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600013561683B/2025-02441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13日
标      题: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白山市人民政府首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山政办发〔2025〕4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16日
索  引 号: 11220600013561683B/2025-02441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13日
标      题: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白山市人民政府首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山政办发〔2025〕4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16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

白山市人民政府首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202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吉政办函〔2022〕136号)、《白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白山政发〔2022〕10号)有关规定,市政府办公室经过收集、整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直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建议,编制了《2025年度白山市人民政府首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承办单位要安排专人与市政府办公室做好对接,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把握好时间节点,确保当年完成决策事项。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停止执行。确需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据,提出具体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三、决策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积极做好决策事项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移交和备查工作。

四、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列入《目录》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监督。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度白山市人民政府首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白山市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决策承办单位:白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白山市工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决策承办单位:白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白山市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决策承办单位:白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白山市矿泉水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决策承办单位:白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白山市(主城区)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规定(试行)》(决策承办单位:白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6《白山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决策承办单位:白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