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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00013561958Q/2023-09058
分  类: 安全与应急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山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18日
标      题: 关于印发《白山市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方案(修订)》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山应急发〔2023〕68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20日
索  引 号: 11220600013561958Q/2023-09058 分  类: 安全与应急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山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18日
标      题: 关于印发《白山市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方案(修订)》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山应急发〔2023〕68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20日

关于印发《白山市应急救援指挥

工作方案(修订)》的通知

 

白山应急发202368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为科学、有序、高效做好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白山市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方案(试行)》运行情况决定对其进行修订,现将《白山市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方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完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体系。

附件:《白山市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方案(修订)》

 

                                                                                          白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91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白山市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方案(修订)

 

为科学、有序、高效做好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依据《吉林省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方案(试行)》和《白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联动机制》规定,本着“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的原则,制定此方案。

一、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工作职责

成立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加强各类重特大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组成如下:

总指挥: 市政府分管领导

副总指挥: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员:各专项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

工作职责:组织领导、指挥决策、统筹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提出和发布应急响应级别,决定终止应急响应;负责应急 救援力量统一调动;事故灾害应急抢险救援物资、装备调用和救灾资金的协调落实;组织指导有关成员单位按照相应灾害应急联动机制的要求,履行各自职责;根据灾害事故类别和响应级别,视情派出市前方救援指导组,指导现场处置;视情成立市前方救援指挥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二、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机构及工作职责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工作机构设在市应急管理局,下设8个工作组;同时,根据灾害事故响应级别和类型,第一时间派出由相关专家组成的“市前方救援指导组”,并根据应急抢险救援的实际需要,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成立“市前方救援指挥部”,指挥、指导前方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总指挥

 

 

总指挥

 

 

 

前方救援

指导组

 

 

市前方救援

指挥部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

工作机构

 

情况综合组

力量协调组

通信协调组

宣传协调组

组合保障组

核灾救灾组

交通安保组

医疗卫生组

 

消防救援指导组

森林消防救援指导组

洪涝灾害救援指导组

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指导组

核灾救援指导组

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指导组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情况综合组

力量协调组

通信协调组

宣传协调组

组合保障组

交通安保组

医疗卫生组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机构图)

(一)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机构组成及工作职责

根据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市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情况综合组、力量协调组、通信协调组、宣传协调组、综合保障组、核灾救灾组、交通安保组、医疗卫生组 8 个工作组。

1.情况综合组

 长:市应急局副局长分管应急指挥中心

副组长:市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主任

市应急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员: 市应急局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

联络科室市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联系电话:3211266

工作职责:负责通知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工作组到市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集结,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同步启动应急响应;接收市委、市政府、省应急管理厅领导批示、指示,提出落实建议,迅速呈报市应急救援指挥部阅批,并督办落实;持续调度、核实、跟踪事故灾害的动态信息及相关救援进展情况;及时发布灾害事故预警信息,判断灾害事故趋势并向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协调局相关科室落实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市前方救援指导组及市前方救援指挥部所需专家;负责与市前方救援指挥部进行联络,调度、核实、跟踪事故灾害动态信息及相关救援进展情况,及时向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力量协调组

 长:市应急局副局长分管应急指挥中心

副组长:白山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副处长

市消防救援支队参谋长

市森林消防支队参谋长

 员:市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市应急救援中心主任

白山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参谋

市消防救援支队作战训练科科长

市森林消防支队作战训练科科长

市应急管理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

联络科室市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联系电话:3211266

工作职责:负责将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救援力量调动指令,及时传达给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森林消防支队、市防汛机动抢险队等相关救援队伍;负责协调军队、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援;负责协调有关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组织参与抢险救援,并向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各类救援力量的调动、集结、到位情况。

3.通信协调组

 长:市应急局副局长分管办公室

副组长:市应急局办公室主任

市消防救援支队办公室主任

森林消防支队作战指挥中心主任

  员:市应急局办公室科技信息化负责人

有关通信技术保障人员

联络科室市应急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218558

工作职责:负责市应急救援指挥部与事故灾害现场、市前方救援指挥部的移动指挥通信保障;负责与属地相关方面进行视频连线调度,随时做好与省厅和市委、市政府领导视频连线调度准备;负责协调市通信运营单位,为灾害抢险救援提供必要的应急通信网络保障。

4.宣传协调组

 长:市应急局副局长分管综合协调指导

副组长:市应急局综合协调指导科科长

 员:市应急局综合协调指导

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科科长

市森林消防支队政治部组教科科长

有关新闻宣传工作人员

联络科室市应急局综合协调指导科,联系电话:3365599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及报社、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做好灾害事故有关情况及抢险救援进展等情况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启动舆情监测机制,协调市委网信办,视情及时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掌控社会舆情。

5.综合保障组

 长:市应急局副局长分管办公室

副组长:市应急局办公室主任

市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市应急局灾害防治指导科科长

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科

市森林消防支队保障部

 员:市应急局办公室

市应急局灾害防治指导

市消防救援支队装备科科长

市森林消防支队保障部后勤装备科科长

市应急局机关车队队长

市应急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

联络科室市应急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218558

工作职责:负责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各工作组,以及赶赴现场的“市前方救援指导组”的相关后勤综合保障工作;负责指挥部召开的相关会议会场的布置工作;负责省厅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到灾害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指挥、指导的相关保障工作。

6.核灾救灾组(应急救助组)

 长:市应急局副局长分管灾害防治指导科

副组长:市应急局灾害防治指导科科长

市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员:市应急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

联络科室市应急局灾害防治指导科,联系电话:3213266

工作职责:负责灾情信息统计、核查、上报;根据灾区请求,协调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为灾区紧急调运生活类救灾物资,保障紧急转移安置的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 有安全住所、有伤病得到及时医治”;负责协调市财政局,根据灾区需要,紧急拨付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根据灾区需求,负责向省厅申请生活类救灾物资支援;根据受灾 程度,负责会同市财政局向省应急厅、省财政厅请求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支持;灾情稳定后,组织力量对县(市、区)核查报送的灾情信息(重点为倒损民房)进行核查;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协调相关科室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交通安保组

 长: 市应急局副局长分管综合协调指导

副组长: 市应急局综合协调指导科科长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

市交运局安全科科长

 员: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市交运局安全科科长

沈阳铁路局通化车务段办公室主任

市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市应急局综合协调指导

联络科室市应急局综合协调指导科,联系电话:3365599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落实抢险救援队伍赶赴救援现场过程中高速公路“绿色通道”保障事宜;及时协调、组织紧急抢险和救援人员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协调、指导地方政府做好事故灾害现场安全保卫,以及受灾群众“安置点”治安和消防安全等工作。

8.医疗卫生组

 长:市应急局副局长分管综合协调指导

副组长:市应急局综合协调指导科科长

 员:市卫健委应急办负责人

市应急局综合协调指导

联络科室市应急局综合协调指导科,联系电话:3365599

工作职责:协调市内医疗卫生资源,及时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当中伤病员的救治工作;向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当中人员伤亡、灾区疫情和防治等信息,并对事发地政府上报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指导事发地做好疫情预防和控制。

(二)市前方救援指导组组成及职责

按照事故灾害种类及层级响应原则,根据事发地党委政府抢险救援工作实际需要,市应急救援指挥部视情况派出由市应急管理局领导为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人员及有关专家组成的市前方救援指导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工作职责:传达上级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协助属地党委政府及其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灾害事故基本情况和初步原因,督促地方政府尽早核准并及时上报遇险、遇难、受伤人员情况;及时将地方政府救援需求报告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并做好增援力量与地方政府救援指挥部的衔接工作;指导地方政府指挥部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三)市前方救援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

根据灾害事故的响应级别,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派往现场的前方救援指导组视情况,及时提出成立前方救援指挥部的意见和建议,报经市政府同意后,派出市前方救援指挥部,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筹下,协同做好前方应急抢险救援各项工作。

指挥长: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派往前方的总指挥

或者副总指挥

副指挥长:前方各类救援(增援)力量的负责人

地方党委政府相关负责人

 员:前方救援指挥部各工作组负责人

地方党委政府指挥部相关负责人

地方应急管理局局长

工作职责:负责调度、指挥前方应急抢险救援情况;负责向救援指战员和救援力量传达上级命令、指示;负责统筹调度增援力量与先期到达现场的属地救援力量合力开展救援;根据属地应急救援指挥部请求,负责安排相关救援力量开展救援。

为科学有效的做好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市前方救援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现场实际情况设立情况综合组、力量协调组、通信协调组、宣传协调组、综合保障组、交通安保组、医疗卫生组等,负责市应急救援指挥部与地方党委政府救援指挥部的有序衔接。各工作组由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派往前方的市前方救援指导组成员、市有关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等组成。

1.情况综合组:负责记录现场救援力量部署、人员伤亡及 救治、转移安置等情况;记录领导有关指示、命令;负责与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情况综合组”对接,保障救援指挥工作有序开展。

2.力量协调组:负责统筹各类增援救援力量调度,为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各项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负责传达前方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的救援指令并督促贯彻落实;对救援行动展开情况进行调度,适时向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报告;负责与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力量协调组”对接,落实市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各项救援任务;配合与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宣传协调组做好前方救援情况的宣传报道。

3.通信协调组:负责与市应急救援指挥部“通信协调组” 对接,联合保障救援现场与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移动指挥通讯;负责协调地方通信管理部门,为灾害抢险救援提供必要的应急通信保障。

4.宣传协调组:负责全面了解灾情和现场救援情况,做好灾害抢险救援现场的政治宣传;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抢险救援过程中的先进事迹和典型,及时向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情况综合组”报告救援动态;负责与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宣传协调 组”对接,做好现场新闻媒体应对,为新闻媒体提供相关资料, 落实交办的各项任务,统筹做好前方新闻媒体记者的应对并提供相关保障。

5.综合保障组:负责市前方救援指挥部相关保障,做好装备运输、携行、维护保障和救援现场保障工作;负责指导地方有关部门做好救援现场医疗救护、防疫消杀等后勤保障工作;协调地方政府,落实各类救援力量的后勤保障;负责与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综合保障组”对接,提出救援队伍需要其他社会单位协助的保障事项,落实交办的各项任务。

6.交通安保组:负责与市应急救援指挥部交通安全组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共同协调、落实好抢险救援队伍赶赴救援现场过程中高速公路“绿色通道”保障事宜;及时协调、组织紧 急抢险和救援人员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协调、指导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灾害现场安全保卫,以及受灾群众“安置点”治安和消防安全等工作。

7.医疗卫生组与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医疗卫生组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协调市内医疗卫生资源,及时做好安全生产类、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当中伤病员的救治工作;向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当中人员伤亡、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并对事发地政府上报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 指导事发地做好疫情的预防和控制。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各组成机构及单位要坚决服从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严格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各司其职、步调一致、分工负责,认真履职。对于拒不执行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命令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切实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各工作组要按照此《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明晰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具体的、极富操作性的工作措施,细化工作流程,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同时,要真正将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同志配备到工作组中,提高工作质量。

(三)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保障机制。在重特大事故灾害抢险救援期间,指挥部 1 名副总指挥驻市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带班,事故灾害涉及的市有关部门要实行 24 小时应急值守,确保通讯畅通,并持续调度、掌握灾害事故动态情况,及时做好信息上传下达。

(四)不断探索建立科学有效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符合新时期“大应急” 管理体制的应急指挥工作机制,并通过开展桌面推演、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好做法等,不断完善和修订此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