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绿色制造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
为高质量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节〔2024〕13号)《吉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吉工信办联〔2023〕45号),进一步完善我市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导向性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绿色制造示范项目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19年以来,白山市累计创建省级绿色工厂6家(其中市直1家、临江市2家、抚松县2家、靖宇县1家、),国家级绿色工厂1家(抚松县)。
二、工作目标
以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为突破口,培育壮大工业绿色发展新动能,形成规范化、长效化培育机制,把绿色制造体系打造成为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示范标杆、市场竞争的领军力量。
三、有关要求
(一)推荐培育对象。2025年市工信局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打造一批”的原则,以“培育企业(园区)-省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工厂-零碳工厂”为发展梯队,建立白山市绿色制造培育库。请各县(市、区)工信局以《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绿色制造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为依据,将本地区具备培育条件且有提升潜力的企业、工业园区作为培育对象进行推荐,于3月31日上报至市工信局。
(二)加强组织推动。各县(市、区)工信局要在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绿色化程度,以及发生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的违法违规等情况的前提前,本着应报尽报的原则开展推荐,同时解读、宣传好相关扶持政策。
(三)加强动态管理。请各县(市、区)工信局按照动态管理相关要求,组织已列入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的单位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填报年度动态管理表。对于绿色制造水平关键指标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组织进行现场评估,提出动态调整意见,对于发生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的,要及时申请撤销。请于2025年4月15日前完成动态管理工作,并在管理平台出具明确审核意见。
联系人:贾志妍 电话:0439-3224722
附件:绿色制造体系培育企业情况表
白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