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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00MB18604912/2024-00677
分  类: 机构职能;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 (政策法规)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山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25日
标      题: 关于整合规范及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山医保发〔2024〕4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26日
索  引 号: 11220600MB18604912/2024-00677 分  类: 机构职能;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 (政策法规)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山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25日
标      题: 关于整合规范及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山医保发〔2024〕4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26日

关于整合规范及调整部分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相关医疗机构:

依据《关于整合规范及调整部分吉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吉医保联〔2023〕47号)文件要求,白山市医疗保障局整合规范及调整了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本次整合规范及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05项。其中,整合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2项(人工授精、取卵术、取精术、胚胎移植等),并废止原23项涉及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整合规范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8项(中药贴敷、中药泡洗、中药化腐清疮、中医穴位放血治疗等),并废止原22项涉及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肝功生化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5项;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5项(详见附件)。

二、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上浮幅度为零,下浮幅度不限。请及时更新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向患者做好宣传解读工作。

三、本通知自2024年1月29日起执行。如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如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C:\fakepath\附件:关于整合规范及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pdf

 

 

白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