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白山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
白山工信运行〔2022〕34号
市直各相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各相关县(市、区)工信局、市直各有关工业企业:
按照市政府安排,现将《白山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流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市直各重点工业企业遵照执行,各相关县(市、区)工信局参照本流程制定本地本部门工作流程。
白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白山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流程(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统筹推进全省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有序启动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2〕7号)要求,现就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制定本流程。
一、适用范围
市直工业企业。
二、申报材料
申请复工复产的市直工业企业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封控区、管控区内企业需待封控措施解除后方可申请复工复产)。
(二)企业复工复产申请书及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承诺书。
(三)企业用工计划及上岗员工基本信息,包括员工居住地、14天内离白返白信息、核酸检测信息、是否属于解除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人员(目前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居住在封控区管控区人员、未参加集中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员工暂不返岗)。
(四)运输车辆及司乘人员管理制度。
(五)防疫物资储备情况(N95口罩、测温仪、消杀用品、抗原试剂等物资可使用天数,原则上不应少于7天)。
(六)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联络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三、现场复核
各行业主管部门、市经济开发区指派专人到企业复核复工复产准备情况,重点核实是否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组;是否制定科学细致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是否制定人员排查制度、核酸及抗原检测制度、门岗体温监测制度、网格化生产管理制度、科学用餐制度(禁止堂食)、人员车辆管理制度、公共场所消毒制度、临时隔离点设置及管理制度、员工防护培训及心理疏导等各项工作制度;是否与企业所在地社区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并将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岗位和个人;员工返岗前,企业是否对厂区进行全面彻底的集中消杀;进出口设置,食堂、车间、宿舍是否有具体防控安排。
四、企业按要求报备相关材料并经各行业主管部门、市经济开发区现场复核后即可恢复生产。各相关县(市、区)工信局参照本流程制定本地本部门工作流程。
市直重点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报备部门任务分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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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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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备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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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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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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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慧达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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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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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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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丰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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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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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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琦祥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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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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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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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众轿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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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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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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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制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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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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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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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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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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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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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石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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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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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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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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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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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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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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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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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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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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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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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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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誉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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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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