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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00013561683B/2022-03662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11日
标      题: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市区巡游出租汽车更新车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山政办明电〔2022〕11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20日
索  引 号: 11220600013561683B/2022-03662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11日
标      题: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市区巡游出租汽车更新车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山政办明电〔2022〕11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20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市区巡游出租汽车

更新车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山政办明电〔202211

市直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白山市市区巡游出租汽车更新车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2年5月11日                  

  

白山市市区巡游出租汽车更新车辆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和《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百姓出行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切实保障市区(不含江源区)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出租汽车)更新车辆更加体现经营者的意愿,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结合我市市区出租汽车车辆选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也是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我市市区出租汽车将于20227月陆续到达使用年限。市区内现有出租汽车为捷达、桑塔纳双燃料车型,该两款车型是在2014年经公开选定确定的。经咨询,该两款车型厂家已停止生产。因此,市区内出租汽车更新车辆工作亟需提上日程。

  二、基本原则

  以国家对出租汽车的标准和要求为基准,以性能安全、节能环保为根本,充分考虑车辆档次适中、性价比高、售后服务优良等因素,尊重出租汽车经营者意愿,彰显城市特色和品位,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车辆要求

  (一)基本要求。

  1.车辆应符合如下要求:鼓励更新节能环保型车辆;不得低于现有出租汽车标准(捷达、桑塔纳),车身结构为三厢四门、核定乘坐人数5人、轴距不小于2604mm后备箱容积不小于400L的轿车。

  2纯电动车辆车身外观图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后确定,其它车辆车身颜色延续现有颜色。

(二)安全性要求。

车辆应符合国家关于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安全方面的要求。

四、选车方式

出租汽车经营者以本实施方案车辆要求为标准,自行选择车

五、政策鼓励

对更新节能环保车辆的,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六、组织保障

出租汽车更新车辆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落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信访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确保此项工作平稳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