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2020年度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此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白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hbj.cbs.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年度报告”)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白山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及传真:0439-3361985;邮编:134300;地址:白山市浑江区通江路99号)。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公开信息,加大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扩大公众参与,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知情需要,不断凝聚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共识,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和决策信息的公开
1.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依托“吉林省网上办事大厅”“白山市本级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更新调整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按要求公开。
2.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印发《白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及年度工作要点,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不断提升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聚焦“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解读
1.助力落实“六保”任务。印发《白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疫情期防控期间“三保一统筹”工作的通知》《落实“六保”任务清单》,坚决落实保防控、保民生、保安全,统筹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全面胜利,有力有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擦亮中国绿色有机谷的底色,壮大长白山森林食药城的实力,推进我市绿色转型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
2.强化监督考评,提升解读质效。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准确传递政策意图。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将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部门网站“解读回应”专栏,主动公开、转发政策解读回应信息60条。
(三)以政务公开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1.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便利化。通过白山市政务大厅、“吉林省网上办事大厅”,全面准确公开办事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办进度等信息,实现办事服务一次性告知,信息主动推送,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2.建立涉企政策统一公开和辅导机制。围绕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普法责任制为抓手,通过宣传、解读和接受咨询等多种公开形式,切实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未完全打通、创新服务意识相对较弱等问题,保证企业及时准确了解和查询政策信息。
3.推动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透明。印发《白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白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贯彻落实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过程中,明确行政许可、行政检查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注重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明确责任,狠抓三项制度落实。不断推进《吉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实施,激发企业环保内生动力,促进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托“吉林省环境处罚及信用评价”平台,进一步做好全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四)围绕突发公共事件做好政务公开
1.及时准确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综合运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等信息发布渠道,全方位发布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地区重要工作举措,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有力支撑。
2.切实做好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宣传培训。为贯彻落实全省汛期环境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加强汛期环境风险防范,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应急监测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开展了环境应急监测演练活动。通过部门网站开设“环境应急”栏目,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信息。
(五)全力抓好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
1.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按照主管部门标准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按文书样本规范答复,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准确严谨,共办理1次依申请公开,并按要求、时限及时回复。
2.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落实《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社会公益事业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主动公开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信息177条。
3.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69条,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公开政府信息57条。
4.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夯实传统媒体公开基础,在各类媒体刊(播)发报道188篇(条),其中:长白山日报127篇、白山电视台49条、中国环境报1篇、吉林日报9篇(专版1篇),吉林电视台2条。拓展新媒体公开渠道,新浪微博2388条、微信公众平台1852条、今日头条346条、澎湃新闻1386条、抖音21条,新媒体累计公开信息5993条,新媒体总阅读点击量超2100万次。
(六)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1.持续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明确办公室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确定负责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沟通。
2.强化培训工作。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2 |
0 |
11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1 |
0 |
1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9 |
0 |
4 |
行政强制 |
4 |
0 |
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6001516(元) |
|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5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与公开内容为群众所需、公开方式为群众所喜、公开成效为群众所赞为目标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形式还需加大工作力度。
2021年,白山市生态环境局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公开主体、内容、流程、平台、时限等标准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学习和培训,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提高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公众关注点和社会聚焦点,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全力做好环境质量、环境管理、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信息发布工作。继续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漫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示解读材料,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三是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指导各分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我市生态环境系统逐步完善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健全公开队伍,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能力水平,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