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李爱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白山政干任〔2024〕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白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5月11日决定,任命:
李爱华同志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琳琳同志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处长级,列王彦程同志之前);
张继华同志为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成义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荆轶君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荣华同志为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春玲同志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渤淳同志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宋绍斌同志为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凤雷同志为市民政局副局长;
郭 杰同志为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永梅同志为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包玉清同志为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俊亮同志为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薛 峰同志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于周利同志为市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朱天兴同志为市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金正学同志为市林业局副局长(列刘通同志之前);
赵永刚同志为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孙海韬同志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李爱华同志的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乔昌武同志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薛 峰同志的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张春洪同志的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立君同志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郭龙梅同志的市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贺志雄同志的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吴永俊同志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李凤雷同志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宋绍斌同志的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王世洋同志的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吴晓光同志的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白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