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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0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白山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五个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白山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阅,网址:http://www.cbs.gov.cn/。白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0439-3565177;传真号码:0439-3565116;邮编:134300;地址:白山市浑江区铁南街1717号。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目标

我局自2019年3月8日正式挂牌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责任科室组织实施,成立了领导小组,相关科室在领导小组的协调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根据各科室职能特点,进一步细化完善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措施,制定完善了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等,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和具体措施,作为加强与人民群众进行沟通交流的重要方面,主动搞好信息服务,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地知晓、关注、参与、监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重大政务活动。依托报纸、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2019年公开发布各类信息345余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 7条,中国双拥杂志2条,中国双拥杂志网1条,吉林日报5条,长白山日报65条,其中包含7期专栏。

(二)突出重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白山市紧紧围绕部队官兵“后路、后院、后代”难题,建立和完善解决部队官兵“三后”问题联动保障机制,成立由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等部门组成的“三后”办公室,联合出台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子女教优待等政策文件。近年来,白山市党委政府科学统筹,各部门积极配合,解决部队官兵“三后”问题已经实现转业军官100%公务员或参公事业单位安置、退役士兵符合条件100%安置、随军家属符合条件100%安置、军人子女100%按意愿入托和择校。

2.为进一步弘扬拥军优属光荣传统,激发军人军属荣誉感,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我市印发了《关于做好军人立功喜报送达和奖励工作的通知》,对军人立功喜报送达工作进行了规范。一是明确送达对象。入伍前具有本市城乡居民户籍,2019年8月1日后被授予八一勋章、荣誉称号和荣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的军人家庭为送达对象。二是规范送达程序。立功人员喜报由部队发寄送至立功军人户籍所在地后,由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审核登记,而后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组织送达。被授予八一勋章、荣誉称号和荣立一等功的,由市人民政府组织送达,市委、市政府、军分区领导参加;荣立二等功、三等功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送达,当地党委、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领导同志参加。三是制定奖励标准。被授予八一勋章的,奖励30000元;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20000元;荣立一等功的,奖励10000元;荣立二等功的,奖励5000元;荣立三等功的,奖励2000元。被授予八一勋章、荣誉称号和荣立一等功的以市委、市政府和军分区名义赠送“功臣之家”牌匾;荣立二等功、三等功的以所在地党委、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名义赠送“功臣之家”牌匾.

(三)拓宽渠道,广泛接受监督

重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定期和不定期地向广大人民群众、单位用户发布本部门的重大政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采取制作宣传展板、印发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拓宽公开渠道,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我局工作、政风行风、廉洁勤政、规范服务的意见,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一年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做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有一些不足之处需要重视和改进,一是由于新组建工作进展较晚,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业务不熟,工作开展不够好,二是单位性质特殊大多工作和文件材料涉及退役军人信息,不适合公开,公开信息量少,三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到位,信息平台建设还需要不断完善。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及时进行改进,我局9月份结合机构改革,调整两名责任心强,综合能力高的年轻同志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