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吉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吉办发〔2021〕32号)及《吉林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有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程序要求,白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对《白山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事项(以下简称事项)》进行信息公开,欢迎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事项名称
白山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
二、事项概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决策部署,稳妥推进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合理疏导运价矛盾,白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白山市交通运输局在成本调查的基础上,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结合白山市区实际情况,拟定了白山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
方案内容概况:
1.调整巡游出租汽车基础里程价收费标准
基础里程为2.5公里,基础里程价6元,超出基础里程计价费为每公里收费1.8元。
2.增加巡游出租汽车空驶费
巡游出租汽车行驶8公里后(不含8公里),加收30%空驶费,即超出8公里后每车公里收费2.34元。
不做调整的运价标准仍执行《关于调定市区出租车运价的通知》(白山发改收管字〔2010〕241号)、《关于春节期间白山市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浮动价格的通知》(白山发改价格字〔2020〕11号)。
三、征询内容
公示期内,广大公众包括市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可以实名方式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对调整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及因政策实施可能带来其他方面影响的意见与建议、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等。
四、公示时间
本公示有效期为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五、征求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评估机构:北京亚东营销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常工 13986256922
邮箱:xsdy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