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排档、洗修车行业违规占道经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白山城管发〔2024〕41号
为进一步规范主城区街路两侧大排档、洗修车商户经营行为,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住环境,方便百姓出行,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吉林省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市容秩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部署,自即日起加强大排档、洗修车行业违规占道经营问题的整治工作,为保障工作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夯实春季市容秩序提升行动工作成果,优化管理措施,强化执法手段,进一步规范沿街商户临时占用道路设置大排档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洗车、修车商户违规占道作业导致的市容乱象,实现规范经营有序管理,促进城市市容整体提升,打造群众满意人居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结合我地实际,针对大排档规范管理和整治违规占道问题研究制定《关于夜市、固定摊贩临时占道管理办法(暂行)》《关于修(洗)车行、二手车临时占道外溢管理办法(暂行)》等行业管理准则,涵盖内容要细致严谨,管理措施要切合可行,标准要求要符合实际,要与有关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协调一致,为有关经营者立好规矩,给经营行为拉直准绳。(责任部门:局机关政策法规科,责任人:齐冰)
(二)规范大排档经营管理
允许一定范围内的临街餐饮商户和小食车摊贩在规定区域、规定时段利用城市道路或公共区域设立用餐大排档,与其签订《临时店外经营承诺书》。明确经营期限自2024年6月10日至10月10日,时间为每天晚5:00至10:00,做到不提前、不延后。经营区域为商铺门前所属区域至马路边石以上,做到不占用盲道、公共停车泊位、消防通道和绿化带。店外摆放经营工具为桌椅、四角棚(红色),铺绿色地毯,每套桌椅配备垃圾收集容器,不摆放其他物品。经营结束后,立即收回经营工具,不在白天占道摆放,并维护好门前区域的环境卫生。不在室外烤制加工食品,不使用高音喇叭和音响扰民。加强用火、用气、用电的安全检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流动巡查,督促相关商户按照承诺规范经营,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经营承诺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责任部门:综合执法支队,责任人:周鑫)
(三)持续整治占道洗修车
在夯实往年洗修车行业违规占道经营整治成果基础上,持续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严防有关问题反弹。要结合城管执法巡查工作制度要求,按照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对洗车、修车商户集中区域、主要街路周边等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纠正有关商户违规占用城市道路开展洗车、修车作业,随意堆放物料和停车等问题。要加强法律法规和整治工作的宣传讲解,在公开发布《关于规范洗修车行业经营行为的通告》的基础上,印制《通告》文本逐户逐店送达当事人,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引导,督促洗修车商户自觉遵守行业规范和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加强行政处罚工作力度,对造成严重后果或屡教不改的,要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责任部门:综合执法支队,责任人:李兆卫)
三、组织保障
为保障此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成立大排档、洗修车行业违规占道经营问题整治工作专班。
组 长:李旭林 局长
副组长:刘明利 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田宝利 副局长
袁长春 副局长
乔雪峰 市城管支队支队长
成 员:吕 阳 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齐 冰 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邹炳明 执法监察科科长
周 鑫 市城管支队副支队长
李兆卫 市城管支队副支队长兼执法督察科负责人
专班办公室设在执法监察科,办公室主任由邹炳明同志兼任,负责统筹、协调、督导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机关各相关科室和支队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要切实将大排档、洗修车行业违规占道经营问题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增强责任意识,明确工作任务和标准,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将各项具体任务落到实处、干出成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领导干部要挺身而出,迎难而上,带头冲锋,发挥模范作用。要深入基层,靠前指挥,遵循一线工作规律和工作思路,做到问题在一线发现、矛盾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推动,切实解决工作难题,全力以赴把整治工作干成干好。
(三)践行温度执法。推广“先告知、再劝解、最后依法执行”工作模式,体现温度式执法。要充分落实“首违不罚”、“721”工作法相关要求,倡导柔性执法,坚持教育为先、严宽相济、法理相融的工作理念,服务与管理并重,深化“强转树”工作要求。
(四)营造宣传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两微平台等方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提升群众的参与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定期公开治理成果,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进行宣传报导,引导违法当事人自行消除违法行为。
(五)加强信息报送。支队要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收集工作成果,每月15日、30日形成工作简报报送局执法监察科。要确保信息报送质量,立足于工作实际,努力挖掘报送好的经验做法,并注意工作照片等材料的收集归档备查。
白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