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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00013561683B/2016-01574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12月20日
标      题: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投资项目快速审批机制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山政办发〔2016〕35号
发布日期: 2016年12月23日
索  引 号: 11220600013561683B/2016-01574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12月20日
标      题: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投资项目快速审批机制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山政办发〔2016〕35号 发布日期: 2016年12月23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投资项目快速审批机制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20163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白山市投资项目快速审批机制》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61220日               

 

白山市投资项目快速审批机制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白山发〔20161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工业项目审批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地产等基础设施类项目审批在55个工作日内完成,打造环节少、程序优、时间短的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特建立我市投资项目快速审批机制,为白山市经济发展打造优良的审批服务环境。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的任务要求,充分发挥政府的平台统筹效应,利用多规融合的统筹作用,进一步创新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环节、整合审批流程,推行“统一受理、部门协同、并联审批、强化监管”的审批模式,真正实现便民高效的目标,为投资项目审批建立“快速通道”。

二、主要内容

(一)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并联审批采取首问负责、并联审批、超时默许的工作模式,为重点项目提供快速审批服务。

1.统一受理,首问负责。市经合局将招商引资项目报送给市政务服务中心后,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重点项目的登记、转办、组织、协调、督查等工作。并召集相关审批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实行联合踏查、联评联审等方式同步开展工作。同一部门承担的多个审批事项尽可能实行合并办理。部门对项目单位要实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

2.资料共享、并联审批。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各审批部门根据分送传输的材料对重点项目按并联审批的方式进行办理并同步跟踪监督,各审批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市政务服务中心。以立项、实施方案、设计审核、施工许可为主线,全面建立“一窗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办理、资料共享、限时办结”的并联审批制度。

3.限时办结、超时默许。各审批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并联审批工作流程规定的时限同步办理、限时办结。原则上在申请材料主件齐全的条件下要即办,无法即办的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在规定时限既不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又不向市政务服务中心作出书面说明的视为超时默认许可,直接进入下一个审批环节,并无条件补办相关手续,由此导致的后果按“谁超时谁负责”的原则承担。

(二)实行容缺受理制度。项目单位基本条件具备,申报材料主件齐全,在其他条件和申报材料暂缺的情况下,自愿填报《白山市重点项目容缺预审申请书》,相关部门可先予预审并填报《白山市重点项目容缺预审意见书》,在允许的范围内直接予以办理,项目单位必须在竣工验收申请前将材料补齐补正,各审批部门要求项目单位提供的主件原则上不得超过5件,最大限度方便项目单位办事。

(三)实行领办、代办制。由项目包保部门指定一名副职领导全程领办、代办,全程包保服务,直至项目投产达效。需要国家和省审批的事项,由对口职能部门全流程包保办理,一包到底。

(四)联合踏勘。项目审批需多个部门勘查的,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联合踏勘,各部门不再单独进行勘查。联合踏勘后,各踏勘部门两个工作日内提交踏勘报告,有异议的提出书面说明,无异议的直接进入下一审批环节。对不能准时参加联合踏勘的,按缺席默许处理,对未能按时提交踏勘报告的,按超时默许处理,由此导致的后果由超时部门承担。

(五)实行“多评合一”。

1.统一评估。项目单位根据部门列出需要开展的评估材料清单和报告编制级别,同步编制可研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报告(含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等报告,相关报告的公示与报告编制同步开展。对报告编制周期较长的评估事项,在受理前,项目单位可先期启动报告编制工作。根据项目单位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单位的各项评估进行领办、代办。

2.统一评审。在各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后,由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并分别交办各部门进行第三方评审或组织专家评审或进行备案。

3.统一审批。各部门根据相关评估报告、统一评审意见及法定要求提交材料,立即同步组织开展相关审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关审批或意见文件。

(六)实行“多图联审”。

联合审图工作要依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合理设置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提升审图效率。项目单位将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过程中涉及到规划设计图、建设工程施工图、人防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图、防雷装置设计图等图纸交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各参审单位同步开展审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设计图的首次审查。首审时,各参审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审查内容一次性提出审查意见,书面告知项目单位。设计文件需要修改、修正的,项目单位接到审查意见后,应及时组织修改,并报原审查单位复审,复审合格后并加盖部门专用章。

(七)实行联合竣工验收。项目工程建设完成后,项目单位依据竣工验收一次性书面告知要求,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补正、整理上报竣工验收材料。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召集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颁发相应证照和批复。

(八)全程监督,过失追责。建立和完善重点项目全程监督机制,各审批部门自项目受理之日起,接受全程监督,并建立重点项目审批登记台帐,及时掌握项目审批进展情况。市政务服务中心对未按要求操作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市监察局对审批过程中出现的过失行为将追究部门具体工作人员、分管领导和“一把手”责任。

三、几点要求

(一)各审批部门要按《审批流程图》和《审批时限表》制定出本部门各审批环节的内部流程图、时限表和容缺材料,并于1230日前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备案。

(二)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监察局负责项目审批流程和时限的监督和责任追究。

 

附件:1.白山市工业项目审批流程图(点击下载)

2.白山市房地产及基础设施项目审批流程图

3.白山市工业项目审批时限表

4白山市房地产及基础设施项目审批时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