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政府会议制度和重要公务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2009〕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白山市政府会议制度和重要公务活动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白山市政府会议制度和重要公务活动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府会议制度和重要公务活动的管理,根据《白山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白山政发〔2008〕2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市政府会议制度实施办法
市政府实行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市长碰头会议和市应急委员会会议制度。
(一)市政府全体会议制度实施办法
市政府全体会议由市政府组成人员组成,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组成人员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根据需要可安排市政府非组成部门和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范围由市长确定。
1.会议日程由市政府办公室提出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通过后确定。
2.会议总协调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负责。
3.会议通知由市政府办公室文电科起草,经市政府秘书长或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签发。
4.会议材料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组织起草,经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审核后交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由文电科印制,秘书科负责发放。
5.会场签到、布置、横额、名牌摆放等会务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负责,行政科配合。
6.会议出勤统计、纪律考评工作由市直机关党工委和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会后由市直机关党工委通报,并在年终绩效考评工作中对缺席单位扣分。
7.新闻记者通知、组织宣传报道工作由市政府新闻信息中心负责。
8.会场安全和会场外警卫工作由机关警务大队负责。
9.会场、领导休息室内外卫生保洁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行政科负责。
10.会议服务人员由市宾馆负责抽调。
11.会场音响、音像设备调试由市政府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
12.会议内容在白山市政府网站网上直播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网络中心负责。
13.会议旁听人员(市民代表30人)由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负责通知,并安排座位。
14.需安排食宿的外县(市)政府和企业参会领导由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会前统计好人数后,交由市接待办具体安排。
(二)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制度实施办法
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组成,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安排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列席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参加,实行例会制,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根据市长意见另行安排。
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副市长召集和主持,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组成,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安排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列席会议。
1.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市长提出,或分管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市长助理协调审核后提出,由市政府常务秘书收集整理后报市长确定。
2.会议议题确定后由市政府常务秘书填写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通知单,并经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签发给秘书科。
3.会议议题顺序安排表印发、会议材料收集摆放工作由市政府常务秘书负责,秘书科配合。
4.会议通知、会场布置、会议签到等会务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根据会议通知单内容具体执行。
5.会场服务、卫生保洁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行政科负责。
6.新闻记者通知、宣传报道工作由市政府新闻信息中心负责。
7.音响、音像服务工作由市政府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
8.涉及民生议题需市民代表旁听时,会议旁听人员(5-10人)确定和通知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负责落实。
9.会场安全和秩序维护工作由机关警务大队负责。
10.候会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并设临时候会室(设在秘书科、人事科)。
11.会议纪要起草由市政府常务秘书负责,经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审核后,由市长签发。
12.需安排食宿的外县(市)政府和企业参会领导由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会前统计好人数后,交由市接待办具体安排。
(三)市长碰头会议制度实施办法
市长碰头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市长助理组成,一般由市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报上一阶段分管工作执行、进展、落实情况,分析分管工作形势;研究下一阶段分管工作意见、措施和重要工作安排;交换工作意见,讨论决定急办事项和需协调的工作等。市长碰头会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有关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必要时可安排有关人员参加。
1.由市政府常务秘书根据市长或秘书长要求填写市长碰头会议通知单,并经市政府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签批后交秘书科执行。
2.会议通知、会场布置、会议签到等会务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根据会议通知单内容具体执行。
3.会场服务、卫生保洁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行政科负责。
4.音响、音像服务工作由市政府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
5.会场安全和秩序维护工作由机关警务大队负责。
(四)市政府专题会议制度实施办法
市政府专题会议由市长或副市长召集和主持,秘书长、市长助理、副秘书长受市长或副市长委托也可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协调和处理市政府工作中一些重要问题。参加会议人员由主持人确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1.市长或市政府秘书长受市长委托召开的专题会议由市长秘书填写市政府专题会议通知单,由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按通知单要求负责通知、布置会场、签到等会务工作,行政科负责后勤服务工作,音响、音像服务工作由市政府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会议纪要起草由综合三科负责,经会议主持人审核后签发。
2.副市长或副秘书长受副市长委托召开的专题会议由副市长秘书负责通知、布置会场、签到等会务工作,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安排会议室,行政科负责后勤服务工作,音响、音像服务工作由市政府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会议纪要起草由副市长秘书负责,经会议主持人审核后签发。
(五)市应急委员会会议制度实施办法
市应急委员会会议由其组成人员组成,市长(市应急委员会主任)或市长委托有关副市长(市应急委员会副主任)召集和主持,主要研究决定和部署重特大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安排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政府负责人列席会议。
1.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填写市应急委员会会议通知单,并经市政府秘书长或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签发。
2.会议通知、组织、签到等工作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
3.会场名牌摆放、布置等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负责。
4.新闻记者通知、宣传报道工作由市政府新闻信息中心负责。
5.会场服务、卫生保洁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行政科负责。
6.音响、音像服务工作由市政府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
7.会场安全和秩序维护工作由机关警务大队负责。
8.会议纪要起草、签发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
9.需安排食宿的外县(市)政府和企业参会领导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前统计好人数后,交由市接待办具体安排。
二、市政府重要公务活动实施办法
白山市政府重要公务活动是指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市政府主要领导参加或陪同的副省级以上领导来白山调研、检查、考察等活动,到市直各部门、县(市)区和域内企事业单位调研、指导、检查等活动,在域内外举行的重要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签约活动,到域外学习考察、走访慰问活动。
(一)副省级以上领导来白山检查调研、考察活动实施办法
1.由市政府办秘书科负责与上级机关联系国家和省领导来白山活动日程、来宾名单及白山陪同人员名单,并草拟活动方案。
2.由市政府秘书长或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召集相关部门、县(市)区开活动安排协调会,具体落实活动日程和相关部门、县(市)区负责事项。
3.汇报材料由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三科负责起草,并经分管副主任审核把关后交市政府领导审定。
4.由市政府接待办根据来宾名单及日程统一安排市区内食宿,并提供食宿安排(宾馆名称、房间号码、餐厅名称)给市政府办秘书科,活动涉及县(市)区的由当地政府办公室提供日程安排、食宿安排(宾馆名称、房间号码、餐厅名称)给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5.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汇总各方面信息后草拟出接待方案,经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审核后报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由秘书科印发接待手册。
6.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负责活动的总协调工作,具体负责车辆调度(包括前导警车、接待用车)和人员乘车安排;具体负责活动日程衔接、接待礼仪等工作。
7.新闻记者通知、宣传报道工作由市政府新闻信息中心负责。
8.参加活动的市领导及部门由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通知。
9.市政府接待办负责衔接各接待场所,检查房间有无异味、温度是否合适,房间是否提供鲜花、果品等;负责餐厅就餐名签摆放、菜谱酒水确定等具体工作。
10.信访部门负责驻地的稳定工作。
11.公安部门负责交通路线制定、交通安全保障和活动驻地安全保障工作。
12.卫生部门负责副省级以上领导在白山期间身体健康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13.交通部门负责活动沿线收费站通行、路况整治和卫生工作。
14.建设部门负责市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市政府主要领导到市直部门、县(市)区和企事业单位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活动实施办法
1.由市长秘书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意见填写市长活动通知单,明确活动方式、时间、地点、内容、要求,陪同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名单等。
2.由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按市长活动通知单要求通知相关领导和部门,并草拟活动日程安排。
3.活动日程经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审核后报请市政府秘书长或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同意并印发。
4.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负责活动的总协调工作,具体负责车辆调度和人员乘车安排;具体负责活动日程衔接、时间把握等工作。
5.新闻记者通知、宣传报道工作由市政府新闻信息中心负责。
(三)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域内外举行的重要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签约活动实施办法
1.原则上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域内外举行的重要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签约活动由市商务局负总责,市政府办公室配合,做好接待及签约仪式安排等后勤保障工作。
2.由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印发市政府主要领导出面接待的重要客商活动手册。
3.市政府接待办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意见负责安排客商的食宿。
4.重大项目开工仪式,需市政府主要领导出面并主持的,由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协助项目主体做好仪式程序把关和礼仪接待安排工作。
5.重大项目签约仪式,需市政府主要领导出面并主持的由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安排签约会场布置、出席人员通知等工作。
6.新闻记者通知、宣传报道工作由市政府新闻信息中心负责。
(四)市政府主要领导到域外学习考察、走访慰问活动实施办法
1.由市长秘书根据市长意见编制日程活动安排表。
2.由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陪同,负责安排市长在外活动日程和各项工作衔接。
3.市长到外省学习考察活动由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负责与当地政府联系并发函,确定对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后向分管副主任报告。
4.上述活动陪同人员的通知由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负责。
5.上述活动需要车辆时,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