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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00MB1970930F/2024-07865
分  类: 财政预决算 ;  批复
发文机关: 白山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9月20日
标      题: 关于批复2023年事业单位决算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山政数发〔2024〕2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27日
索  引 号: 11220600MB1970930F/2024-07865 分  类: 财政预决算 ; 批复
发文机关: 白山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9月20日
标      题: 关于批复2023年事业单位决算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山政数发〔2024〕2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27日
 关于批复2023年事业单位决算的通知

白山政数发〔2024〕23号

白山市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中心:

白山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经批准2023年度市级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按照《白山市市级部门决算批复暂行办法》要求,现批复你部门2023年决算如下:

一、基本收支情况

(一)总收支。2023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91.30万元,本年支出169.4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0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8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91.28万元,本年支出169.4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88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本批复文件作为你部门对预算执行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的依据,调整事项涉及会计处理的应当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的依据。

(三)请你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公开主体责任和义务,做好本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及时将公开情况反馈市局。经部门批复的所属单位决算,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并对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四)请你部门按照决算审核审计意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附件:2023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白山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4年9月20日 

白山市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