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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220600013562045J/2025-02165 |
分 类: | 教育信息 ; 通知 |
发文机关: | 白山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4月24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2025年“校园餐”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白山教安字〔2025〕2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30日 |
索 引 号: | 11220600013562045J/2025-02165 | 分 类: | 教育信息 ; 通知 |
发文机关: | 白山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4月24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2025年“校园餐”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白山教安字〔2025〕2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30日 |
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2025年“校园餐”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山教安字〔2025〕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市直中小学校:
《全市教育系统2025年“校园餐”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已经白山市教育局“校园餐”集中整治工作专班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白山市教育局
2025年4月24日
全市教育系统2025年“校园餐”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纪委监委、省教育厅、市纪委监委有关“校园餐”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巩固扩大我市整治成果,持续深化“校园餐”专项整治,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安全、营养、规范”为核心,聚焦常态长效,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聚焦制度完善和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强化全链条监管,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实现校园餐“零事故”、经费管理“零违规”,推动“校园餐”服务规范化、透明化、科学化。
二、整治范围
此次深化整治面向全市中小学校、市属高校、校外供餐学校、承包(委托)经营食堂学校一并纳入整治重点,实行重点调研、重点部署、重点检查,进一步清除死角和盲区。对重点地区、重点学校、重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全面整改过关。
三、整治重点与任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主要围绕四大体系,共18项具体任务开展工作。
(一)责任体系方面,重点压实四方责任
一是压实属地党委政府管理责任。依托属地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发挥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工作机制作用,健全党委政府主责、纪委牵头抓总、部门协同推动、市县主抓主干的工作体系,常态长效开展“校园餐”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关注专项整治部署情况,举措落实情况,协同机制运转情况等)。二是压实教育行政部门主管责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指导,健全责任落实和追究机制。督促指导辖区学校严格开展自查、风险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整改到位。三是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各负其责,部门协同,推动责任协同压实、数据协同共享、执法协同发力、监督协同跟进,齐抓共管深入推进。四是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校长“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三个一”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问题自查自纠(重点关注自营食堂学校大宗食材采购、校园膳食家长委员会组建、校园餐费用支出等情况;校外配餐学校重点关注膳食营养和入口率,食材监管,学校领导和家长陪餐制落实情况及师生满意度情况等),因地制宜、因校施策,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管理制度。
(二)管理体系方面,重点筑牢五道防线
一是规范膳食经费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开展内部审计,探索建立学生餐费食材成本占比标准,规范经费收支行为。二是规范食材采购管理。重点对学校供货商选定、鼓励城区学校开展大宗食材集中采购及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大宗食材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等提出要求,建立大宗食材供应商评价、退出机制。三是规范食材验收程序。落实“双人或多人联检”查验制度。四是规范加工制作流程。严格遵守加工操作规程,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安全可控。五是规范校外供餐管理。规范校外供餐单位选定程序,严格落实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和安全管理等岗位责任制,明确对校外供餐单位评价和退出机制。
(三)监督体系方面,重点强化四联监管
一是强化部门监督。发挥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工作机制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市场监管、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构建“信息共享、联合检查、应急处置、健康检测”四位一体工作格局。重点围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食堂智慧监管、供餐质量提升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市教育局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成立市级“校园餐”专项整治联合督查组,定期深入县(市、区)学校开展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二是开展督学监督。责任督学定期深入学校开展督导检查,重点对陪餐制度落实、“互联网+明厨亮灶”正常运转、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公示、“三防”设施设备配备、冰箱消毒柜正常使用、食品留样、生熟荤素食品加工工具分开使用等方面进行督查,强化日常监督。
三是落实家长监督。通过学生满意度测评、意见箱等方式充分听取学生意见,对学生投诉反映的问题要求100%办结,保障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参与食材或供餐招标采购、餐食定价、安全检查、收支公开等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有关事项监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抽查检查,充分发挥家长监督作用。
四是开展社会监督。深化“开门整治”,建立“校园食品安全开放日”制度,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长体验活动;设立“食品安全监督员”或“社会监督员”,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新闻媒体等作为社会监督员,参与日常自查和检查。
市教育局设立“校园餐”监督举报电话:0439-3228271。
(四)保障体系方面,重点夯实五项基础
一是加强资金设备保障。各级政府持续加大学校食堂建设改造投入力度,改善食堂基础设施和供餐条件,食堂“三防”设施设备配备率100%。县级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拨付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全额承担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聘用人员待遇。二是加强智慧监管。发挥智慧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平台作用,提升监管效能,运用AI智能实现违规操作自动预警,实现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学校应按照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动态考核。四是加强安全卫生管理。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好食品留样、餐用具消毒、病媒生物防治、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工作,承包(委托)经营食堂严格执行“双食品安全员、双食品安全总监”制度。五是加强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提升态势感知能力,强化风险评估,建立舆情快速核查处置机制,确保突发问题第一时间响应、处置,确保一旦发生舆情能够快速核查、快速回应、快速处置。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动员部署(4月下旬)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结合实际制定2025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压实整治责任,确保精准整治。
(二)全力推进查改(5月上旬至年底)
第一阶段:自查自检(5月10日前完成)。各地各校要按照“五化”工作法,按照四大体系18项具体任务和“校园餐”专项整治突出问题对照检查清单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对当前能够整改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特殊原因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明确具体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第二阶段:督查检查(5月11日-9月30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方式对所属区域的学校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市教育局集中整治工作专班综合考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大中小学校自查自检、信访举报和日常掌握情况等因素,梳理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视情况会同相关部门赴各地各相关学校实地督导检查,了解掌握工作动态,征求有关集中整治的意见建议,督促推动工作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严重失职失责情况进行通报问责,对督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10月1日-12月31日)。市纪委监委、市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结合集中整治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补短板、堵漏洞,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制度措施,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抓出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校园餐”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当成当前政治任务来抓,一把手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和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按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把集中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要突出问题导向。要深入查找和梳理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为整改提高和完善制度奠定基础。要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不能马上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具体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要切实做到“六个不放过”,即认识上不去的不放过、查找问题不准确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具体的不放过、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不放过、整改完成不彻底的不放过、师生不满意的不放过。
三要及时报送信息。集中整治工作期间施行周调度,各地教育局要及时将排查问题及整改情况上报市教育局,便于市教育局第一时间掌握有关情况,上下联动、一体推进。要加强“四不两直”工作检查,切实推动解决损害学生饮食安全的具体问题,确保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集中整治期间所上报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报告需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市教育局安全科。联系人:孙超,联系电话0439-3228271。
邮 箱:bsjyjaqb@163.com
附件:1.白山市教育局“校园餐”集中整治工作专班
2.白山市持续深化中小学“校园餐”专项整治突出问题对照检查清单
附件1:
白山市教育局“校园餐”集中整治工作专班
组 长:程显津 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 涛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陈 磊 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宋琳娜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和锡华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杜文强 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于 跃 市教育局党建办公室主任
李 俊 市教育局计财科负责人
韩 峰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人
兰守峰 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负责人
俞振海 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主任
姜国锋 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副主任
集中整治工作统筹调度工作由于跃负责,集中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姜国锋兼任。
白山市纪委监委在市教育局设集中整治监督组:
组 长:任 震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组 员:高国华 四级调研员
刘牧野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附件2:
白山市持续深化中小学“校园餐”专项整治突出问题对照检查清单
问题类别 |
问题 |
食堂分类 |
检查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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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方面问题 |
学校食品安全包保责任体系不健全问题 |
自营食堂 校外配餐 委托经营 |
1.学校是否配备食品安全员; 2.用餐学生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是否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3.学校是否成立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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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责任空转,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制度不力、履行主体责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
自营食堂 校外配餐 委托经营 |
1.校长每学期是否在食堂召开一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2.“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是否流于形式或发现问题不整改;3.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是否有三餐但只落实午餐,陪餐是否未交餐费,是否坚持同餐同价;4.食品留样与食谱是否一致,留样柜是否有霜,食品留样克数是否不低于125g;5.是否落实每学期2次以上供餐满意度测评;6.信息公开公示内容是否全面(大宗食品原料来源、餐费标准、带量食谱、食堂财务收支等);7.食堂出入库台账与采购单、库存、带量食谱是否一致;8.非住宿制学校是否开设校园超市,寄宿制学校开设超市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是否售卖功能性饮料和“三无食品”;9.食堂是否坚持公益性,食堂财务帐是否结余过多;10.管理人员对“1+3+25+4”学生餐制度体系及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及食品管理有关要求是否清楚;11.是否建立风险防控清单;12.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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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配餐 委托经营 (增加项) |
1.具备开设食堂条件的学校是否采取校外供餐;2.对外承包食堂或委托经营未坚持“三重一大”,未依法依规选定校外供餐企业;3.合同服务期超过3年;4学校是否存在监管不到位,以包代管,只包不管问题(无食品安全工作组织结构、岗位责任制不清晰);5.住宿制学生是否采取校外供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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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负责制、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等执行不到位问题 |
自营食堂 校外配餐 委托经营 |
1.是否成立校长负责制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晰分管校长、后勤主任、食堂管理人员相关职责,定期开展食品隐患排查,落实后勤育人职责;2.校领导是否坚持每餐与学生同食堂、同窗口用餐,是否有陪餐记录表和意见反馈,陪餐制度是否流于形式;3.校长每学期是否至少召开一次食品安全会议; 4.学校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对自身职责是否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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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属地责任、教育行政部门行业管理责任、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缺位、敷衍塞责问题 |
自营食堂 校外配餐 委托经营 |
1.教育行政部门是否指导督促学校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加强1+3+25制度的学习; 2.是否将食品安全纳入教育督导工作内容; 3.是否每年对20%以上的学校学生餐费开展内部审计; 4.是否指导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管理、落实集中用餐陪餐与信息公示公开等制度; 5.是否对校外供餐、校园超市、委托经营食堂、大宗食材采购进行监管; 6.是否对食堂底数不清,情况不明 7.投诉举报渠道是否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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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别 |
问题 |
食堂分类 |
检查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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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营养膳食补助、学生餐费等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问题 |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混乱、违规白条入账、不按规定独立核算、降低学生餐食标准问题 |
自营食堂 委托经营 |
1.食堂餐费是否进行专帐核算;伙食费转缴入学校指定账户;自营食堂按服务性收费管理; 2.食堂结余资金是否用于改善学生伙食; 3.教职工餐费是否入食堂财务帐; 4.支出范围是否用于除原材料、运行成本、人工成本、低值易耗品以外的其它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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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学校 (增加项) |
1.营养膳食补助资金是否设立专门台账、按规定单独核算; 2.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是否达到国家标准(5+X); 3.是否违规将补助资金转至实有资金帐户; 4.是否按要求如实上报结余资金; 5.是否存在手撕发票或收据入帐; 6.是否与教师餐费或幼儿园、住宿生餐费混管混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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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冒领、克扣截留、贪污侵占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和学生伙食费问题 |
自营食堂 校外配餐 委托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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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入库台帐与带量食谱是否一致; 2.是否虚开发票; 3.采取第三方平台收费的学校留存受委托经营单位或校外供餐单位提供的签字并加盖财务章的师生餐费与实际用餐人数是否匹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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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学校 |
1.是否通过虚报学生数或实际就餐天数; 2.是否多支付供货商货款; 3.住宿制学校食材是否存在午餐多出库、晚餐少出库,挤占膳食经费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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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食堂经费中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者教职工奖金福利、津贴补贴、招待费问题 |
自营食堂 校外配餐 委托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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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利用食堂经费发放在编在岗人员工资; 2.食堂经费是否列支教职工福利、津贴补贴、招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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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学校 |
1.是否将膳食补助资金用于食物采购配送费、水电暖费、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食堂维修等公共开支; 2.是否将膳食补助资金用于发放食堂从业人员工资、教职工福利、津贴补贴、招待费; 3.膳食补助资金及学生自交餐费是否用于食材成本以外其他开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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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别 |
问题 |
食堂分类 |
检查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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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学校食堂和校外配餐经营管理方面问题 |
中小学食堂建设不达标、管理不规范、违规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问题 |
自营食堂 校外配餐 委托经营 |
1.操作间是否少于8㎡;2.食堂厨具设备配备是否到位;3.是否建立执行物品出入库管理和库存盘点制度;4.入库、验收、保管、出库手续是否齐全,物、据、账、表是否相符;5.信息公示公开是否到位(餐费、食材价格、带量食谱、供货商资质、每学期公布财务收支等);6.是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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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招标投标、违规确定校外配餐企业、简单外包、以包代管问题 |
自营食堂 |
1.大宗食材是否公开招标或集中定点采购; 2.是否签订采购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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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学校 |
大宗食材是否执行政府公开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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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配餐 委托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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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是否伪造招标资质或采取围标方式中标; 2.是否存在不公开招标遴选、搞垄断经营情况; 3.是否建立退出机制;4.是否依据招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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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或供餐单位无食品经营许可、集体用餐配送资质问题 |
自营食堂 |
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醒目位置公示,是否在期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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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配餐 委托经营 |
1.查看集体用餐配送资质,食品安全量化等级是否达到A级; 2.校外供餐单位是否安排专人负责供餐单位配送食品的接收查验,供餐单位配送清单(出库单),填写交接单,做好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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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食堂承包方或配餐企业摊派费用问题 |
自营食堂 校外配餐 委托经营 |
1.是否由食堂承包方或企业解决学校招待、运动会赞助等其它费用; 2.教师及其子女是否用餐不交费或少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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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家长知情权、监督权保障不力问题 |
自营食堂 |
1.是否建立家长、师生参与的膳食委员会;2.是否定期开展家长陪餐或家长开放日;3.大宗食材供货商选定师生家长是否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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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配餐 委托经营 |
1.校外配餐公司、委托经营服务主体选定是否有师生家长参与; 2.餐标确定是否有师生家长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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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食堂经营项目招标、物资采购、日常管理等工作中以权谋私、暗箱操作、收受回扣、优亲厚友 |
自营食堂 校外配餐 委托经营 |
1.是否与供应商合谋,通过分红、回扣、捐赠等各种方式侵占学生餐费;2.是否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供餐单位;3.大宗食材价格是否高于同期市场公允价格;4.是否多支付供货商货款;5.是否按合同约定供货;6.是否采取围标、伪造资质等方式中标;7.是否执行双人验收,检斤验质是否落实;8.大宗食材是否执行统一采购;9.带量食谱与采购清单、出库清单是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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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别 |
问题 |
食堂分类 |
检查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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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方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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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食材采购、贮存、加工、供餐等方面不规范、不安全、不卫生问题 |
自营食堂 校外配餐 委托经营 |
1.是否采购或贮存“三无”产品、过期食品、质次价高食品;是否采购未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2.是否违规采购和加工高风险食品(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3.食堂是否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及含铝泡打粉;4.贮存食品是否做到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5.“三防”设施配备、鼠害消杀及病媒生物防治是否到位;6.散装食品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7.保存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是否分柜存放;8.食品库房是否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个人物品和杂物;9.用于加工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半成品或者成品等的容器是否做到分开使用,固定存放;10.食堂就餐环境是否脏乱差;11.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布局是否合理;12.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到位;13.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完善; 14.校外配餐送餐车、保温箱、器具是否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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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食品留样等制度不严格问题 |
自营食堂 校外配餐 委托经营 |
1.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每学期开学前是否进行健康检查;2.是否落实每日晨检制度;3.是否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穿戴清洁,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4.每学期是否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全员资格复查;5.是否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考核;6.是否建立原辅食品材料进货查验、台账;7.每餐次的食品成品是否按品种进行留样,双人双锁管理,留样量不少于125 克,冷藏存放不少于48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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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把控不合规,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到位问题 |
自营食堂 校外配餐 委托经营 |
1.每周油炸类、肉糜类半成品和鸡肉类制品累计是否超过2次; 2.是否提供保健食品、含乳饮料和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 3.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食材和原辅材料是否采购社会认可度较高的品牌产品,是否做到价质相符; 4.是否有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 5.实施明厨亮灶,视频保存是否达到30天以上,能实现监控回放,监控点位超过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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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擅离职守或者不按规定报告、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力问题 |
自营食堂 校外配餐 委托经营 |
1.是否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等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是否制定应急预案; 2.是否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演练; 3.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应急处置是否得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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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别 |
问题 |
食堂分类 |
检查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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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环境方面问题 |
行业管理部门对学校周边餐饮经营主体监管不力,商户商贩存在无证经营、资质不全、食品卫生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
自营食堂 校外配餐 委托经营 |
1.对学校周边用房有管理权限的学校,是否将周边用房租借给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或单位; 2.学校是否发现商户商贩有无证经营现象,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问题,是否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督促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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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缺少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方面的教育,对学生日常管理松散,或在落实安全教育提醒制度过程中流于形式等问题 |
自营食堂 校外配餐 委托经营 |
学校是否开展食品安全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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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前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
前期“学生餐”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或存在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等问题 |
自营食堂 校外配餐 委托经营 |
1.对各级巡视巡察、专项审计、监督检查反馈问题以及群众举报确实存在的问题整改是否到位; 2.是否能够举一反三,同类问题是否在不同学校反复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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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25+1”制度体系执行不严格不规范问题 |
自营食堂 校外配餐 委托经营 |
学校主要领导、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财务人员等与“学生餐”管理相关人员是否存在不学习、不知道、不了解、未执行相关制度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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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查办线索案件暴露的突出问题,学校未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制度机制未健全、警示教育走过场等问题 |
自营食堂 校外配餐 委托经营 |
1.是否及时建立制度等长效机制; 2.针对查办线索案件暴露的突出问题,学校积极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健全制度机制、深刻警示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