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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00013561683B/2010-19113
分  类: 其他 ; 意见
发文机关: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0年02月04日
标      题: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意见
发文字号: 白山政办发〔2010〕2号
发布日期: 2010年02月04日
索  引 号: 11220600013561683B/2010-19113 分  类: 其他 ; 意见
发文机关: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0年02月04日
标      题: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意见
发文字号: 白山政办发〔2010〕2号 发布日期: 2010年02月04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意见


 白山政办发〔20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吉林省节约能源条例》,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节能降耗工作任务,现就加强全市节能降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原则。以调整经济结构为根本、科技创新为关键、依法节能为保障,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努力形成市场导向、政府推动、企业和公众主动参与的格局,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围绕我市节能降耗工作的总体规划,以规模以上重点用能工业企业为实施主体,全面推动全市所有用能单位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坚持节能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加强管理相结合,大力调整和优化结构,开发和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各用能单位节能目标管理。各用能单位尤其是工业企业要建立健全能源管理组织机构,完善能源管理制度,设立各级能源管理岗位,落实节能工作责任制。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工作、统计管理工作,建立执行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向节能降耗主管部门报送上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完善节能激励机制,加强节能宣传与培训。加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应用力度。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大力调整企业产品、工艺和能源消费结构,把节能降耗技术改造作为增长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根本措施,促进企业生产工艺的优化和产品结构的升级,实现技术节能和结构节能。

   (二)各用能单位节能降耗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政府节能工作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的跟踪、指导和监督。市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与市用能单位签订当年节能目标责任书,并督促实施。

   (三)落实重点用能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按照统一要求、上下联动、分级管理原则,明确节能责任,落实节能措施。市节能降耗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与奖惩

   (一)考核各用能单位综合能耗指标比上年同期下降情况作为考核目标,按下降百分比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由节能降耗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公布。

   (二)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在完成节能目标的全市重点用能单位中按下降百分比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前10名评为市节能先进单位。第一名奖励5万元;第二名奖励3万元;第三名奖励2万元;第410名各奖励5千元。各县(市)区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考核评比工作,经考核排序前两名的,分别奖励3万元和1万元,35名各奖励5千元。

   (三)处罚。节能降耗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未完成年度节能考核目标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本年度享受各项奖励资格。

   (四)市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工信局、质监局要切实履行节能降耗管理工作职责,市节能监察中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节能降耗监察的具体工作,行使节能监察行政职权。

      

二○一○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