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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00013565449B/2025-05638
分  类: 价格调控与管理 ;  公告
发文机关: 白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5年11月14日
标      题: 关于《白山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14日
索  引 号: 11220600013565449B/2025-05638 分  类: 价格调控与管理 ; 公告
发文机关: 白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5年11月14日
标      题: 关于《白山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14日

关于《白山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做好白山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吉林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我委根据市交运局提出的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拟定了《白山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相关意见及建议可通过电子邮箱bssfgwjgk@163.com或联系电话0439-3222373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价格收费管理科,公示时间为1个月,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14日。


 

《白山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白山市区巡游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吉林省定价目录》等法律法规,结合《市交运局关于调整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函》(白山交运函〔2022〕75号)、《市交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的函》(白山交运函〔2023〕108号)定价申请及方案,经成本调查、价格听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在充分考虑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和消费者承受能力的前提下,现对运价标准调整如下:

一、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

(一)拟调整事项

1.调整巡游出租汽车基础里程价收费标准:基础里程为2.5公里,基础里程价6元。

2.增加巡游出租汽车空驶费:巡游出租汽车行驶8公里后(不含8公里),加收30%空驶费,即超出8公里后每车公里收费2.34元。

(二)其他运价不做调整

1.里程计费、候车费等收费标准,继续按《关于调定市区出租车汽车运价的通知》(白山发改收管字2010〕241)规定执行。

2.春节期间继续执行浮动价格。继续按《关于春节假期白山市市区巡游出租汽车继续实行运价浮动价格的通知》(白山发改价格字2022〕29号)规定执行。

二、相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标准。市区出租汽车经营者要严格执行规定的运价标准,在醒目位置进行标明,做好计价器调整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经营行为。市交运局要加强经营者培训和管理,规范司机经营行为,强化司机安全意识及服务意识,提升行业服务品质。

(三)加强市场监管。市市监局、市交运局要严厉打击不明码标价、不按计价器收费、拒载、甩客等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四)做好宣传引导。市交运局要认真做好运价调整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