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白高铁白山东站停车场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白山发改审批字〔2023〕452号
白山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报批沈白高铁白山东站停车场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发展停车场的政策和城市规划,符合本地区公共交通发展的近、远期规划要求。也是沈白高铁白山东站重要的配套工程,该项目工可研经过专业公司评审论证通过。经研究,原则同意沈白高铁白山东站停车场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沈白高铁白山东站停车场项目
(项目代码:2307-220600-04-01-200079)。
二、项目法人单位
白山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白山市浑江区上甸子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上停车场工程和地下停车场工程。地上总建设用地93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停车位共485个,地上停车位310个,地下停车位175个。
五、建设期限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9932.3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资金2932.32万元,剩余7000万元拟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资金筹集。本项目申请专项债不用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用于建设期利息等非建设支出。
七、相关要求
(一)白山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相关部门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白山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白山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白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7日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