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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2023年度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此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白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hbj.cbs.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年度报告”)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白山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及传真:0439-3361985;邮编:134300;地址:白山市浑江区通江路99号)。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2023年白山市推进落实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台账》,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和人民群众关切,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深化政策发布与解读 

  1.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依托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开政府采购项目3件。 

  2.持续深化政策高质量解读,明确解读范围,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创新解读形式,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转发信息36条。 

  (二)助力提升办事服务效能 

  3.动态更新发布权责清单共计306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191项、行政检查49项、行政备案22项、行政强制18项、行政奖励7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调解3项。通过“吉事办”网上办事大厅主动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和便利度。 

  4.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认真落实《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监督管理,督促做好公开目录建设,完善公开制度。 

  5.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认真抓好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出台的基层“两化”新增领域标准目录指引的落实,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优化更新我市生态环境领域事项标准目录。 

  (三)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 

  6.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受理并答复依申请公开4件,回复率和满意度达到100%。 

  7.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与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信息安全风险管控,全面排查消除已公开信息安全风险隐患。 

  (四)拓展优化政务公开渠道 

  8.规范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大对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监测检查和安全防护保护力度。压实发布审核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先审后发、每发必审、一发多审要求,对即将发布的文字文稿进行反复核校,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权威、安全,坚决杜绝严重表述错误问题的发生。全年通过局网站发布信息554条、微信公众号712条、微博1106条、头条号214条、澎湃号387条、抖音29条。 

  9.不断扩大政务开放参与,持续创新政策宣传形式,通过现场政策咨询、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多角度宣传政策法规。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在各类媒体刊(播)发报道131篇(条),其中:中国环境报4篇,中国环境APP 1篇,吉林日报6篇,长白山日报75篇、吉林电视台4条、白山电视台41条。充分运用局长信箱、热线电话、网上留言等渠道加强政民互动,提高回复时效,共监测并办理回复网络舆情(投诉)4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白山市生态环境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突出抓好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提出的问题,建立和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时效性、规范性。 

  2024年,白山市生态环境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质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