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白山市教育局集中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白山教安字〔2025〕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白山市教育局集中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白山市教育局
2025年3月21日
白山市教育局集中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3月20日全市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紧急会议精神,按照市安委会《关于严格落实省领导指示要求迅速从严开展安全生产整改整治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全力防范遏制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教育校园安全工作实际,白山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生产责任,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防风险、除隐患,彻底治理一批事故隐患,问责曝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重点内容
(一)消防安全。落实“十个严查”,严查是否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装修装饰、严查消防设施是否完整有效、严查用火用电是否规范、严查是否违规设置“多合一”场所、严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严查是否擅自变更房屋使用性质、严查防火分隔是否到位、严查是否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严查是否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培训、严查日常管理机制是否健全。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加大执法力度,督促单位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评判标准的要立即以政府名义进行挂牌督办,并依法督促单位从严从速整改。切实找准本地本单位火灾防控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分类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摸清底数现状,找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理清部门职责,强化行业和基层消防管理,制定针对性意见措施。加大消防安全联合执法力度,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一律责令立即改正。对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执行。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要利用广大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各类传播媒介、宣传手段,加大消防教育培训力度,教授火灾防范方法,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利用工作群等各类信息平台发送消防安全常识和业务指导信息,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
(二)食品卫生。重点排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水平。一是智慧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平台推广使用情况,学校食堂食品在采购、储存、加工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和饮用水日常监察工作是否规范。二是食堂从业人员是否做到持证上岗,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三是是否实现对重点部位的监控,积极推广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四是学校膳食经费管理是否规范。
(三)道路交通。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吉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保障校车发展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四)校园校舍。认真排查校园内有无校舍墙体存在下沉、裂缝,房梁和承重柱是否损坏或出现裂缝;校舍内外墙皮、室内顶棚等是否有鼓包脱落;楼梯、扶手是否存在松动破损等不安全因素;建筑物外悬挂物及室内悬挂物是否牢固;校园围墙、大门、雨棚、室外厕所等室外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学校运动场所体育器材、旗杆等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楼体防雷设施是否经过检验;校园监控能否做到安全监控无死角。特别是对于校内有体育馆等大跨度设施的学校要重点进行排查。
(五)建筑施工。重点排查校园在建项目防高处坠落、防坍塌工作开展情况;各类建设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建筑施工队伍资质审查情况;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及深基坑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特别是要对从业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品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问题进行重点打击。
(六)危化品和特种设备。重点检查危化药品储存,使用环节安全监管情况,落实危化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实验室和危化品、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并对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要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作到持证上岗。
(七)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重点排查学校周边是否存在治安乱点、流动摊贩、非法网吧、娱乐场所等影响校园安全的因素;学校周边的河流、池塘、水库等水域是否存在溺水安全隐患,是否设置了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学校与周边单位和社区的安全联防联控机制是否健全。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4月2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3月25日)。教育局制定方案,各地各学校按照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此次大排查大整治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二)集中整治(3月25日至4月21日)。各地各学校按照本单位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对大排查大整治发现的每项问题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要建立隐患整改台账,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督查检查(3月25日至4月21日)。各教育局要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学校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市教育局将组成督查检查组对各地各学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同步督查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推诿扯皮的地区和学校,将按照相关工作条例严肃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检查,不留死角。各地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教育局统一领导、各学校共同参与的检查工作机制,实行对表检查、建立台账、隐患清零。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单位实施重点检查,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要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没有盲区、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挂牌督办、跟踪落实。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广泛宣传,提升意识。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增强广大师生安全意识,掌握自救知识,提高自救能力,避免群死群伤,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广大师生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对各类险情或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上报,并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和妥善处置。
(三)定期通报,严肃问责。各地各学校要定期对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进行通报,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排查大整治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附件: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
附件:
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韩玉春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 涛 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 磊 市教育局专职副书记
宋琳娜 市教育局副局长
和锡华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督学
杜文强 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于 跃 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于开远 办公室主任
孙耀霞 基础教育科科长
俞振海 学校后勤管理中心主任
兰守峰 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负责人
于秀义 基建办公室主任
姜国锋 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联络员:孙 超 ,电话:04393228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