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白山政服函〔2016〕14号要求),现制定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组织保障情况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徐学智任组长,副局长孙佩海、兰辉、纪检组长杨秀娟任副组长,局相关各科室、监察支队、宣教站、辐射站、监测站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的公开、报送及信息更新和保密审核等工作。
2、人员配备情况。我局专门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设专职人员3名,主任1名,科员2名,其它局相关科室、监察支队、宣教站、辐射站、监测站各配备1名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保障情况。成立了市环保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有严格的信息安全保密制度、政府专网保密管理制度和其它保密工作制度等,本部门网站设有专人负责管理。
(二)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1、公开形式。对外公开形式主要通过白山市环境信息网(吉林省白山市环保网)发布、市政府政务大厅网站发布、审批窗口公开、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公开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举行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对内部公开形式主要通过全局办公自动化OA系统、局内各类会议、公告栏、通报等形式公开。
2、信息公开专栏情况。在“吉林省白山市环保网”设立了11个专栏,提供公众上网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发布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减排国家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及措施落实和执行情况,公示拟审批建设项目和排污费核定征收情况,公开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以及环保工作动态等。除了在“吉林省白山市环保网”挂网外,局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等政务信息还分别在市政府公开栏和局机关一楼大厅电子屏幕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信息。
3、畅通公开渠道。通过印制手册、在市环保局一楼办公大厅显示屏和门户网站挂网等形式,依法公开行政许可、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办事依据、条件、要求、程序和结果、告知事项等相关信息。还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及标准、工作规范、办事纪律、举报电话等内容。畅通环境信访投诉渠道,对“
(三)制度建设情况
1、完善基本配套制度。制定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制度》(9项)、《白山市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白山市环保局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白山市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举报受理制度》、《白山市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白山市环保局政务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白山市环保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程序》、《白山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白山市环保局行政服务事项八公开》、《白山市环保局行政决策制度》、《白山市环保局财务“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七条纪律》、《白山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制度》、《白山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白山市环保局工作行为规范》、《白山市环保局办事指南》、《白山市环保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白山市环保局信息公开登记制度》(已发布白山市环保网)。
2、完善制度规定,填补空白。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15个生态环保文件,《关于深入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行动的通知》、《关于加强生态环保工作的意见》、《白山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试行)》、《白山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方案》、《白山市清洁空气行动实施方案》、《白山市清洁水体行动实施方案》、《白山市生态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白山市关于加强应急管控措施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工作方案》、《白山市开展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白山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白山市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方案》、《白山市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白山市2017年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并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6个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明确了生态环保工作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白山市应对重污染天气宣传工作方案》、《白山市2016年秋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环保、公安、住建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保、住建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采暖季燃煤供热锅炉启炉运行阶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四)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和工作调度,严格考核问责,兑现奖惩措施,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在提高行政效能、促进管理创新、实现作风转变、推动工作落实中的重要作用。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工作作风和工作效能检查,使全局上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强化服务意识,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按要求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做到及时更新。根据《条例》要求,每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
(二)2016年,我局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大力推进环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信息860余条,具体情况如下:
1、推进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
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实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让公众及时准确的了解白山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水质环境信息方面,重点做好白山市主要河流的监测断面水质数据、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等信息的公开工作。每季度均在白山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上公布环境质量季报。
2、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2016年,我局实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积极推进规划环评,建立重大项目环评审批跟踪服务机制,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共办理环保审批100件,出具预审意见27项,出具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备案意见86项,验收项目120个。
3、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和治理效果信息公开
加大了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的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排污单位环境监管信息,督促排污单位公开污染治理效果,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在门户网站上开辟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公开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单位名单,每季度公开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4、推进污染减排信息公开
我局对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进展情况信息工作进行了公开,加强了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减排核查结果。公布了全市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许可证名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2016年,共完成重点减排项目8个,全年可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800吨、氨氮80吨、二氧化硫200吨,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传输率、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分别达到86.13%、100%、100%,优于国家及省规定的75%、80%、95%和80%、85%、100%考核标准。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1、主动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1条。
2、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长白山之窗门户网站公开信息8条。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条。长白山日报公开信息77条。白山电视台公开信息25条。
3、回应解读情况。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5次。
4、举报投诉数量。受理举报投诉20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白山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白山市环保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分别明确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部门、方式、程序、联系方法和时限要求,设有信函、传真、当面口头申请、网上其他方式等多个依申请公开渠道。今年未受理依申请公开环保信息的事项。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6年,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我局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坚持为民、利民的原则,至今未收取任何复印、邮寄等各类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二是在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方面还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尺度有时难把握;四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需进一步加强。
七、2017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加强宣传报道。与新闻媒体加强沟通合作,宣传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成果,报道环保工作动态,扩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影响力。
(二)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三)对门户网站信息要及时清理更新。专人负责,及时清理更新,解决好网站存在过时信息等问题,做到清理到位、更新到位。
(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把整治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基本要求,严格执法、有情服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依法规范社会环境行为、保障环境秩序、维护公平正义。要完善网上社情民意受理、查办、反馈工作机制,解决好群众网上反映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