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2019年度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此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白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hbj.cbs.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年度报告”)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白山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及传真:0439-3249101;邮编:134300;地址:白山市浑江区通江路99号)。
一、总体情况
为满足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行政服务效能,白山市生态环境局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透明度,全力提升服务水平,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传统媒体夯实公开基础。长白山日报83篇、白山电视台新闻47条、中国环境报1篇、吉林日报6篇,吉林电视台4条。
门户网站全方位加强宣传。主动公开信息781条,向省厅报送信息161条,向市政府报送信息248条。
新媒体拓展公开渠道。新浪微博1453条、微信公众平台877条、今日头条196条、澎湃新闻276条、抖音11条,新媒体累计公开信息2813条,阅读点击量超500万次。
(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印发《白山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内容、责任任务和具体要求。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
突出做好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建立政策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将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主动公开、转发政策解读信息48条。
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完善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舆情,加强分析研判,及时进行查处,并通过网上发布消息予以回应,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收集(收到)41条网络舆情(投诉),已全部办结并及时回复处理结果。
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梳理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现行保留权力事项100项,其中:行政许可12项、行政处罚69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检查1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主动公开2条办理结果。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公开4条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情况的通报。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制定开展2019年环境监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019年度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跨部门),检查处置结果全部按时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公开。
加强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工作。落实《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紧紧围绕公众关切,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社会公益事业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环境保护领域主动公开信息46条。
二是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落实《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做好权责清单全面梳理工作,对标省生态环境厅,统一事项办理标准。围绕规范流程,优化审批办事服务。依托“吉林政务服务网”,实施生态环境领域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共享化。
三是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网站进行改版,重点突出信息发布、政务服务、互动交流、意见征集、解读回应等内容,及时公布我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动态、空气质量月报、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月报、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年报,环境状况公报,行政处罚情况等信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提升网站建设质量和信息发布质量,使网站栏目设置更合理、分类更准确;使公开信息格式更规范、内容更严谨、要素更充分、可读性更强。
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开通政务微博、微信、今日头条、澎湃新闻、抖音,加入全国生态环保宣传矩阵,发布和转发好的环境新闻或典型性、示范性强的做法或经验,加快实现以最小的成本投入和最优的运用组合达到最佳的公开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9 |
+3 |
15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 |
+3 |
5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08 |
-39 |
1 |
行政强制 |
6 |
-2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578300.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需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存在认识不够、重视不够等现象;二是信息公开审核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完善服务形象的重要意义。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与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热点、难点充分结合起来,对政府信息数据质量严格把关,规范发布流程,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公众关切,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以公开内容为群众所需、公开方式为群众所喜、公开成效为群众所赞为目标,重点抓好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机构及制度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一谷一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