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全市各界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全市各项工作应融尽融,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方位开展,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2024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继续面向全社会征集以记录、宣传白山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史实资料、新闻线索和文艺作品。一经采用,市民委给予相应奖励,同时对采用作品享有使用权。
一、征集对象、内容、方式
1.本次有奖征集活动截至2024年年底,活动期间面向我市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群众进行广泛征集。各县(市、区)委统战部负责本县(市、区)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社区村屯参与征集。
2.征集白山市地域内反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史实资料;征集以宣传白山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新闻线索、新闻作品和图片、视频、散文、诗歌、小说等文艺作品;同时征集加强和改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建议。
上述征集内容要求未在各媒体平台公开发表过,但在报送同时可以自行对外投稿。此外,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及统战、民委组织的活动由各级民族宗教工作人员上报,不在奖励范围内。
3.投送邮箱:bsmwzhk@163.com。
咨询电话:0439-3517329;13630736689。
投送邮件名称要按类别标注史实资料、新闻线索、新闻报道、文艺作品或意见建议字样,邮件正文后要附带提供人姓名、联系电话、单位、详细通讯地址。
二、奖励设定规则及相关要求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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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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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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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实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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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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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收到;经评审小组认定值得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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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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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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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收到;具备新闻报道价值;说明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果。特别有价值的新闻线索可酌情追加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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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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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要求:自主创作且未曾公开发表;组织方有权将该报道投给其他媒体或用于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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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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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综述、侧记、调查报告等,且具有针对性、时效性、深刻性、可读性;新闻照片为独立新闻,且具有时效性、针对性、视觉冲击力和视觉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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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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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体裁,要求观点正确、事实准确,语言生动富有个性,对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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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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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体裁,要求具有刊发价值,层次分明,表述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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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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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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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所有投稿作品如有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均由投稿者本人负责。
2.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首发,已发表或参展参评作品不予奖励。
3.投稿的作品及作者有著作权和署名权,组织方有使用权。组织方有权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宣传、出版、媒体和网络发表等用途,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4.特别优秀作品酌情增加奖励。年底分别评选前一二三等奖并另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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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视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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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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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图片作品为jpg格式,2M以上,不低于1920*960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视频格式要求为MP4、mov,分辨率不低于1080P,时长不低于15秒。
2.写明作品名称、拍摄者姓名、拍摄时间及联系方式,并配简要说明。
3.拍摄地点为白山市,反映白山市内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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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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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富有视觉冲击力和视觉美感;主题鲜明、内容充实、构思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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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作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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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选的散文、小说、报告文学类作品每千字20元;诗歌作品每行2元。主题鲜明、构思新颖的作品适当增加奖励。
2.推荐到其他平台刊发后,如有稿费归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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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表格列定奖励为初评入选奖励,入选作品等如在重要媒体发表或获得领导批示等酌情增加奖励。
市民委及各县(市、区)委统战部工作人员提供的史实资料、新闻线索、新闻报道单独统计,另行研究奖励。
市民委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三、评审及组织领导
成立评审小组,对收到的史实资料、新闻线索和文艺作品予以筛选评级。
组 长:民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民委分管民族、宗教事务副主任
成 员:民族事务科科长、宗教事务科科长、专职党务干部
下设办公室:市民委机关党总支。由机关党总支负责接收稿件并进行初选评级后提交评审小组最终评定等级,2025年年初经组长、副组长审核签字后发放。
白山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