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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000135618860/2023-03583
分  类: 社会组织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山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27日
标      题: 白山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山民发〔2023〕57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05日
索  引 号: 112206000135618860/2023-03583 分  类: 社会组织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山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27日
标      题: 白山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山民发〔2023〕57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05日

白山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

白山民发〔2023〕57号

各业务主管单位和市本级各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吉林省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市社会组织2022年度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2年10月31日前在白山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检内容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

  (二)开展活动必须向登记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报备情况;

  (三)人员和机构变动履行有关登记(备案)手续情况;

  (四)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情况;

  (五)建立党组织情况,各社会组织中党员在3人以上(含3人)要成立党支部,未达到3人的由主管单位牵头成立联合支部;

  (六)负责人任职资格及是否按期换届情况;

  (七)党政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情况,与党政机关脱钩情况;

  (八)其他有关情况。

  三、年检须提交的材料

  (一)《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

  (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正、副本;

  (三)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包括本单位党建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开展情况);

  (四)上一年度财务决算并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五)建立党组织情况。

  四、年检时间

  2023年4月28日-6月28日

  五、年检步骤和方式

  (一)各社会组织将《报告书》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连同其它应提交的材料,送市民政局行政审批办公室接受年检;市民政局按照年检内容,对社会组织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照年检标准,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决定。对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

  (二)市民政局将采取查看资料与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六、年检要求

  (一)各社会组织对《报告书》所规定的内容要逐项认真填写,不得缺项。数字要准确无误,情况要实事求是。

  (二)业务主管单位要与登记管理机关加强联络协调,严格把握年检标准,对社会组织提供的基本情况、年检材料如有异议,要及时协商解决,也可协同现场督察。同时还要做好年检的后续工作,确保年检工作圆满完成。

  (三)按照《吉林省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中第十条第二点规定:对限期整改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不合格的社团,对年检不合格且在年检条例中第9条所列情形3项以上的社团,对超过年检时限一个月不参加年检的社团,均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撤销登记。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27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不格合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予以撤销。

  七、业务咨询

  业务咨询电话:3225697

  地址:白山市人民政府3楼312室

  

  

  白山市民政局

  2023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