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气象强省建设助力吉林高质量
发展的贯彻落实意见
白山政发〔202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气象强省建设助力吉林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21〕13号)和《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白山政发〔2021〕4号),提升气象保障白山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全面振兴发展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决贯彻落实省气象局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着力构建现代气象科技创新、服务、预报、监测和治理体系,努力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奋力开创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全面振兴新局面提供有力气象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实现保障有力、技术先进、开放融合、人民满意的气象现代化,气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现代化气象保障能力和人工影响天气综合能力显著增强。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夯实,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5%以上,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准确率达到90%以上,气象预警信息实现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全覆盖,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保持在90分以上;人工增雨(雪)作业能力达到年增加降水1.2亿立方米以上;气象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人才队伍、装备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到2035年,全面建成适应需求、结构完善、功能先进、保障有力的全市气象科技创新体系,现代气象服务体系、监测体系、预报体系和治理体系,充分满足白山全面实现现代化气象保障需要。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气象综合业务能力建设。
1.提高气象要素监测能力。结合防灾减灾、城市发展布局等服务需求,加强和完善气象灾害易发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国家安全重点区气象监测站网建设,提高气象要素监测精密度。全面升级新一代天气雷达,新建抚松、长白X波段新一代天气雷达站,更新临江L波段雷达或升级为北斗探空系统保障设备,保障高空观测正常稳定运行,实现多手段大气垂直观测。围绕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白山开展生态气象、负氧离子监测站网建设。强化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2.提升气象精准预报能力。加强对新技术、新方法的融合应用,提高对高分辨率数值预报模式和一体化气象综合预报预警平台的本地化应用水平。发展智能网格预报,全力做好浑江、鸭绿江、松花江流域防洪气象服务工作,提高北上台风、暴雨(雪)、强对流、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水平,提升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准确率和时间提前量,预警时间提前45分钟以上。提高对农业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关键期的短、中、长期无缝隙天气预报预测能力。(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气象精细服务能力。依托省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充分利用大数据、5G等新技术,提升气象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能力,县级暴雨、雷暴大风气象预警信息精确到乡镇。完善与应急管理、社会媒体、通信运营公司等部门联动机制,共同构建全覆盖、立体化的预警信息发布网。完善出行、康养、生活等气象指数预报业务,丰富场景化、个性化的公众气象服务产品。(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4.提高重点领域气象灾害风险防范能力。开展全市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区划,完成农村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区划,完善城市内涝气象监测预警系统。不断完善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针对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联合预警机制。提高交通、电力、旅游等重点行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能力,开展极端天气对供水、供电、供暖等城市安全运行的影响评估和精准服务。(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白山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完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体系。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自然灾害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进一步巩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体制。健全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工作机制,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叫应”机制。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科普教育体系,将防雷安全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乡村振兴气象保障能力建设。
6.提高粮食安全气象保障能力。提升农田小气候仪等农业气象观测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完善为农服务智慧气象平台,强化播种、生长和收获等关键农时气象服务保障。加强农业气象灾害预报和影响评估能力,提高作物病虫害防治气象服务水平。开展农业气象指数保险和农业巨灾保险气象服务。(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做优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建设抚松人参气象服务试验基地。完成人参、山珍野果、食用菌、道地药材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全覆盖。加强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工作,推进高品质人参产业基地建设。围绕人参、蜜汁葡萄、蓝莓、野生猕猴桃等特色农业产品建立气象服务指标。开展玉米、大豆等农作物适宜种植和农业气象灾害风险精细化区划。开展乡村振兴气象服务示范点建设。(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生态文明气象保障能力,助力美丽白山建设。
8.提高生态保护修复气象保障能力。围绕助力白山“洁土”“蓝天”“青山”“碧水”“美丽”五大工程建设,开展森林、湿地、农田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气象影响评估和服务保障。面向生态绿色发展需求,挖掘气候资源,推进国家级“气候宜居城市”“生态高地”“天然氧吧”等气候品牌建设。提升森林防灭火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气象保障能力。强化霾、沙尘天气的监测预报,完善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系统。强化气象、生态环境等部门合作,联合开展重污染天气联动机制和预警机制。强化秸秆禁烧气象服务保障,提高突发环境事件气象应急保障能力。(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0.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立智能识别、科学指挥、精准作业、定量评估的人工影响天气信息化业务系统。完善人员队伍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加强地面作业站点标准化建设,完成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升级改造,强化作业弹药的购买、运输、存储、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全面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水平。(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重点领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强化气象、应急管理、农业农村、林业、水务等部门协作,围绕抗旱保障粮食安全、饮水安全、降低森林火险气象等级等加大人工增雨(雪)作业力度。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针对全市山水林田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需求,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的保护与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发挥其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等方面的作用。(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气象部门和各地政府双重领导优势,不断深化市政府与吉林省气象局合作协议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协调解决气象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支持。制定《白山市“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各地、各部门要将气象事业发展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相关内容列入专项规划,加强气象重点工程建设要素保障。推动制定完善气象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配套制度,做好行业气象服务与监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保障气象部门职工待遇,做好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局、市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资金保障。市县两级财政要大力保障人工影响天气、雷达、区域自动站等相关经费,切实加大对气象重点工程、气象台站基础建设经费的投入。(市财政局、市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开放融合。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气象重点领域开放融合。加强气象核心业务交流合作。深化局市合作,推进气象与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工信、水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能源、旅游、电力、教育等方面深度融合发展,形成发展合力。(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白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