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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000135623013/2024-07906
分  类: 委员提案 ;  其他
发文机关: 白山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16日
标      题: 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5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5日
索  引 号: 112206000135623013/2024-07906 分  类: 委员提案 ; 其他
发文机关: 白山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16日
标      题: 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5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5日

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5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杨勇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解决机动车在道路两侧人行道违规停放的建议》(第54号提案)收悉,市公安局现答复如下:

目前市区车辆饱和,因大部分居民小区及道路周边在建设时缺少停车设施的规划,周边基本无停车设施,导致居民日常生活停车压力巨大,车辆无处停放,久而久之造成部分车辆乱停乱放、停车不规范问题严重。

交警部门已在城区范围内施划公共停车泊位13000余个。今年5月起,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公共停车泊位及交通标线的施划翻新工作,同时全力挖掘停车资源,在人口密集区域尽可能多的施划停车泊位,用于满足群众停车需求。为保障商户正常经营和行人通行空间,在施划停车泊位的过程中,对商户门前的停车位施划预留足够空间,并避让盲道,预留行人通行空间,机动车按规定停放不会对行人车辆通行造成障碍,交警部门也将加强排查检查工作,对确实存在的设置不合理的泊位将予以清除。

目前部分商户尤其是二手车商户长期占用公共停车泊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已严重扰乱公共停车秩序。交警部门也已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政府,建议政府成立专门二手车市场,做到统一管理,同时建议政府制定相关措施,对屡教不改,依然长期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等社会公共资源,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破坏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城市的行为,坚决予以严惩。

  交警部门也将在市区持续开展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依法对各类乱停车行为进行警告和处罚,尤其针对政府周边、城市道路绿化带、学校周边、商业圈周边、医院周边、老旧小区周边等重点路段,加大对违法停车的惩治力度,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起到震慑作用,积极消除因违法停车造成的交通安全隐患。交警部门在加强管理的同时,也将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对城市文明有序停车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做到文明有序停车。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历强(13630798817)  

 

白山市公安局

2024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