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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220600013561683B/2020-12192 |
| 分 类: | 办事服务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 2020年08月28日 |
| 标 题: |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白山政办发〔2020〕12号 |
| 发布日期: | 2020年08月28日 |
| 索 引 号: | 11220600013561683B/2020-12192 | 分 类: | 办事服务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年08月28日 |
| 标 题: |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白山政办发〔2020〕12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8月28日 |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2020〕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白山市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山市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快推进我市“一谷一城”建设,全面提升我市项目审批效率,充分发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联审联批优势,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促进建设项目早开工、早落地、早投产、早达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吉林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扎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政府职能转变,针对影响项目建设进展的重点、难点和关键节点,聚焦企业发展需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推进工程建设审批领域体制改革,优化项目审批服务流程,狠抓项目落地,切实做到项目进度全面提速、债券投放全面提速、项目谋划全面提速、入规入统全面提速,全面实施“一次告知、承诺受理、限时办理、联审联批、一网通办”的工作机制,切实促进建设项目快开工、快竣工、快投产。
二、工作目标
以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环节,压缩审批时间,全力推行全流程网上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模式,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转变工作作风,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切实为企业减负,持续优化我市政务服务营商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动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全流程提速。
1.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时限。进一步减少白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办理时限,我市“三早”项目、专项债项目、一般债项目、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等工程建设项目原有审批办理时限66个工作日调整为30个自然日。将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建筑类)原有审批办理时限77个工作日调整为77个自然日、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基础设施类)原有审批办理时限66个工作日调整为66个自然日、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建筑类)原有审批办理时限64个工作日调整为64个自然日、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工业类)原有审批办理时限39个工作日调整为39个自然日、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小型、工业扩建类)原有审批办理时限33个工作日调整为33个自然日、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带方案出让类)原有审批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调整为25个自然日,社会投资低风险工业类工程项目原有审批办理时限17个工作日调整为17个自然日。
2.实行非核心审批要件“告知承诺”机制。实行政府告知、企业承诺、部门受理机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中涉及告知承诺部门18个、告知承诺事项65项、告知承诺材料88个,告知承诺材料补正时间为20个工作日。审批部门收到经申请人签章的告知承诺书以及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材料后,能够当场作出审批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决定;不能当场作出审批决定的,原则上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审批机关发现通过告知承诺取得审批决定的被审批人在承诺期限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经公告后依法注销其行政审批证件,取消其“以告知承诺制申办行政审批”的资格,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布,申请人承担违反承诺造成后果的法律责任和所有经济损失。
3.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网上办理。设立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综合服务窗口,由市发改委确定纳入绿色通道的重点项目,对有需求的企业,进行领办代办。所有涉及新办、在办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杜绝线下审批,实行“一口进、一口出”的服务模式,减少企业多部门往返跑、多单位反复协调的过程,及时响应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在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全面推动招投标领域服务提速。
1.建立招投标“绿色通道”助推建设项目发展。对于列入市级以上的重点项目、精准扶贫项目、重大民生建设项目、市政府交办的急需项目及其他应急项目,纳入招投标绿色通道,实施优先提供专人导办、优先实施联合办理、优先实行延时服务、优先启动容缺机制,通过四个优先促进建设项目招标加速提速。
2.推行信用体系等级应用降低银行保函费用成本。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与各类银行进行协调对接,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对各投标企业实行分类,将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企业纳入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指定专人受理办理相关业务,缩减办理保函时间,减免保函费用,真正为投标企业降低成本、减轻负担。
3.推行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依托“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公开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及工程建设标准施工、标准设计、标准勘查、标准监理等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运行管理,减少交易流程,提高招投标效率。投标企业可通过“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网上申报、免费下载标书、在线竞拍等流程操作;交易中心可通过平台实现招投标工作规范化、网络化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评标专家可通过平台网上申报、网上评标等功能,提高评标效率。
(三)全面推动施工许可阶段审批提速。
1.全面实行“一站式”联合报装。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报装等市政公用服务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公布各类事项的办理标准、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将各项市政公共服务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延伸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服务链条,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2.全面开展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整合各相关部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流程,统一时间、统一标准,一次性进场验收,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实施竣工联合验收。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依法履行专业监管职责。同时,坚持规范管理,加强对各相关部门、综合测绘机构、市政公用单位验收工作质量的监督。
(四)加大工程建设审批领域政务公开力度。
1.推出《白山市企业生命周期服务事项手册》。根据企业的发展与成长的动态轨迹,将企业全生命周期分解为准入、建设、运行、发展、退出5个阶段,梳理涉及各部门办事事项116项,为企业发展提供全生命周期、精准式、全流程式服务,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办事创业。
2.推出《白山市工程建设审批服务手册》。制定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的“六种审批情形”“四个审批阶段”“流程图+一张单表”的《白山市工程建设审批服务手册》,进一步方便项目单位了解各阶段需要材料、工作流程、办理时限等信息,为项目单位提供建设项目全流程指导。
3.推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微信APP小程序。促进“六稳六保”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小微企业成长发展,制作“双创”服务指南微信APP小程序,围绕中小微企业创办、优惠政策、员工招聘、生产经营、金融信贷等7个基本模块,突出激发创业主体活力、支持创业就业措施等15个主题,梳理公司设立登记、银行开户等45个服务事项,提供全天候、精准式服务,进一步打造“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创业创新便捷服务新模式。
4.积极搭建企业融资信贷平台。依托“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务服务小程序,与商业银行建立合作关系,深入研究银行法人贷、企业贷、税务贷、信用贷等相关融资服务,为企业提供快速、全面、便捷掌握各类金融信息全新载体,畅通企业融资信贷渠道,提供融资对接服务,推动项目和企业与银行机构的顺畅对接,努力引导银行加大对企业、项目信用贷款力度,进一步提升融资信贷服务能力。
(五)全面发挥工程建设领域信用服务保障作用。
1.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应用。研究制定《白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信用承诺书》,并组织项目单位签署,利用“信用中国(吉林白山)”网站将签署后的《承诺书》对外公开公示,将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对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企业信用状况进行分类分级,鼓励项目审批前由项目单位提供“信用中国”的信用记录或有资质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工程建设项目单位的信用状况作为对行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重要参考。
2.全面加强失信主体失信惩戒。依托吉林省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对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主体行业信用行为进行全面归集,确定行业领域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加强失信主体惩戒力度,对被纳入信用“黑名单”的项目单位,在申办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根据国家各部委联合印发的51项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相关行业规定,由行业主管部门对其采取相应限制措施或不予承诺受理。同时,做好信用信息异议申诉的处理和反馈,在“信用中国(吉林白山)”设立信用信息异议申诉专栏,设立异议申诉电子邮箱、申诉电话,多渠道梳理归集市场主体异议信息处理申请,及时将有异议的市场主体失信信息反馈至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核实校对,对信息不存在错误情况的,驳回异议申请并说明理由;对信息确实存在错误情况的,依据相关规定及部门反馈结果对已公示信息做出修改或撤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沟通培训。各部门要建立上下联动的沟通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各部门的改革工作情况,解决工程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业务培训,针对工作重点、难点,采用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对相关政策进行全面解读和辅导,提高执行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严格督促落实。加大考核力度,定期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的,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工作推进不力的,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进程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照相关规定问责,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突出体现。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宣传相关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效,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公众咨询,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知晓改革、准确把握相关政策,为顺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本方案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试行期限为1年。最终解释权归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所有。
附件:1.白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告知承诺清单及时限表
2.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信用承诺书
附件1
白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告知承诺清单及时限表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别 |
办理部门 |
办理时限 |
告知承诺材料 |
告知承诺材料 补齐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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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 |
行政许可 |
自然资源局 |
7个工作日 |
相关政府文件及优惠政策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2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行政许可 |
自然资源局 |
5个工作日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申请表及申请报告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建设项目所在地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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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涉及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出具规划修改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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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规划条件 |
其他行政职权 |
自然资源局 |
3个工作日 |
提交规划条件书面申请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1:500或1:1000的白山市统一坐标系统(2000系统)和统一高程系统现状地形图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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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拟征用地内及周边能表达出现状土地权属范围的土地权属现状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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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
行政许可 |
自然资源局 |
3个工作日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
行政许可 |
自然资源局 |
3个工作日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
项目四至范围(附图)、用地权属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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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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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行政许可 |
自然资源局 |
5个工作日 |
建设工程许可证申请表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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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施工图建筑部门审查意见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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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需委托办理项目规划手续代理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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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
行政许可 |
人防办 |
3个工作日 |
发改委计划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7 |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
其他行政权力 |
人防办 |
3个工作日 |
施工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现场技术员、材料员、安全员)的执业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在下达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 |
|
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
在下达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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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取水许可(取水申请审批) |
行政许可 |
水务局 |
12个工作日 |
企业申请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9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行政许可 |
应急管理局 |
10个工作日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10 |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
行政许可 |
水务局 |
10个工作日 |
企业申请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11 |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审批) |
行政许可 |
水务局 |
10个工作日 |
企业申请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12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行政许可 |
应急管理局 |
10个工作日 |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13 |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行政许可 |
应急管理局 |
15个工作日 |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14 |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 |
强制性评估 |
地震局 |
10个工作日 |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查申请表 |
在下达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 |
|
15 |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
行政许可 |
住建局 |
7个工作日 |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申请书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16 |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
行政许可 |
住建局 |
7个工作日 |
政府相关文件或规定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17 |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住建局 |
7个工作日 |
政府相关文件或规定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18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住建局 |
15个工作日 |
市政燃气设施改动申请表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19 |
停止供水(气)、改(迁、拆)公共供水的审批 |
行政许可 |
住建局 |
5个工作日 |
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方案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征得城市供水企业同意的书面材料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
燃气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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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行政许可 |
应急管理局 |
10个工作日 |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21 |
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
行政许可 |
交通运输局 |
20个工作日 |
由委托代理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应提交路政许可代理委托书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22 |
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
行政许可 |
交通运输局 |
20个工作日 |
由委托代理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应提交路政许可代理委托书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23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行政许可 |
住建局 |
20个工作日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24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
行政许可 |
住建局 |
5个工作日 |
临时性建筑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申请表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25 |
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
行政许可 |
住建局 |
5个工作日 |
城市道路挖掘申请表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26 |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住建局 |
5个工作日 |
城市道路挖掘申请表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27 |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
行政许可 |
住建局 |
5个工作日 |
城市道路挖掘申请表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28 |
人防工程拆除、报废审批 |
行政审批 |
人防办 |
3个工作日 |
营业执照副本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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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
行政许可 |
气象局 |
3个工作日 |
设计公司资质证复印件、设计人员资格证复印件 |
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30 |
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及其他地下工程建设兼顾人防需要审批 |
行政许可 |
人防办 |
3个工作日 |
兼顾人防需要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经具有人防资质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书及设计单位意见回执报告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31 |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
行政许可 |
住建局 |
5个工作日 |
征得城市供水企业同意的书面材料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32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行政确认 |
交通运输局 |
30个自然日 |
各参建单位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完成各自的工作报告(原件1份,纸质需盖章) |
下达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 |
|
33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行政许可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5个自然日 |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特种设备)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34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行政许可 |
发改委 |
10个工作日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35 |
排水报装 |
公共服务 |
住建局 |
20个工作日 |
排水许可申请表 |
竣工后20个工作日内 |
|
36 |
热力报装 |
公共服务 |
住建局 |
15个工作日 |
产权测绘报告 |
竣工后20个工作日内 |
|
入网建筑物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须加盖正规房产测绘中心公章) |
竣工后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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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备案 |
其他事项 |
住建局 |
5个工作日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 |
下达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 |
|
38 |
市政公用设施验收(热力) |
公共服务 |
住建局 |
7个工作日 |
室内采暖系统试压报告复印件一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
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 |
|
39 |
市政公用设施验收(给水) |
公共服务 |
住建局 |
有外线工程(配水干管长度<100m)且需道路开挖的用户接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1个工作日,接水项目的实地勘察、供水设立、预算编制及合同文本8个工作日,完成装表通水4个工作日。 |
用户接水申请书一份(内容包括:地点、面积、开工日期及用水性质) |
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 |
|
40 |
供水报装 |
公共服务 |
住建局 |
10个工作日 |
用户接水申请书 |
竣工后20个工作日内 |
|
41 |
移动、设置、占用、拆除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批准 |
行政许可 |
交警支队 |
即办件 |
移动、设置、占用、拆除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道路交通设施的申请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42 |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
行政许可 |
国家安全局 |
2个工作日 |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企业营业执照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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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登记表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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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00设计平面图以及1:2000地形图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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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查 |
行政许可 |
国家安全局 |
1个工作日 |
安防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安防公司审查审批表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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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防施工图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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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 |
行政许可 |
生态环境局 |
10个工作日 |
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45 |
建设项目影响环境审批 |
行政许可 |
生态环境局 |
7个工作日 |
企业提交审批申请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46 |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林业局 |
7个工作日 |
用地单位与林权单位签订的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协议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补偿协议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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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 |
行政许可 |
林业局 |
20个工作日 |
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证书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活动方案或户外广告设施设计方案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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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
行政许可 |
宗教事务管理局 |
20个工作日 |
宗教团体申请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49 |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
行政许可 |
文广旅局 |
即办件 |
建设单位申请报告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50 |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人防办 |
3个工作日 |
消防竣工验收审批文件 |
下达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 |
|
51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行政许可 |
水务局 |
7个工作日 |
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审批申请文件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52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水务局 |
10个工作日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申请文件(说明建设项目概况、立项审批情况、施工方案以及占用地点、范围、面积设备数量、拟开工时间,建设工期、补偿方式或替代工程方案)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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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确认 |
行政许可 |
住建局 |
3个工作日 |
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合法身份证明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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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
行政许可 |
气象局 |
7个工作日 |
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单独安装的防雷装置提供)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
55 |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 |
行政许可 |
气象局 |
13个工作日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机关组织构代码证)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需到省里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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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其他事项 |
住建局 |
5个工作日 |
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
备案后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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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供电报装 |
公共服务 |
国家电网 |
3个工作日 |
客户用电主体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2)委托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房屋产权或土地使用证明 |
报装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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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市政公用设施验收(电力) |
公共服务 |
国家电网 |
3个工作日 |
竣工图纸 |
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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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通信报装 |
公共服务 |
通信管理办公室 |
(5万平方以下)4个工作日(5万平方以上)7个工作日 |
配套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意见书(通信) |
报装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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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市政公用设施验收(通信) |
公共服务 |
通信管理办公室 |
7个工作日 |
通信运营商对应接入工程验收证书 |
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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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行政许可 |
交通运输局 |
20个工作日 |
施工许可申请书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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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行政许可 |
交通运输局 |
20个工作日 |
申请人资格证明(经营性组织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提供登记证;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单位法人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取得审批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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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广播电视报装 |
公共服务 |
吉视传媒 |
30个工作日 |
小区平面图 |
报装后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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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广播电视验收 |
公共服务 |
吉视传媒 |
90个工作日 |
开工报告 |
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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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人防工程(兼顾人防需要)设计审核(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人防办 |
3个工作日 |
所建人防工程自然登记表 |
下达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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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事项涉及18个部门,共计65项工程建设事项,88种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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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信用承诺书
局(单位):
我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号码后四位) ,申请办理(办理的具体事项)
事项,因 原因,暂时无法提供 (缺少的材料)
材料,现申请承诺办理,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已知晓办理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所承诺的是真实意思表示。
二、我单位将于自承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欠缺材料报送你局,并保证提供全部材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和有效。
三、同意将承诺和践诺信息作为我单位信用记录由“信用中国”网站归集并合规应用。
四、若违背上述承诺内容,自愿接受有关违背承诺情况通报和公示,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 (盖章)
办理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