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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00MB1970930F/2024-03124
分  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白山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22日
标      题: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23日
索  引 号: 11220600MB1970930F/2024-03124 分  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白山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22日
标      题: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23日
             
          关于2024年第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为持续提升我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吉政办函〔2020〕113号)要求,2024年4月16日至17日市政数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检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共检查政府网站26个,其中市级政府门户网站1个、县级政府门户网站6个、市直部门网站19个,占全市正在运行政府网站总数的100%,总体合格率100%。

共检查政务新媒体153个,其中微信公众号116个,新浪微博账号15个,移动客户端1个,其他类型账号23个,占全市在国家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备案总数的100%,合格148个,不合格5个,总体合格率96.7%。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优化地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务新媒体监管单位要督促无力维护的政务新媒体账号主办单位,按流程履行注销手续,对多账号并行、内容相近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优化、合并处理,不再保留的账号按流程注销,集中力量做优质账号。

(二)做好政务新媒体基础信息备案工作。各县(市、区)政务新媒体监管单位要结合机构改革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做好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信息变更有关工作,同步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提交变更、注销等流程。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积极配合监管单位做好信息备案工作,发生负责人、联络人、联系方式、账号名称等相关信息变动时,及时、主动登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完成信息变更申请操作,确保备案信息完整、准确。

(三)持续强化主管主办责任意识。各主管主办单位要主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的首要位置。各级主管单位要坚持做好日常巡查和季度检查工作,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反馈问题和解决问题,加强与主办单位间联系沟通和组织协调。各主办单位要严格落实日常运维工作、发布审核工作和问题整改工作,配合监管单位共同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扩大政府网上宣传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