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组织保障情况
1、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和副局长为副组长,局相关科室、监察支队、宣教中心、辐射站、监测站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专门下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报送、登录事宜,及信息更新和保密审核等工作。确立了局长主管,办公室负责,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
2、人员配备情况。我局专门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设专职人员3名,主任1名,科员2名,其它局相关科室、监察支队、宣教中心、辐射站、监测站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
3、保障情况。成立了保密领导小组,有严格的信息安全保密制度、政府专网保密管理制度和其它保密工作制度等,本部门网站和政府信息网都设有专人负责。
(二)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1、公开形式。对外公开形式:白山市环境信息网(吉林省白山市环保网)发布、市政府政务大厅网站、审批窗口公开、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及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举行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对内部公开形式:市局办公自动化OA系统、局内各类会议、公告栏、通报等形式公开。
2、信息公开专栏情况。在“吉林省白山市环保网”设立了11个专栏,提供公众上网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发布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减排国家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及措施落实和执行情况,公示拟审批建设项目和排污费核定征收情况,公开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以及环保工作动态等。除了在“吉林省白山市环保网”挂网外,局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等政务信息还分别在市政府公开栏和局机关一楼大厅电子屏幕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信息。
3、畅通公开渠道。通过印制手册、在市环保局一楼办公大厅显示屏和门户网站挂网等形式,依法公开行政许可、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办事依据、条件、要求、程序和结果、告知事项等相关信息。还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及标准、工作规范、办事纪律、举报电话等内容。畅通环境信访投诉渠道,对“12369”环保热线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在接访的第一时间妥善解决问题。对重大项目和涉及民生的环境问题,还通过张贴通告、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切实保障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制度建设情况
1、完善基本配套制度。制定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制度》(9项制度)、《白山市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白山市环保局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白山市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举报受理制度》、《白山市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白山市环保局政务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白山市环保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程序》、《白山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白山市环保局行政服务事项八公开》,2014年制定完善了《白山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决策制度》、《白山市环境保护局财务“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七条纪律》、《白山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制度》、《白山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承诺》、《白山市环境保护局工作行为规范》、《白山市环境保护局办事指南》、《白山市环保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登记制度(已发布白山市环保网)。
2、完善制度,填补空白。已落实了 “三公”消费情况公开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2014年我局新印发《白山市环保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等五项制度包括:《白山市环保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已发布上网)。
(四)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和工作调度,严格考核问责,兑现奖惩措施,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在提高行政效能、促进管理创新、实现作风转变、推动工作落实中的重要作用。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工作作风和工作效能检查,使全局上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强化服务意识,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按要求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做到及时更新。根据《条例》要求,每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
(二)公开的数量。截止2014年12月,政府信息公开网35条,门户网站300余条。
(三)公开的内容。在白山市环保网11个专栏发布信息中,政务公开专栏信息141条,污染控制专栏信息2条,建设项目管理专栏信息115条,环境监察专栏信息12条,环境监测专栏信息4条,环境宣传专栏信息50余条,机关建设专栏信息5条。
(四)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2014年我局网上公开信息300余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信息总数35条,门户网站300余条。
2、2014年在各类媒体刊(播)发报道104编。其中:长白山日报50篇,城市晚报白山版5篇,中国环境报4篇,吉林日报4篇,《吉林环境》6篇,吉林电视台新闻2条,白山电视台33条。
3、电视台新闻35条。其中:白山电视台33条,吉林电视台2条。
4、向市委办、政府办、组织部、机关党工委、纪检委、省厅等部门报送信息500余条。
5、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18份。
7、财政预算、决算公开情况。已将财政预算、决算公开情况网上公开。
8、三公经费公开情况。根据《白山市环境保护局财务“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要求,已将2014年我局“三公”经费情况向内部和网上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白山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白山市环保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部门、方式、程序、联系方法和时限要求,设有信函、传真、当面口头申请、网上其他方式等多个依申请公开渠道。今年未受理依申请公开环保信息的事项。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4年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我局在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坚持为民、利民的原则,至今未收取任何复印、邮寄等各类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在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方面还有待完善。三是公开尺度难把握;四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长效的工作新机制。
七、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加强宣传报道。与新闻媒体加强沟通合作,宣传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成果,报道环保工作动态,扩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影响力。
(二)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三)对门户网站信息要及时清理更新。专人负责,及时清理更新,解决好网站存在过时信息等问题,做到清理到位、更新到位。
(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把整治污染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基本要求,严格执法、有情服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依法规范社会环境行为、保障环境秩序、维护公平正义。要完善网上社情民意受理、查办、反馈工作机制,解决好群众网上反映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