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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220600013561712N/2024-01576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白山市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3月01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白山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白山科发〔2024〕5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3月04日 |
索 引 号: | 11220600013561712N/2024-01576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白山市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3月01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白山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白山科发〔2024〕5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3月04日 |
关于印发《白山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
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白山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白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山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19〕313号)、《吉林省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实施办法》(吉政发〔2018〕31号)文件要求,规范我市新型研发机构,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型研发机构是指围绕白山市重大科技创新需求,采用多元化投资、企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主要从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转移、衍生孵化、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独立法人机构。
第三条 新型研发机构应具备现代化的高效治理模式,具备完善的议事机制、决策机制及监督机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出资者的约定,实行章程管理。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应遵循创新机制、民办公助、企业运作、突出特色和服务产业的原则。
第四条 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开展白山市新型研发机构的申报、认定、管理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第五条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新型研发机构的培育、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认 定
第六条 申报白山市新型研发机构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新型研发机构为在我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鼓励人才团队控股,注册运营1年以上,内控制度健全完善。
(二)新型研发机构以技术研发与服务为核心功能,主要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业孵化育成,以及研发服务等,研究成果以技术许可和转让方式等予以转化。
(三)新型研发机构依托科研院所、高校和行业龙头企业科研平台,或研究机构等研发平台,具有稳定的科研课题成果来源;拥有开展研发、试验、服务等所必需的条件和设施;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出资方投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收入等。
(四)新型研发机构具有结构相对合理稳定、研发能力较强的人才团队,研发人员占职工总人数比例不低于35%,其中硕士或中高级职称以上研发人员应占研发人员总数的35%以上。
(五)新型研发机构具有灵活开放的体制机制,包括健全的管理制度、高效的运行机制和灵活的人事制度等。
第七条 白山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及认定程序:
(一)发布通知。市科技局发布开展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申请单位填写《白山市新型研发机构申请表》。
(二)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拟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审核后向市科技局推荐。申报推荐受理时间为通知发布后一个月内,逾期不予受理。
(三)形式审查。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符合申报条件的进入专家评审论证。
(四)评审论证。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专家组由3名技术专家、1名管理专家和1名财务专家组成,专家人选从市科技专家库中选取。
(五)公示。根据专家评审论证意见,业务主管处室提出拟认定名单,报经局务会(党组会)审议后,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认定白山市新型研发机构的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白山市新型研发机构申请表(见附件1)
(二)管理制度材料
1.机构章程;
2.管理制度;
3.合作协议(合作共建单位须提供)。
(三)运营情况材料
1.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2.最近一个年度工作报告。
(四)研发情况材料
1.上一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
2.成立以来立项的国家、省和市级科研项目清单,及取得的成效;
3.成立以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清单和孵化育成科技型企业清单;
4.研发人员基本情况表,科研场地、研发设备基本情况表。
(五)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法人证明材料、学历职称证明材料、取得的成效证明材料等。
第九条 对市委、市政府重点扶持和产业发展急需的新型研发机构,可单独组织论证,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评价。
第三章 管 理
第十条 通过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授予“白山市新型研发机构”称号。自颁发资格第二年1月1日起算,有效期为3年。
第十一条 新型研发机构应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党的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新型研发机构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政治引领,切实保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位。
第十二条 每年12月30日前,新型研发机构应按照要求填写上年度研发和经营活动基本信息,向市科技局提交上一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包括建设进展情况及下年度建设计划等内容。新型研发机构应按规定和要求参加科技统计,如实填报R&D经费支出情况,对未按要求参加科技统计的新型研发机构,取消其新型研发机构资格。
第十三条 申报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体系黑名单,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认定。已通过认定的机构有效期内如有失信或违法行为,将撤销资格,并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起已享受的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
第十四条 市科技局对通过认定满3年的新型研发机构进行绩效评价,评价合格的单位继续保留新型研发机构资格;对不参与绩效评价或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其新型研发机构资格。参与绩效评价的新型研发机构,须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2),提供前3个自然年度的各项指标数据,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 新型研发机构发生名称变更、投资主体变更、重大人员变动等重大事项变化的,应在事后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报告,进行资格核实,有效期不变。如不提出申请或资格核实不通过的,取消其新型研发机构资格。
第十六条 企业类新型研发机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进行登记管理。鼓励企业类新型研发机构运营所得利润不进行分红,主要用于机构管理运行、建设发展和研发创新等。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白山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固话) (手机)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推荐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白山市科学技术局
二〇二四年三月制
填写说明
1、申报单位指定专人会同财务、统计部门人员填写本申报表。
2、填表文字应简洁,数据应准确、真实、可靠。表内栏目不得空缺,如果某项栏目内容没有,请填“无”。表格中的内容如果不够地方填写,可以扩充或加页。
3、申报表中所涉科研成果及基础条件设施、平台等均为申请单位所有,所属权为其他参与或共建单位的不可列入。
4、申报表中除了标明“年份”外,数据填写均指截止到填写日的累计值。
5、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确认填写内容准确无误后,在本表承诺书上签字盖章,否则本表无效。
6、指标说明
(1)“单位基本信息”部分
①技术领域:申报单位主要产品和服务所属的技术领域。
②研发类型:申报单位主要从事的研发活动类型。
③股东投资金额:若出资方以技术或者不动产入股,本栏填入实际入股形式及作价金额。
(2)“单位人员情况”部分
①职工总数:指申报机构在白山市内全职职工人员数(含合作单位派驻的科研及管理人员),不含兼职人员。
②研发人员数:指机构中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人员数,不含管理和服务人员,但包括合作单位派驻及兼职研发人员,兼职人员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折算为在职人员数。
③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数量:指市级以上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
④引进高端人才数:可填入国家、省人才计划项目和重大科技项目课题组长或首席科学家等。
(3)“研发基本条件”部分
①办公和科研场所:专门用于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和办公的场所和用房,如研发中心、研究部等。
②政府及财政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与财政补助收入之和。
③研发费用是指申报单位的研究支出与开发支出之和。
④非财政资金投入占研发费用的比例是指研发费用中非财政资金投入金额占比。
(4)“科技项目情况”部分
①承担政府科技计划:指申报机构承担过的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②承担企业科技项目:指申报机构承担过的其他企业委托的科技研发项目。
③自主立项、合作、委托研发项目:指申报机构自主立项开展的研发项目、委托其他单位开发的研发项目、与其它单位一起联合开展的研发项目。
(5)“社会效益与影响”部分
服务企业:指为其它企业提供产品开发、技术研发、工艺改进、人才培训和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
7、申报填写的数据资料只能来源于申请机构本身,不能自行拓展到其投资主体所有。
承诺书
填表单位承诺对所填写的各种数据和情况描述的真实性负责,保证不违反有关科技管理的纪律规定,全力配合相关机构调查处理各种失信行为。如我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白山市科学技术局有权取消本次认定结果,我单位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一、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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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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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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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白山市拥有独立法人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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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填数字)1.是 2.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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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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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填数字,单选) 1.企业 2.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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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登记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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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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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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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填字符,可多选) A.节能 B.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 C.先进轨道交通装备 D.现代中药 E.生物医药与高性能医疗器械 F.通用航空G.卫星 H.精密仪器与装备 I.大数据 J.人工智能与新一代信息技术 K.新材料 L.新能源 M.现代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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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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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填数字,可多选) 1.产业技术研发 2.应用基础研究 3.成果二次开发 4.技术转移转化 5.企业孵化育成 6.产业投融资 7. 技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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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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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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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或出资方)构成 |
序号 |
股东(或出资方) 名称 |
股权 比例(%) |
投资 金额 (万元) |
股东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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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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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 2.事业单位 3.社团组织 4.投资基金 5.其它(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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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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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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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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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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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位人员情况
职工总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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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人员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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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人员学历(人) |
博士 |
硕士 |
本科 |
专科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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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人员技术职称(人) |
高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初级职称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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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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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创新人才数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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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高层次人才数(人) |
千人计划人才 |
万人计划 人才 |
国家 杰出青年 |
国家科技项目课题组长 (首席科学家) |
长江学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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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青年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及团队 |
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
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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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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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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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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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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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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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简介 |
(有从事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其相应管理经历,请列举说明) |
三、研发基本条件
资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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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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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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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仪器设备原值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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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和科研场所 |
自有产权:平方米;租借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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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或注册运营以来的)财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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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年 |
年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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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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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及财政补助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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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风险投资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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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转化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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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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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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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交易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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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财政资金投入占研发费用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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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经费占工资总额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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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或注册运营以来的)科研仪器设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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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单价(万元) |
购买时间 |
使用政府补助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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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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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近三年(或注册运营以来的)科技项目情况
类型 |
合计 |
国家级 |
省部级 |
市级 |
县级 |
承担政府科技计划项目数(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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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担政府科技计划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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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担企业科技项目数(项) |
|
承担企业科技项目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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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立项研发项目数(项) |
|
自主立项研发项目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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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研发项目数(项) |
|
合作研发项目自身投入经费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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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研发项目数(项) |
|
委托研发项目金额(万元) |
|
五、近三年成果产出情况
(成果所有权主体为申请单位而非合作或共建单位)
专利产出 |
专利申请数(项) |
|
发明专利申请数(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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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发明专利拥有数 (项) |
|
有效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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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新农药、新兽药数(项) |
|
动植物新品种数(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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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或参与制定标准数(项) |
国际标准 |
国家标准 |
行业标准 |
地方标准 |
企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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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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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奖励数(项) |
国家级 |
省部级 |
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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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登记 |
名称 |
获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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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社会效益与影响
创业与孵化企业情况 |
是否设立产业投资资(基)金 |
|
1.是 2.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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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请列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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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办企业数量(家) |
|
孵化企业数量(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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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服务行业或 企业数(次/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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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研情况 |
请列出申报机构主导或者参与的所有产学研合作项目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名称,比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院士工作站、行业协会、检测中心等。 |
七、机构运营管理
发展战略 |
说明:包括机构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主攻方向、定位、实现途径等,不超过800字。(有编制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应作为辅证资料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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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管理 规章制度 (管理、研发、财务、人事、激励等) |
制度名称 |
实施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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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审核意见
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意见 |
单位(公章): 日期:
|
市科技局审核意见 |
单位(公章): 日期:
|
附件2
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序号 |
类别 |
指标名称 |
单位 |
分值 |
1 |
研发 条件 |
研发经费支出占总收入的比重 |
% |
10 |
2 |
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重 |
% |
5 |
|
3 |
购置科研仪器设备 |
万元 |
5 |
|
4 |
创新 活动 |
承担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总额 |
万元 |
5 |
5 |
承担横向研发项目经费总额 |
万元 |
5 |
|
6 |
引进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 |
人 |
5 |
|
7 |
创新 成果 |
授权专利和制定标准等 |
项 |
10 |
8 |
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 |
项 |
10 |
|
9 |
科技成果登记 |
项 |
10 |
|
10 |
成果 转化 |
技术合同成交额 |
万元 |
10 |
11 |
科技成果转化收入 |
万元 |
5 |
|
12 |
技术入股企业产品销量(营业额) |
万元 |
5 |
|
13 |
社会 效益 |
孵化育成科技型企业数 |
个 |
5 |
14 |
获得各种产业投资资(基)金 |
万元 |
5 |
|
15 |
服务行业、企业 |
次/个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