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白山市道路客运行业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2021〕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关于促进白山市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促进白山市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吉林省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市委七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构建人民满意的道路客运出行服务,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美好出行需求,促进全市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安全、可靠、经济、高效、衔接顺畅、服务优质的道路客运服务体系,道路客运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城乡客运一体化水平持续提高。力争到2035年,实现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积极创新客运经营模式。
1.有序推动全市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内实现全域公交,稳定推进城际、城乡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统筹考虑高铁和客运枢纽建设等因素,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科学制定公交化改造计划,综合考虑客运班线的客流量、营运客车数量、经营主体结构、经营模式、道路通行条件、运行状况、经济效益等因素,合理规划公交化改造后线网布局,通过增加班次密度、灵活设置停靠站点等措施,鼓励客运经营者先行先试开展公交化改造,原则上许可到期的县域、县际客运班线全部实现公交化改造。以浑江区、临江市作为试点,率先建设全域公交城市,并大力推广复制,逐步提升城市公交服务水平。到2022年末,100%县级城市启动全域公交建设,到2025年末,100%县级城市实现全域公交,65%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实现公交化改造,原则上新投入车辆100%为新能源车辆。到2035年末,95%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实现公交化改造,许可到期的道路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率达到95%以上,新投入车辆95%以上为新能源车辆。
2.大力推广定制客运服务。积极推进定制客运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引导道路客运企业开展多样化、高品质、个性化的定制客运服务方式。具备条件的客运经营者可直接发展直达机场、高铁站、旅游景区的定制客运服务,加强道路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努力打造一站式运输服务体系,更好地为旅客服务。到2025年末,各县(市、区)全部开展定制客运服务,到长春市客运班线的定制客运服务比例达到60%。到2035年末,客运班线省际、市际、县际定制客运服务比例达到80%。
3.加快推进道路客运与航空、高铁联程运输。积极推进客运站与民航机场衔接,开展城市候机楼服务,为旅客提供航班信息咨询、购票、行李托运、换登机牌等服务;推进新建高铁客运枢纽站实现与高铁站开展“高铁无轨站”服务,支持白山、湾沟、松江河高铁客运枢纽站打造成为具有“购票、取票、候车”功能的站点,通过开通专线大巴与就近高铁火车站无缝衔接,让群众快捷出行;各客运站要加强与城市公交、出租车等的无缝衔接,为城市公共交通设立“绿色通道”等服务设施,加强出行信息咨询、提供无障碍出行、行李托运、专用候乘等便民利民服务。到2025年末,全市二级以上客运站全部实现具备城市旅游集散、商业综合体等功能,拓展物流服务功能,基本建成小件快运物流网络,同时推动“客货邮同站”融合发展(白山市客运总站到2021年,临江市口岸客运站到2022年,靖宇县公路客运总站到2023年,江源区公交客运总站、抚松县公路客运总站,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口岸客运站到2025年)。到2035年末,在用客运站全部具有货运物流服务功能,实现“客货邮同站”。
(二)完善客运基础设施建设。
4.推进综合客运枢纽建设。为适应我市高铁快速发展新形势,统筹综合客运枢纽规划,以高铁客运站为中心建设集道路客运、公共交通等多种出行方式的综合客运枢纽,实现道路客运与多种交通方式的零距离换乘。
5.加快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改善农村客运安全通行条件。合理设置农村客运停靠站点,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港湾式停靠点,鼓励依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村级客运站亭(牌)。统筹推进农村客运场站建设和综合利用,加快建设标准适宜、安全实用的客运站、客货运一体站或公交首末站。
(三)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稳步推进运输结构调整。
6.推进经营主体规模化、经营机制公司化、运营服务多样化。各地可通过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现有客运经营者,改变“多小散弱”的现状,推动经营主体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和道路客运企业可采取合并、重组或共同出资组建企业的方式,推进道路客运行业强强联合,规模发展。道路客运企业要取缔车辆挂靠经营,采取权利回购、股份制改造等方式收回承包经营权,为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农村客运区域化经营等创造条件,提升公司化经营水平。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到期后,采取“公交+定制+班线”的运营模式,即以公交化运营为主、定制客运为辅、客运班车为补充的多元化运输组织形式,并采取服务质量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经营主体。
7.构建普惠便民的出行服务系统。大力发展乡村公交、区域公交、预约响应等运营组织模式,持续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加强县、乡、村之间的联系,畅通农村交通运输微循环,解决农村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对干线公交不能覆盖的区域因地制宜发展微循环公交,延伸大运量公交服务的辐射范围,提高公交覆盖率。
8.推进道路客运绿色低碳发展。鼓励客运企业优化车辆调度,针对不同线路、不同时段的实载率,灵活调整运营车辆的数量、规模,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加快淘汰高耗能的老旧车辆,推广使用电动、油电混动等新能源客车。倡导节能驾驶,强化驾驶员节能技术培训,推广节油驾驶操作技术和经验。
(四)促进道路客运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9.推动客货邮融合发展。依托全市建制村100%通客车的运输网络资源,发挥道路客运线路的网络优势,以客运线路和车辆为载体,加强农村客运、货运、邮政快递等服务标准衔接,推动快件物流企业与客运企业融合发展,共享站场、运力资源。升级改造客运站,拓展客运站物流服务功能,完善物流仓储设施,增加分拣、安检、装卸、标准化载具等设备,优化物流网络节点布局。推广应用客货兼顾、经济适用的农村客运车型,鼓励开通客货邮合作线路,推动“客货邮同站”发展。
10.推进道路客运与旅游业融合发展。建立道路客运与旅游业协调、融合发展机制,推进旅行社、客运经营者及驾驶员信息共享。引导客运经营者开展旅游客运专线。支持汽车客运站经营者成立旅行社、旅游运输企业,开发销售旅游产品,为游客提供直达旅游景区的旅游包车、“景区直通车”等服务。
11.推进客运站向综合服务体转型。在保持客运站基本服务功能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传统汽车客运站向集客运、商业、旅游集散、邮政、物流、汽车售后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转变。充分挖掘汽车客运站的自身商业价值,开展快餐、超市、住宿酒店、汽车维修等多种业务,以站促商、以商养站、运游融合、站商融合,将客运站打造成为多元经营发展的商业综合体。
(五)落实“放、管、服”改革。
12.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保障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打破地区封锁和地方保护,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支持信誉好、管理规范、有实力的社会资本参与道路运输服务,具备条件的企业均可参与城市公交线路经营权的竞标活动。
13.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减少企业“跑腿”次数。落实简政放权工作要求,提供更加完善的政策引导和服务保障。运用好“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优化内部办事流程和环节,减少重复性工作,压缩办理时间,实现“不见面审批”。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线路,原则上由起讫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办理许可手续,并将公交化改造方案上报当地政府。
(六)健全安全可靠的运营管理体系。
14.落实客运企业生产主体责任。要督促客运企业严格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的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提升道路运输企业关键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夯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基础。公交化改造车辆和定制客运车辆应当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安保设备设施,加强安全检查和保卫工作;要配备扫码等防疫设备,落实好扫码测温登记等工作。
15.创新行业监管模式。加快完善“互联网+交通运输监管与服务系统”,整合道路运输车辆联网联控、站务管理、行政审批等系统功能,打通数据壁垒,推动由传统单一管理模式向智慧化管理模式转变,对客运企业、从业人员、客运车辆实施分级分类精准监管,提升行业智慧化管理水平。督促客运企业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对公交化改造车辆、定制客运车辆和驾驶员运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原则上进城车辆只下不上,出城车辆只上不下。
16.建立健全退出机制。落实《吉林省道路运输监管信用管理办法》和《吉林省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办法(试行)》,推进“信易行”建设,开发“信易行”应用场景,建立“黑名单”制度,促进行业守法经营和诚信服务,实行企业诚信等级与招投标挂钩,支持服务好、依法经营的企业不断扩大规模和业务范围,使服务差、违法违规屡教不改的企业依法受到惩戒,直至退出。
(七)进一步提升客运服务水平。
17.推动客运智慧运输体系建设。树立“出行即服务”理念,加快智慧客运体系建设,对公交车、定制客运车辆、客运班车等多种运输方式统一组织和调度,积极向社会提供车辆定位、线路跟踪、到站预测等出行信息,建立道路通行状况与客运站的信息联动机制,实现人力、运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动态优化和配置。各地要通过政府引导和采取市场化手段加快电子客票售票终端、实名检票终端、移动服务终端等智能设备的应用与普及,积极为乘客提供移动终端购票、刷身份证检票等无接触式服务,持续改善乘客出行体验,更好的满足乘客快速化、便捷化的出行需求。
18.便利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采取有效措施便利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保留现金、纸质票据和凭证,完善交通一卡通出行服务功能,完善约车软件老年人服务功能。汽车客运站应保留人工服务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咨询、指引等便利化服务和帮助。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道路客运转型发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研究转型发展过程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建立政府领导、分工负责、部门配合的联合工作机制,明确本地道路客运高质量发展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制定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农村客运和汽车客运站的公共服务属性和公益性定位,结合当地财力状况和企业经营状况,对汽车客运站和农村客运经营者给予支持,为公益性服务提供基础性支撑,保障汽车客运站和农村客运基本运行,保障农村客运可持续稳定发展。
(三)加强工作督导督查。各地将促进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属地改革主体责任。市政府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加强监督指导,确保道路客运高质量发展工作目标落实。
(四)强化行业监督管理。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深入一线开展工作调研,做到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确保道路客运安全,为道路客运发展创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畅通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等利益诉求渠道,及时回应旅客、企业和社会关切,确保行业稳定。
(五)健全应急保障措施。各地要按照“一地一策”的原则,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完善维稳、应急等各项运力保障预案。准备足够应急运力,确保做好应急运输工作。要加强道路客运高质量发展相关改革措施的宣传培训,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和疏导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