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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白山市公安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6000135623013/2024-07915
分  类: 其他工作 ;  其他
发文机关: 白山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4年11月10日
标      题: 白山市公安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5日
索  引 号: 112206000135623013/2024-07915 分  类: 其他工作 ; 其他
发文机关: 白山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4年11月10日
标      题: 白山市公安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5日

白山市公安局2024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步伐,为提高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提升治理能力提供有力保障,2024年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机制建设

重点围绕2024年涉及公安机关的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转变发展方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营商环境等为重点,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息清晰,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以市局名义制定的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应将本部门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随同文件一并报送,没有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的,指挥中心实行退文处理,确保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发布机制,除依法不公开的事项外,主动公开目录所列决策事项;健全重点工作定期发布机制,释放权威信号。【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公安局、直属分局及市局机关各部门】

二、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掌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掌握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所思所愿,把握公众关切,做好重大舆情会商,快速反应,协调联动,提高回应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拟以市局名义出台并提交市政府的重要改革措施或相关政策,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对应处置预案。针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社会治安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服务的堵点痛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强化对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的研判,增强回应的针对性,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与宣传、网信部门的联系沟通,做大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遇有重要社会关切,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公安局、直属分局及市局机关各部门】

三、着力提升政策解读的可读性和传播力

切实执行政策文件解读规定,健全工作机制,真正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围绕出台的政策方案和规划议题,做好解读工作,着重解读好政策措施的决策背景、事实依据、研判过程、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注意事项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政策解读必须与政策文件同步关联发布,更多采用政策简明问答和事例、数据、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解读,加强解读形象化、通俗化。解读中要避免简单重复政策文件内容的问题。提高解读质量,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公安局、直属分局及市局机关各部门】

四、高质量实施政务服务信息公开

依托政务服务网,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围绕“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经营服务性收费、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推动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助力打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单清理减并力度,取消无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需求端证明,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贵任部门:交警支队、治安支队、户政支队、出入境管理局、法制支队】

五、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要通过市政府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积极对接司法局,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公示平台监管机制,强化对涉及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监管方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公开,及时公布严重违法行为、大案要案查处结果。【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公安局、直属分局及市局机关各部门】

六、抓实管好政务新媒体

加强政务新媒体工作统筹,进一步明确主管主办职责,做强主帐号,对不符合集约节约原则及运营规范、难以继续运营的帐号进行清理。加强政务新媒体的审核管理,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加强信息动态维护,提升传播质量和时效。适应媒体融合的大趋势,根据电视、广播、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不同类型媒体的传播特点和规律,做到兼容并蓄、融会贯通,加快实现以最小的成本投入和最优的运用组合达到最佳的公开效果。【牵头部门:政治部;配合部门:警务保障处】

七、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

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加强与基层公安机关的联动互通。规范工作流程、对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提交的申请,以及补正、延期、意见征询、办理结果和后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要全面及时录入工作平台。做好涉及公安交通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突出抓好就业、教育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部门:政治部、交警支队、户政支队、警务保障处】

八、抓好培训教育

将政务公开纳入对相关警种民警业务培训,实现对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加强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公安局、直属分局及市局机关各部门】

九、强化考核监督,总结归纳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公开工作推进有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及时固化经验,各地区、各部门要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连续顺畅,统筹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实现与市局、与市政府的无缝对接。要立足工作实际和基层实际,积极探索创新,适时向市局指挥中心报送工作经验。【牵头部门:指挥中心,配合部门:各县(市、区)公安局、直属分局及市局机关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