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工作报告
2023年,白山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宣传、行政执法、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深化执法改革、提升执法效能,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要举措
(一)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采取局党组专题学习研讨,局务会领导带学、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方式,结合自然资源部门实际情况,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常抓抓常,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过硬的作风纪律,推动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走向深入。
(二)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年初,我局认真总结和分析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结合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白山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明确了全年普法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积极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研究行政处罚中新法和旧法的衔接工作,修改原文书范本中的条款、救济途径、时效等有关表述,及时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正确的规范文书版本,保证了执法行为的规范合法。利用“12.4”宪法宣传周,我局制定了《白山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对活动的开展进行了细化部署,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三)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活动。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要求进行辖区内的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日常巡查工作,并按要求督查各县(市、区)的巡查工作,将巡查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市国土监察支队备案。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收看自然资源部印发新修订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视频培训会议,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流程及法律文书格式,提升了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效能。
(四)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行政领导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我局聘请吉林盛享律师事务所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对我局的行政决策提出法律咨询意见,参与我局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提出合法性、可行性论证意见,有效避免我局在履行社会管理职能中的法律风险,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充分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行政诉讼案件均由我局负责人员出庭。
(五)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制审核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新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鉴于我局过去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重大决策工作中,存在不注重内部程序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梳理法定程序,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第46条、55条等重新制定了我局行政处罚法制审核、集体讨论、主要负责人审批等程序环节的制度规定,并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法制审核,提高了许可和办案质量。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力推进规范性文件的“废、改、立”工作。对多个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在充分听取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修改、废止或者失效的清理建议同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发布前合法性审查。
二、重要成效
(一)党政领导责任得到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政治引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全局各项重点工作,带头学习研究,全程推动落实,坚持把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尊崇宪法法律,主动接受监督,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将法制建设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将法治学习纳入局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带头专题述法,局主要领导带头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提高法治意识,把述法内容纳入主要负责人个人述职报告,通过述法硬约束,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确保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积极推动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重点落到实处。在局党组的带领下,我局法治学习蔚然成风。
(二)执法风险意识得到增强。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制定首违不罚清单并进行公示,加强执法资格管理,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上半年白山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按照市政府部署,定期到河口街道上甸子村进行抢建、抢栽执法巡查,并将执法巡查情况及时汇报到高铁新城拆违办公室。截至到目前,支队共出动巡查车辆60余台次、人员200余人次,有效的遏制了抢建、抢栽行为的发生。
(三)科室法治责任进一步明确。按照每年年初制定的法治学习计划,要求全局开展法治学习,撰写学习笔记。以科室为单位,按照科室职责,对各自负责的领域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消息,对组织学习不力的,由局办公室进行督办。
三、工作亮点
(一)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吉林盛享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法律问题的研究,提出律师意见,与法规科共同负责我局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协调司法部门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重大问题要求法律顾问出具法律顾问意见书,作为案卷的组成部分。
(二)把法治建设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普法工作一直被作为我局一项重大议事日程来抓,在建局伊始,我局就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的法治学习和依法行政等法制工作,及时研究、探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以指导工作。
(三)自然资源执法能力不断提升。一是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组织人员认真梳理法定程序,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重新制定了行政执法法制审核、集体讨论、主要负责人审批等程序环节的制度规定。二是从严规范执法案卷管理。定期开展系统内执法案卷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反馈意见,并督促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三是有序开展执法检查。对土地、矿山等重点领域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全部建立台账,跟踪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四是严格依法实施处罚。2023年,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立案查处14起,罚款930余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
(一)自然资源监管压力较大。部分企业自觉遵守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意识淡薄,上项目时,考虑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较少,造成不少违法事实,处理时,我们还要考虑地方经济的发展,手段不强,放不开手脚。长此以往形成恶性循环。
(二)基层自然资源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体制改革需推进。以浑江区为例,市自然资源局浑江执法大队,编制16个,实有9人,管辖全区6个乡镇,1388平方公里的土地、矿产资源的监管工作,人均管理140平方公里,其难度可想而知,难免有监管死角,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全市情况大同小异。
(三)自然资源法治工作人员待遇急需提高。有的部门执法人员有岗位补贴,而我市自然资源系统的法治工作人员均没有补贴。因自然资源执法队伍未列入国务院确定的行政执法队伍,一线执法人员连统一的制服都不能发放,执法时,着各式便装,严重影响了自然资源执法的严肃性。
(四)干部职工法治意识需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复杂具体问题的处置能力时有欠缺。
(五)普法宣传形式略显单调。法律法规内容严谨规范,直接学习宣传,普法效果不理想,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提升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时效性。普法宣传过程中过分注重了形式成面法律条文的解读和经办程序的解释,政策宣传能填补法律知识匮乏,但还未能内化为一种思维模式。
(六)打造特色亮点工作需进一步加强。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给予了高度重视,投入了大量的经历,但在特色工作和亮点工作上还不突出,创造性开展工作的举措还不够多。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及主要措施
2024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深入开展,重点在一下几方面予以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深入依法行政。结合“八五”普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律知识的学习,大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学法、懂法、用法的能力,全面提升用法治能力化解工作矛盾的水平,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确保于法有据。坚决践行“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工作程序的规范化、法制化,以制度建设提升业务水平。
(三)进一步落实法规审核,健全决策机制。提升法律风险意识,严格履行重大决定合法性、公平竞争性审核程序,确保法律法规规章适用得当。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确实做到法治监督源头控制,坚决把我局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四)增强创新意识,把法治建设系列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利用各种会议、电子显示屏、宣传页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营造普法、学法、懂法、用法的有利氛围。
(六)不断总结过去,汲取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以法治思想为指导,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总结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脚踏实地,实事求是,为法治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白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