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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00013561683B/2019-07346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10月24日
标      题: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细则(2019-2021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山政办发〔2019〕23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29日
索  引 号: 11220600013561683B/2019-07346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10月24日
标      题: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细则(2019-2021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山政办发〔2019〕23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29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实施细则(20192021年)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20192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白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细则(20192021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9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细则

(2019-2021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吉政办发〔2019〕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作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坚持需求导向,服务白山绿色转型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适应人民群众就业创业需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2019年至2021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三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1.5万人次以上;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左右,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左右。

   二、面向企业和就业重点群体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一)大力提升企业职工职业技能。

   1.企业需制定职工培训计划,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在线学习、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实施技师培训项目,支持企业生产一线的骨干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学习新技术、新工艺、新知识。支持帮助困难企业开展转岗转业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不低于人均6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要组织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普遍开展安全技能培训,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局、各县(市、区)负责〕

   3.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度。采取“校企双制、工学一体”培训模式,组织企业从事技能岗位工作的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参加培训,3年培训1500名以上新型学徒,每人每年按不低于4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负责〕

   4.推行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引导行业、企业和学校积极开展学徒培养,落实招生招工一体化、标准化体系建设、双导师团队建设、教学资源建设等重点任务。〔市教育局、各县(市、区)负责〕

   (二)大力提升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

   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及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专项培训。对有创业愿望的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创业担保贷款、后续扶持等服务。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开展职业农民技能培训。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推进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技能扶贫。有针对性地开展致富技能培训,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生活费补贴。深入落实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和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对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给予补助。〔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负责〕

   (四)大力开展新兴产业和新职业从业人员培训。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与市场需求,加强新兴产业、新职业、急需紧缺职业等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围绕促进转型发展,建立紧密对接白山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学科专业体系。从改造提升“老三样”和做大做强“新五样”、推进“一谷一城”建设的人才需求出发,着眼于“大生态、大健康、大旅游、大服务、大文化”产业发展,在办好现有培训基础上,围绕特色产业开发,加大火山石工艺品制作、手工编织、松花石砚雕刻、冰雕雪雕制作、药材加工、矿产新型材料研发、旅游服务业、现代服务业、水质净化操作新技能培训力度。围绕扩大就业,开展家政、托幼、养老、保安、电商、汽修、电工等市场急需紧缺职业技能培训。〔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各县(市、区)负责〕

   三、激发培训主体积极性,有效增加培训供给

   (一)支持企业兴办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的,可根据毕业生就业人数或培训实训人数给予支持。探索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师徒工作间、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企业可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政府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支持高危企业集中的地区建设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应急局、市总工会、各县(市、区)负责〕

   (二)推动职业院校扩大培训规模。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扩大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的培训规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加强职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衔接。在核定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可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单位倾斜。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职业院校在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保障其合理待遇。〔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负责〕

   (三)支持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完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多元化评价方式。从事准入类职业的劳动者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推动工程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支持企业按规定自主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鼓励企业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提升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广泛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对成绩优秀的选手,按规定破格晋升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不断培育发展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支持培训和评价机构建立同业交流平台,促进行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面向企业、行业协会、院校等开展职业技能等级第三方评价机构遴选工作。民办职业培训和评价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市人社局、各县(市、区)负责〕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对企业、院校、培训机构提升改造职业技能实训设施设备改造予以支持。鼓励行业协会、院校与企业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积极推进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大力推广“工学一体化”“互联网+”等先进培训方式,建设互联网培训平台。加强职业技能、通用职业素质和求职能力等综合性培养,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就业指导等内容贯穿培训全过程。〔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负责〕

   四、完善培训补贴政策,加强政府引导激励

   (一)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县(市、区)政府可对有关部门各类培训资金和项目进行整合,解决资金渠道和使用管理分散致使培训聚焦度不够的问题。对企业开展培训或者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50%的培训补贴资金。各地可对贫困劳动力、去产能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开展项目制培训。〔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负责〕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要加大资金支持和筹集整合力度,将一定比例的就业补助资金、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以及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提取的资金,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单独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保障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推动企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开展自主培训与享受政策开展补贴性培训的有机衔接。对开展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人才评选、培训组织动员工作给予资金支持与奖补。〔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负责〕

   (三)强化资金监督管理。要依法加强资金监管,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惩,对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待,保护工作落实层面干事担当人员的积极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各县(市、区)负责〕

   五、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任务落实

   (一)健全工作机制。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健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等各方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政策制定、标准开发、资源整合、培训机构管理、质量监管等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抓好督促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要统筹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教育部门要组织职业院校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加强专业建设。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司法等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积极参与培训工作。财政部门要确保就业补助资金等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职业农民培训。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协调组织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共同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支持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二)强化主体责任。县(市、区)、市直部门(单位)要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明确任务目标,按照当地劳动力比重系数进行培训任务分解,建立工作情况季报、年报制度。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鼓励各地将财政补助资金与培训工作绩效挂钩,加大激励力度,促进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和层次,确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效开展。

   (三)加强管理服务。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放管服”改革,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及时公布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建立培训补贴网上经办服务平台,简化流程,减少证明材料,提高服务效率。加强对培训机构和培训质量的监管,健全培训绩效评估体系,积极支持开展第三方评估。

   (四)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要大力开展政策培训和专题宣讲,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各类宣传平台,扩大政策公众知晓度,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熟悉了解政策,用好用足政策,共同促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政策措施,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表彰工作,营造技能成才良好环境。积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着力打造有影响力、有知名度、有白山特色的职业技能培训品牌,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培训数量和质量,为白山绿色转型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附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 作 任 务

资金来源

牵头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

企业需制定职工培训计划,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在线学习、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

1.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

2.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

市人社局

市总工会

县(市、区)

市工信局

2

开展困难企业职工培训,全市三年培训5000人次。各部门不少于300人次、各县(市、区)不少于500人次的转岗转业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人均不高于6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1.部门相关培训资金

2.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

市人社局

县(市、区)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

3

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全市三年培训1万人次。各部门不少于500人次、各县(市、区)不少于1000人次的岗前、在岗、脱产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1.部门相关培训资金

2.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

市人社局

县(市、区)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

4

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严格执行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全市三年培训5000人次。各部门不少于300人次、各县(市、区)不少于500人次的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1.部门相关培训资金

2.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

市应急局

县(市、区)

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

5

全面推行以企业职工为培养对象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全市三年培训1500人。市直不少于300人、各县(市、区)不少于200人。按不低于每人每年4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

市人社局

县(市、区)

市工信局、市教育局

6

对贫困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新生代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全市三年培训2万人次。各部门不少于500人次,各县(市、区)不少于2000人次的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1.部门相关培训资金

2.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

市人社局

县(市、区)

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7

对退役士兵每年开展不少于100人次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1.部门相关培训资金

2.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市、区)

市人社局

8

对司法部门组织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

市司法局

县(市、区)

市人社局

9

对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的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

市司法局

县(市、区)

市人社局

10

对招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按照规定给予补助。

就业补助资金

市教育局

市扶贫办

县(市、区)

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

11

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全市三年培训2000人次。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1.部门相关培训资金

2.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

市农业农村局

县(市、区)

市人社局

12

推行以职业院校在校生为培养对象的现代学徒制培训,三年培训不少于1000人。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1.部门相关培训资金

2.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

市教育局

县(市、区)

市人社局

13

对异地扶贫搬迁群众开展免费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1.部门相关培训资金

2.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

3.就业补助资金

市人社局

县(市、区)

市扶贫办

14

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等)的,均可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分别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

市人社局

县(市、区)

市财政局

15

公办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承担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获得的可支配业务收入,由学校自主分配,可将一定比例的业务收入作为增量部分纳入绩效工资总额管理,对培训人数超过在校生人数一倍以上的,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额时予以重点倾斜,按劳分配给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职工。

市教育局

县(市、区)

市人社局

16

支持各类企业建设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对符合市级认定建设标准的,市级在分配下达就业补助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每年认定数量不超过2家。

就业补助资金

市人社局

市发改委

县(市、区)

市应急局

17

实施技师培训项目,支持企业生产一线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学习新技术、新工艺、新知识。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

市人社局

县(市、区)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18

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的职业素养与技能水平,全市三年培训1000人次。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1.部门相关培训资金

2.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

市残联

县(市、区)

市人社局

19

开展电商、家政、托幼、养老、保安、汽修、电工等市场急需紧缺技能培训,全市三年培训5000人次。各部门不少于800人次、各县(市、区)不少于1000人次。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1.部门相关培训资金

2.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

市商务局

市人社局

县(市、区)

市发改委

20

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公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企业建立大师工作室、师徒工作间、评选技术能手,对在技术领域具有高超技能和产业发展中作用突出的技能型人才进行表彰。

就业补助资金

市人社局

县(市、区)

市总工会

21

积极开展和承办国家、省、市各级技能大赛,支持企业和行业举办各类技能竞赛。形成具有白山产业特点的培训竞赛为主体、企业岗位练兵为基础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就业补助资金

市人社局

市总工会

县(市、区)

市总工会、

市工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