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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00013561683B/2019-07308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8月09日
标      题: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山政办发〔2019〕17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23日
索  引 号: 11220600013561683B/2019-07308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8月09日
标      题: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山政办发〔2019〕17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23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20191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白山市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98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山市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发展,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84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产教融合,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逐步提高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程度,健全多元化办学体制,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通过10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基本实现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全面推行,需求导向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强。到2030年,职业教育成为推动我市绿色转型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产教融合发展新格局。

1.同步规划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将产教融合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实施区域协调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城市建设、重大生产力布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军民融合、对外合作等发展领域,同步规划产教融合发展、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实现途径和重大项目。〔市发改委、市教育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促进高职教育、高等教育融入区域发展。推动职业院校围绕白山优势产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依托现有教育资源,重点建设12个开放共享型旅游实训基地;鼓励中等职业学校、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参与创新创业“双创”平台建设。支持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与一所“双一流”建设高校或省属“双特色”建设高校签订合作协议,在协同创新方面开展长期互惠合作。鼓励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抚松县职教中心加强新校区建设,深化校企合作,逐步形成以行业企业、培训机构为补充,人才和技术为纽带,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的区域产教融合型的职教园区。〔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建立紧密对接白山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学科专业体系。从改造提升“老三样”和做大做强“新五样”的人才需求出发,着眼于“大生态、大健康、大旅游、大服务、大文化”,在办好现有专业的基础上,积极开发小学教育、中医药、针灸推拿、老年护理、健康管理、木材加工技术、森林生态旅游等新专业,努力打造品牌专业,办出职业院校特色。〔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人才培养需求导向。加快推进教育“放管服”改革,发挥市场机制配置非基本公共教育资源作用,强化就业市场对人才供给的有效调节。开展以行业、企业和劳动者需求为基础的技能培训与岗位需求对接调查工作,定期发布我市年度技能人才供需信息,提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

5.拓宽企业参与途径。支持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鼓励企业以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形式参与举办职业学校校办工厂,与高等职业院校合作举办产教融合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支持企业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方式参与公办职业学校办学。(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参与)

6.支持企业参与改革。支持企业参与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多种方式参与学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共建兼具生产与教学功能的公共实训基地、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名师工作坊(室)、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先行先试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校企双向供需服务信息发布制度,逐步建立由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发布校企双向供需服务信息的工作机制和服务平台。〔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参与〕

7.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积极推进引企驻校、引校入企、校企一体模式的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出台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和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实习实训规范化管理,保障学生享有获得合理报酬等合法权益。〔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鼓励企业积极参与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产学研引导基金优先支持校企联合创新成果和核心技术产业化项目。(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牵头,市工信局参与)

9.强化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

1)落实企业职工培训制度。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1.5%2.5%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的比例不低于职工教育经费60%。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符合条件参保的企业职工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政府给予1000—2000元补贴;紧缺急需职业(工种)补贴标准上浮30%。符合条件参保的企业职工参加新技师培训和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政府补贴标准为20003000/人。鼓励企业向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购买职工在岗教育、职业资格考试、新技师培训和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等各类教育培训服务。〔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规范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培训服务收费。规范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服务。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开展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服务,按照双方协议及成本补偿和非盈利的原则,合理收取培训费用,所得收入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用于补偿教育培训服务活动产生的费用消耗。〔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发挥骨干企业引领作用。

1)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联合职业学校共同组建产教融合集团(联盟)。健全完善产教融合集团(联盟)治理结构,完善服务功能,加强实体化运作,积极吸纳中小企业参与。〔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注重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带头作用。鼓励国有企业依法参与校企合作。〔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

11.将工匠精神培育融入基础教育。将动手实践能力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开设职业学校初中学生职业文化体验课程经常性开展生产实践体验活动。职业学校以开放日、活动周等形式向中小学校免费开放实习实训场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进产教协同育人。深化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在技术性、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行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相衔接、校企育人“双重主体”、学生学徒“双重身份”的人才培养模式。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大应用型人才培养力度。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全过程积极开发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允许职业院校依法依规自主聘请校企合作兼职教师和确定兼职报酬。提高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总额,加大对校企合作业绩突出的教师(含兼职教师)奖补力度切实提高教师参与校企合作待遇。支持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以兼职教师身份到学校任教取得兼职报酬。加快健全完善校企合作优秀教师(含兼职教师)激励奖励制度。〔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落实考试招生配套改革。加快高等职业学校分类招考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适度提高高等学校招收职业教育毕业生比例,建立复合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制度。逐步提高高等学校招收有工作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深化学校治理结构改革。建立健全职业学校理事会制度,鼓励引入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学校优化内部治理充分体现一线教学科研机构自主权,积极发展跨学科、跨专业教学和科研组织。〔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创新教育培训服务供给。鼓励职业学校购买社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企业开发的产业技术课程和职业培训课程包。鼓励社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企业与学校联合开发立体化、可选择的校企合作课程包。大力发展“互联网+产教融合培训服务”。〔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

18.强化行业协会指导作用。加快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加强对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积极支持行业协会制定深化产教融合工作计划,开展校企合作对接、人才需求预测、教育教学指导等产教供需双向对接服务。〔市发改委、市教育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9.规范发展市场服务组织。鼓励各县(市、区)政府、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企业、院校通过购买服务、合作设立等方式,培育产教融合服务组织(企业)。支持利用市场合作和产业分工,提供专业化服务,构建校企利益共同体,形成稳定互惠的合作机制,促进校企紧密联结。〔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打造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市级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汇集区域和行业人才需求、校企合作、项目研发、技术服务等各类供求信息,向各地各类主体提供精准化产教融合信息发布、检索、推荐和相关增值服务。各县(市、区)应依托现有资源加快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开放共享的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与省级信息服务平台资源互通共享。〔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健全社会第三方评价。积极支持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产教融合效能评价,健全统计评价体系。将监测评价结果作为绩效考核、投入引导、试点开展、表彰激励的重要依据。〔市直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完善产教融合政策体系。

22.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推进一批深化产教融合职业院校的实习实训设施项目建设,加强校企合作。(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鼓励各县(市、区)职业院校积极参与产教融合建设试点项目申报。鼓励第三方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和企业建设评价。〔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参与〕

24.落实财税用地等政策。优化经费投入结构,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落实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重点支持职业学校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产业发展急需学科专业、产教融合试点等项目建设。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科研人员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将深化产教融合作为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推进降成本、补短板的重要举措,积极支持职业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办学。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的建设用地,按教育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企业自愿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土地。〔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通过债券融资工具筹集校企合作资金,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加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与有直接融资意向的校企合作企业之间的沟通协调。鼓励辖内银行业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强化校企合作配套金融服务开发适合产教融合项目特点的多元化融资产品,支持产教融合项目。引导符合条件的校企合作企业在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发行公司债券及资产证券化产品,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人民银行白山中心支行、白山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加强国际合作交流。鼓励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支持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创新适合国情省情市情的校企合作培养人才新模式,培养国际化应用型人才。推动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参与“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鼓励企业参与海外孔子学院、(孔子课堂)建设。(市教育局负责)

27.建立校企合作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建立学校和企业信用档案。对合作双方守信行为表彰和宣传,对失信行为的学校和企业实施惩戒。将不按照规定提取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不改正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市教育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28.强化工作协调。建立市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密切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调联动,推进工作落实。

29.营造良好环境。做好宣传动员和舆论引导,引导形成学校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企业重视“投资于人”的普遍共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充分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产教融合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