二期贷款政策,解决市中心区棚户区改造(D级危房)和去库存问题。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等程序,组织安置房源(包括期房),明确各企业所供房源为棚改货币化安置房房源。通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并公示回购价格、居民自愿选购户数及面积结算。(市住建局负责)
(五)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争取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支持。市区及浑江区全部采取货币化安置,江源区采取新建及货币化安置相结合方式安置。不足资金部分,一是申报国家发改委重大项目建设基金;二是申报中央补助资金。(市住建局、市发改委负责)
(六)加大国IV柴油省内销售力度。实行国Ⅳ柴油市内封闭运行,全市县级以上城市及高速公路加油站要全部经销国Ⅳ柴油。同时,加强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督检查,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负责)
三、注重发挥市场作用,逐步去除杠杆
(七)提升政府债券筹资能力。继续进行存量债务债券置换,延长存量债务期限,延缓偿债高峰的到来,降低政府债务财务成本和风险指标。严格清理甄别政府性债务,通过剔除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历年工程欠款,政府视财力情况逐步偿还,或由各部门和单位变卖资产、向上争取资金偿还等方式化解。提前偿还本金控制债务总量。利用清理办公用房和车改之契机,积极研究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出售,利用出售收入偿还存量债务。对财政已垫付的应由企业偿还的贷款本息,采取法律手段清收。建立监测政府性债务的预警机制,运用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等监测指标,设置安全线和警戒线,监控政府性债务规模、风险。编制债务收支计划。(市财政局负责)
(八)积极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立PPP项目库,推出PPP项目,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深化合作、共谋发展、共惠民生。2015年,PPP项目库储备项目6个,已纳入省财政厅储备项目库。2016年拟再申报8个,争取启动6个。(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负责)
(九)落实好稳健的货币政策。支持专注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有实力的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兼并重组,积极吸引有实力、有经验的战略投资者、民营资本采取新设、兼并、入股的方式进驻融资担保行业。组织开展多元化、综合性、专场类“银企”对接活动。搭建常态化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加强对担保、小贷公司的监管。稳妥推进“两权”抵押贷款工作。协调落实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政策,切实提高贫困户贷款可得性,降低贫困户融资成本,有效增强金融对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对资金融通相关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进行管理。对担保、小贷、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典当等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进行管理,严格控制不法分子利用合法平台开展非法集资活动。(市金融办、市银监局负责)
四、突出用电、税费、融资、人力等重点,帮助企业降低成本
(十)降低企业税费成本。推进营改增改革,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对收费项目进行梳理,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已经公布取消、停征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督查完善收费项目公示牌制度,及时办理财政票据缴销手续。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布各项收费目录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监督管理,全面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按规定申请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延期缴费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延期缴费期间补齐欠费的职工可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社局负责)
(十一)降低重点工业企业用电成本。实行电价补贴政策,对获省电价补贴高载能企业,由财政再给予每千瓦时0.02元的补贴。以后每年度根据省补贴情况和产品市场价格情况,确定年度补贴标准,提高企业获得补贴能力。积极组织企业通过“重组”、“联合”等方式,争取达到省电价补贴和铁合金(工业硅)行业4万吨规模电价标准。开展直供电试点,扩大试点企业户数,增加直购电电量。(市工信局、市发改委负责)
(十二)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转变政府职能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国家、省各批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承接落实工作,及时调整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进一步精简审批要件、环节、程序,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对整理出的中介机构、服务事项,进行核实。比照国务院、省政府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清理规范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变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和住宅改商用。全面取消年度检验制度。全面启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市编办、市发改委、市工商局负责)
(十三)有效降低企业物流成本。鼓励引导传统公路货物运输形式向公路甩挂运输转型发展,提高运输效率,促进节能减排,降低运营成本。鼓励物流企业、邮政物流企业打造物流联盟,整合运输资源,解决运输线路相互重复,降低物流运输成本,促进农村物流业的快速发展。建设白山市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依托交通枢纽合理布局综合性物流集聚区,在各县(市、区)规划布局建设多个规模不等、功能明确、分工协作产业物流园区。(市交运局、市商务局负责)
(十四)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落实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保补贴。对通化矿业集团去产能工作进行调研,帮扶其建立劳务派遣机构,梳理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为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市人社局、市社保局负责)
五、全力扩大有效供给,补齐基础设施、服务业、科技创新等发展短板
(十五)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协助国家铁路总公司、设计部门做好沈阳至佳木斯客专(通化至白河段)前期工作。推进松江河至长白铁路、靖宇至辉南扩能改造、泉阳镇至白山镇铁路项目前期工作。建设完成鹤大高速公路抚松至小沟岭、靖宇至通化项目,加快建设辉南至白山高速公路,推进白山至临江、松江河至长白高速公路以及三道沟至错草、靖宇至江源、漫江至临江、七道江至通化界等路网工程前期工作。(市发改委、市交运局负责)
(十六)加快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制定《白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试行办法》,放宽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器认定条件,对有成长性、发展前景好的新型孵化器,给予引导和支持,吸引聚集整合盘活社会资源,加速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器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科技局负责)
(十七)拓宽重点领域融资渠道。设立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每年列入财政预算。2016年引导资金额度增加到2500万元。在适当情况下设立总额为2000万元支持工业企业短期贷款周转专项资金,为工业企业生产流动到期贷款转为新增贷款提供短期周转资金支持,帮助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工业企业转贷“过桥”。(市财政局负责)
(十八)推动中小企业入规升级。“限下变限上”、“资质以下变资质以上”的企业每户奖励3万元。“规下变规上”的工业企业每户奖励10万元。对新批准为高新技术企业每户奖励20万元。对完成企业非主营业务剥离工业企业、商业企业每户奖励10万元。(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负责)
(十九)壮大服务业市场主体。对每年新纳入统计库范围的法人企业每户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零售规模超亿元且增速高于全省社零额平均增速的限额以上企业,分档分级给予资金补助。对年销售首次超100亿元的服务业企业,首次进入中国服务业500强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
(二十)启动精准脱贫行动计划。加快农村贫困地区公路建设,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50公里,实施农网改造43.8公里,改建低压线路27.6公里,建设40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1604户,计划实施1870名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谋划产业扶贫项目608个。(市发改委负责)
(二十一)积极扩大消费。对“白山名优特农产品全国行”和境外推介活动给予补助,对在域外和境外设立销售网点或专柜的名优特色农产品企业给予一定补助。支持建立进口商品直销中心,鼓励大型零售企业经营代理国外品牌,设立进口商品专区,增强中高端消费供给能力,吸引域外消费回流。支持开展“新年购物节”、“消费促进月”、“全省千企促销行动”等多项促销活动,进一步保障基本消费、扩大服务消费、促进消费转型升级。(市商务局负责)
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