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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00013561683B/2019-00350
分  类: 办事服务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山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年12月31日
标      题: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山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山政函〔2019〕315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31日
索  引 号: 11220600013561683B/2019-00350 分  类: 办事服务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山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年12月31日
标      题: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山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山政函〔2019〕315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31日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山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白山政函〔2019〕3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为更好地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行为,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公布白山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经过清理,确定保留14个部门152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详见附件1)。同时,对2017年公布的全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调整,取消8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详见附件2)。为切实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运行,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全面彻底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是规范行政审批运行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做好贯彻执行

列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要规范运行,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三、实行动态管理

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今后需新设中介服务事项的,必须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

四、加强中介市场监管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中介机构服务效率和水平。

附件:1.白山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点击下载)

    2取消的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白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