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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00013561683B/2011-02837
分  类: 其他 ; 意见
发文机关: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1年03月26日
标      题: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白山政办发〔2011〕6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3月26日
索  引 号: 11220600013561683B/2011-02837 分  类: 其他 ; 意见
发文机关: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1年03月26日
标      题: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白山政办发〔2011〕6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3月26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白山政办发〔2011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白山再生资源回收市场,推动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现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和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07年第8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白山市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一、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意义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是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国家鼓励和推进废物回收体系建设。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有利于节约资源,循环消费,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有利于维护电力、通信、铁路和市政设施安全;有利于扩大社会再就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从而推动全市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目前,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存在着龙头企业不多,小回收企业过多,成份复杂,部分企业和从业人员经营行为不规范,刑事案件时有发生等突出问题。上述问题的存在与我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及不相适应,亟待规范整治。为此,各县(市)区及市政府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正确认识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要切实把推动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作为发展经济、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重要措施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在整合和规范现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基础上,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形成以社区回收站亭为基础,以分拣加工中心和回收利用基地为载体,以资源综合利用为目标的三位一体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动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向规范化、规模化、连锁化、产业化方面发展。

  (二)目标任务:通过白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完善全市再生资源回收渠道,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和产成品附加值,形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良性机制。将城市90%以上的从事再生资源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在90%以上的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亭,使90%以上的再生资源得到回收,并且进入指定场所进行规范化的分拣加工和集中处理,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80%

  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重点

  (一)建设回收站点:回收站点由回收点、回收亭和中转站组成,负责收集居民交售的可再生资源。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交售、绿色环境的原则,结合目前街道管理、社区管理、小区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城市每2000户,农村每25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点。对走街串巷推小车进行回收的“散兵游勇”流动商贩进行引导、整合和规范,实行“七统一,一规范”既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价格、统一计量、统一车辆、统一管理和规范经营。对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他们知法懂法,知道什么物品能回收,什么物品坚决不能回收,决不能为盗公者提供销脏之门。回收站点与分拣中心紧密衔接,回收物品日收日清。对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再生资源,实行回收企业定时、定点上门回收,由统一标识封闭式回收车辆运输到分拣中心或回收利用基地。

  (二)建设分拣中心:分拣中心是对回收的再生资源进行集中分拣、简单加工,再将分拣后的再生资源分流到各固定场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在目前我市原有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基础上,再整合建设46处大型分拣中心。各分拣中心具有分拣、仓储、交易、配送、信息发布等功能。要符合国家环保、安全、消防等规定,要与居民区隔离,便于运输,决不能造成环境的二次污染。

  (三)建设回收利用基地:根据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需要,白山要建设具有一定区域辐射能力的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形成我省东南部,涵盖朝鲜边贸的重要再生资源集散中心,朝鲜即将对我国全境开放,我市与朝鲜有长达485公里的江岸边境线,白山县、临江市、八道江区都设有两国贸易的口岸,朝鲜废钢铁、废有色金属资源丰富,把朝鲜再生资源回收到国内,支持我国的经济建设,促进白山的再生资源有序、规范、高效、规模化发展。

  四、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政策机制

  (一)建设回收站亭、分拣中心、回收利用基地采取项目招投标,中标企业项目完成后,市商务局要汇同相关部门组织验收,通过验收的企业,市政府将对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政策。

  (二)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要进一步落实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三)市政府将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用地纳入城市规划,并且在项目用地上给予支持。对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回收站亭建设所需场地,各县(市)区、街道、社区要积极支持。

  (四)对统一标识的再生资源流动回收车进入社区服务,公安、交警、城管等相关部门要准予通行,社区和物业管理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

  (五)对从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单位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的,要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

  五、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市、县(市)区二级管理体制。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商务局、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环保局、民政局、规划局、工商局、城市综合执法支队和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白山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 13804494096    04393594273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白山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再生资源体系建设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社区、村民委员会要切实履行宣传、组织、实施等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回收站点建设用地,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建立健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工作职责,按照商务部等六部委发布的《再生资源管理办法》分工负责,抓好落实。商务部门负责制定再生资源回收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承办企业实施项目建设;发改委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公安部门负责再生资源的消防、治安、流动人员登记管理,依法打击盗窃、销赃等不法行为;工商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工商登记及监督管理;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对乱堆乱放,影响市容环境的回收站点,进行查处和清理整顿;规划部门要汇同相关部门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专项规划;环保部门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要大力培育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龙头企业。对各县(市)区申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承办企业,要采取招投标市场化运作方式。要组织人员对申报企业及其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论证,确定重点支持的龙头企业和项目。把培育再生资源龙头企业放在重要位置。要以龙头企业为纽带,以整合网络资源为基础,以项目建设为核心,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的产业化水平。

  (四)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监管。进一步贯彻执行《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的备案工作,规范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行为,认真查处非法收购,倒卖电力、市政公用设施的行为。对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要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回收,并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加强对回收企业管理人员和回收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管理水平,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行业自律、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建设,提高服务意识和能力。

  附件:1.白山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

            2.白山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


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白山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


  一、再生资源回收亭、中转站建设规范

  第一条  严格按照“七统一、一规范” (统一规划、标识、着装、价格、计量、车辆、管理及经营规范)的要求进行建设。

  第二条  回收站(点)经营证照及资质齐全,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三条  按照“便于交售”的原则,依据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设置回收亭。城区每20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点);乡、镇每25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点)。

  第四条  回收亭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5平方米,亭高在2.53米之间,形状以长方形为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以美观实用为主另行设计,中转站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平方米门面招牌采用统一规范的站名和设计。封闭小区内必须设置回收亭,非封闭小区可视情况设置回收亭或回收站,做到日收日清,废旧物资经营交易必须在封闭的院内进行,要分类清楚、堆放有序,工商执照、备案登记等有关证照要悬挂在企业明显处,实行亮证经营,要醒目、清晰,摆放整齐,废旧物资交易特别是有色金属等重要物资要进行登记造册。

  第五条  回收亭建设要符合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规划,设计及装修与社区环境相符,社区回收亭采用绿色环保轻型建筑材料制作。

  第六条  社区回收站(点)的从业人员须经过培训学习,持证上岗。

  第七条  具备污染防治措施,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第八条  社区回收亭至中转站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间配备相应的封闭式运输设备。

  第九条  保证社区回收亭再生资源能及时运出,避免造成新的环境污染和火灾隐患,同时配备消防安全设施,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

  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集散市场)建设规范

  根据网络体系整体功能配置要求,基地(集散市场)应由“五区一中心”构成,即:商品交易区、分拣加工区、仓储配送区、商品展示区、配套服务区和培训中心。

  第一条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集散市场)的设置应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前提下,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的近郊地区选址。每个城区原则设一个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集散市场),占地面积要在5万平方米以上。

  第二条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规划、设计及建设要符合环保、市容和消防安全等标准,设有隔离围墙,园区绿化,保持较好的外观环境。

  第三条  基地(集散市场)要完善集散、交易、储存、初加工、治污减排等功能,并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相配套。基地(集散市场)内加工区、交易区、仓储配送区与服务区、办公区分离,加工区与交易区配备相应的环保、安全等作业设施,集中治理废弃物排放,消除二次污染。

  第四条  基地(集散市场)建设要符合环保部门环保评估及生产技术标准的资质认定,具备相关废弃物的处理资质。开展易污染废物拆解加工的基地(集散市场)内应铺设具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油类混入或渗透功能的硬化地面,处理设施周围应有油类或液体的截流、收集及油水分离的环保设施或措施。

  第五条  基地(集散市场)内各区域须符合以下要求:

  1.商品交易区应依交易产品种类进行细分,形成集约化经营,整体设计、装修及建设要符合环保及消防的管理要求。

  2.分拣加工区建筑面积根据再生资源总量而定,采用轻型建筑材料进行全封闭处理,在设计、装修方面必须符合环保及消防的要求,着重防止废弃物溢散、散发恶臭、污染地面及影响四周环境。

  3.仓储配送区建筑面积根据基地(集散市场)交易量而定,采用标准化、系列化、规范化的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包装机具设施及条形码等技术。提高整体资源利用率,降低企业运作成本。

  4.商品展示区在设计与装修上以现代化、科技化为标准,为场内交易提供商品展示服务。

  5.信息中心负责场内交易、加工等信息的统计,定期发布国内外再生资源供求信息,为当地再生资源回收各网点以及全市居民与企业提供信息服务。鼓励设立在线收废网站、统一公开的服务电话及互联网络设施,以方便居民及企事业单位预约投售。

  6.配套服务区与培训中心以培训及其他服务功能为主,按照消防、环保管理要求进行施工建设。

  以上各区域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有关部门验收、批准后运营。


附件2


白山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


  加快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是发展循环经济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家,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有利于节约资源、循环消费、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为加快白山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建设,现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在整合和规范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的基础上,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形成以回收站点为基础,以分拣中心和回收利用基地为载体,以资源综合利用为目标的三位一体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二、目标任务

  建设白山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形成再生资源回收促进机制,将城市90以上的再生资源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在90%以上的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使城市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场所进行分拣加工和集中处理;使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80%

  三、规划方案

  本规划按照商务部《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规范》和《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建设规范》制定。白山市现有两个主城区、四个县(市)。在白山市主城区浑江区、江源区各设置一个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在浑江区设置三个分拣中心(含一个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中心),其它县(市)区除抚松外均设置一个分拣中心,由于抚松县面积大,所以设两个分拣中心,参照商务部每20002500户居民区设置一个回收站的标准,结合白山市实际,按照1.5公里的辐射半径,社区每2000户居民区设置一个再生资源收购亭(站),县乡每2500户居民区设置一个再生资源收购亭(站),负责收集居民交售的再生资源。

  (一)浑江区

  1.建设白山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

  在浑江区七道江村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一个一期工程占地5万平方米。回收利用基地严格按照商务部五区一中心规划建设,即商品交易区;分拣加工区;仓储配送区;商品展示区;配套服务区和培训中心。

  2.在浑江区建设专业分拣中心3个(含1个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中心)

  3.搭建白山市再生资源信息管理平台

  4.建设社区回收站点,在浑江区8个街道办事处46个社区,建设92个社区回收站(亭)。

  5.在浑江区建设中转站8个。

  6.在浑江区购置规范流动收购车300台。

  7.在浑江区购置网络运输车12辆。

  (二)江源区

  1.在江源区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一个,占地5万平方米。回收利用基地严格按照商务部五区一中心规划建设,即商品交易区;分拣加工区;仓储配送区;商品展示区;配套服务区和培训中心。

  2.在江源区建设专业分拣中心1个;

  3.建设社区回收站点,在江源区4个街道办事处31个社区,建设60个社区回收站(亭)。

  4.江源区购置规范流动收购车260台。

  5.江源区购置网络运输车8台。

  (三)临江市

  临江市位于吉林省东南部,地处长白山西麓鸭绿江中上游,与朝鲜的两江道、慈江道、中江郡、金亨稷、慈城郡隔鸭绿江相望,国境线长146公里。临江对岸朝鲜的“三·五”青年铜矿是亚洲最大的铜矿,朝鲜将对中国全境开放。所以临江的分拣中心以废铜等有色金属为主。

  1.临江市建设专业分拣中心1个;

  2.临江市建设社区回收亭70个;

  3.临江市购置规范流动收购车280台;

  4.临江市购置网络运输车9辆。

  (四)长白县

  长白县位于鸭绿江源头,与朝鲜朝鲜两江道一市五郡隔江相望,边境线总长260.5公里,其中陆界3.5公里,水界257公里。长白县是吉林省边境线最长的县份,也是全国唯一的朝鲜族自治县,对岸朝鲜铁资源丰富,现在每年进口废铁就达几万吨,将来的进口量会更多,所以长白县分拣中心以废钢铁为主,以进口的废钢铁为支持,为通化钢铁公司建设保障通钢的原材料资源基地。

  1.长白县建设专业分拣中心1个; 

  2.长白县建设社区回收亭60个;

  3.长白县购置规范流动收购车260台;

  4.长白县购置网络运输车10辆。

  (五)靖宇县

  1.靖宇县建设专业分拣中心1个;

  2.靖宇县建设社区回收亭75个;

  3.靖宇县购置规范流动收购车270台;

  4.靖宇县购置网络运输车9台。

  (六)抚松县

  1.抚松县建设专业分拣中心2个;

  2.抚松县建设社区回收亭90个;

  3.抚松县购置规范流动收购车290台。

  4.抚松县购置网络运输车12台。

  四、规划实施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落实,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